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徐政办发〔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政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徐委发〔2012〕5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若干意见》(苏政办发〔2012〕160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在基层。基层民政部门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排忧解难,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载体,也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和窗口。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需要通过基层民政部门送到千家万户。基层民政机构队伍是否坚强有力,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现代民政事业发展,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的民政工作职能增加、服务延伸、覆盖面拓展,基层民政部门担负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而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体制不完善和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矛盾日渐凸现,制约着基层民政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强化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
二、认真落实基层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
(三)健全机构设置。加强镇(街道)民政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镇(街道)已设立民政机构的,机构名称统一为“XX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未设立民政机构的,应在承担民政业务的相关机构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XX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印章。
(四)落实人员编制配备。按照“优化结构、选优配强、稳定队伍”的原则,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基层民政队伍中来,做到专岗专人专用。各县(市)区应在核定的镇(街道)编制总额内,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常住人口规模、民政工作任务等因素,足额配备民政管理服务人员,承担社会救助、老龄工作、社区建设、减灾救灾、双拥优抚、民政会计等管理服务工作。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人口多于5万人的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各镇(街道)配备或明确民政办公室主任1名,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行政在编人员。
(五)配置基层民政公益服务岗位。充实和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每个镇(街道)配备2-4名民政公益服务岗位人员作为民政协理员从事基层民政服务工作,并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在村(居)设立兼职民政协理员,由村(居)委会成员或大学生村官兼任,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具体办理民政事务的作用。
(六)改善工作条件。按照民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救灾减灾专业化要求,改进办公条件,增强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管理服务能力。民政办公室要有单独办公用房,并配备专门的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交通工具和灾害应急救助装备,构建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平台,切实提升基层民政管理服务效率。
(七)落实工作经费。落实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按照预算编制规定将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基层民政工作开展。
(八)理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管理,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三、切实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九)规范用人机制。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镇(街道)民政管理岗位人员空缺时,应当通过考试录用或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民政管理工作岗位;镇(街道)民政公益服务岗位人员空缺时,应当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新上岗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
(十)抓好教育培训。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年组织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并及时组织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市民政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进行相关专业培训,重点组织镇(街道)民政办公室主任培训。各级财政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十一)实行持证上岗。全面实行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5年,全市镇(街道)民政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由省级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新上岗人员应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上述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鼓励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全市基层专职民政工作人员(45周岁以下)均应取得社会工作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民政文化和作风效能建设,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好群众工作,保持与群众密切联系,切实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四、健全完善基层民政工作保障机制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更加关心和重视基层民政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现实问题。各级民政、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考核督查力度,认真落实在机构编制、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设施改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十四)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事业经费分配、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民政、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对各地基层民政事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五)坚持规范运行。加强基层民政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百姓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规章、岗位职责、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民政业务工作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格式,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7548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