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45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连续10年实现“双下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全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线,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为主要抓手,以“双降”、“双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数量双控制、杜绝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以落实责任为核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足加大投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突出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守土有责”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理顺工业、交通运输等有多个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形成责任严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水上搜救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突出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理念,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本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先进工作法,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安全决策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加强生产一线班组建设,组织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定期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四)突出责任考核与追究。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充分发挥事故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三、以隐患整改为关键,健全安全风险预防机制
(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防范。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冶金、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规定,切实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深入开展煤矿防治水、防灭火等专项治理,按照既定序时目标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生产工艺及装置自动化改造。以安全和环保为标准,开展全省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加强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重点生产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施工作业现场监管,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违规压缩工期、简化程序,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执行渔船出海编组作业、通讯装备配备、自救互救等制度,杜绝重特大渔业安全事故。
(三)深化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出台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见,以长途客运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为重点,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严格交通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全省沿海沿江开发深入推进、水上安全风险持续增加的新情况,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力量。深入排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等领域安全隐患。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以依法治安为关键,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
(一)健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新要求,抓紧制定完善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等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快修订制订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体系。
(二)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加强地方、部门、区域之间的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完善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等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
(三)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快理顺职业病防治职责,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严格职业卫生许可制度,重点加强对粉尘、高温、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加大现场预防性整治力度。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切实做好相应的社会保障,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五、以科技支撑为保障,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快实施安全科技重点工程。全面贯彻《江苏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尽快实施一批对安全生产有重大推进作用的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积极整合优化安全科研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大力组织科技攻关,加快安全生产与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步伐。
(二)健全安全科技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通过规划计划、专项基金、奖励评审等推动安全技术装备和工艺产品研发利用。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改造、安全产品所得税优惠、自主创新装备增值税即征即返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三)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以公安、交通运输现有监控资源为基础,加快建设全省高速公路信息综合管控平台。以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渔业船舶等移动危险源为重点,加强卫星定位系统的运用和管理,统一接入标准,实现联网联控。抓好化学工业园区等固定危险源集中区域的安全监控,依托物联网技术手段,提高事故预防预警、综合防治、执法监管、应急处置的智能化水平。
六、以应急处置为保障,提升事故救援水平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省级和13个市级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平台,加快建设道路交通等7个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大型企业特别是化工、煤矿等高危企业都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谎报、瞒报、迟报。对于因信息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二)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建设。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行业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水平。大力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加强应急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与气象、海洋、地震、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做到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消息,主动引导舆论。
?七、以强化基础为保障,推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一级企业抓巩固、二级企业抓提升、三级企业抓改进、不达标企业抓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年底前,全省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实现达标。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培训体系,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4个“安全生产年”和我省第19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以及“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安全校园”等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网络,探索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监管力量,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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