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6〕 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2006年5月)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力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在解决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徐州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HT〗认真落实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 继续做好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坚决查处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继续完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
2.切实规范办学行为。〖HT〗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经改制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符合“四独立”( 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班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
3.? 加强教育收费监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 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 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纠正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示范县( 市、区 ) 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
4.严肃教育收费纪律。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
1.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巩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积极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鼓励大型制药企业直接参与竞标。继续大力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全面实行院务公开,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认真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案件。
3.强化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对政府定价 的药品分期分批降低价格,对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全面规范医院药品加价行为,降低医院药品实际加价率。认真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开药、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4.积极推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简化药品批发环节,加速推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医院药房托管等改革办法。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三、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1.督促各地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环境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2.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大力整治一些地方集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督促当地政府和企业对重大环保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 理体系。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案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 2.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继续认真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3.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的伤农坑农行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 督。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理涉及农民负担案( 事 )件的有效机制 。
五、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2.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完善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3.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问题。
4.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支 付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六、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以及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七、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 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4 号) 精神,严格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巩固治理公路河道“ 三乱”等工作成果
1.深入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严格临时性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违规设站、以罚代纠或只罚不纠等行为。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有效查处“三乱”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三乱”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
2.继续做好治理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发行报刊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坚决纠正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切实减轻企业、基层和群众的负担。
九、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促进机关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全面评议的基础上, 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等系统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作用。
3.进一步办好“政(行)风热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活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政(行)风热线”互动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办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纠风工作互联网站,进一步拓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
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结合实际,尽快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检查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切实做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严格责任追究。要注重预防,加大头治理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防范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蔓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9177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