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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7〕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五日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现提出全市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力打造“崇廉尚洁、制度严密、权力透明、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廉洁徐州”新形象,努力把徐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廉洁的地区之一的建设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严格落实责任,大力改革创新,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源头防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为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一)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督促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继续做好对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进行接收。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树立宣传正面典型,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已改制中小学校,不符合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限期回归公办;严禁公办学校假借办分校、实验学校之名,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收费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招生并向学生额外收费。提倡勤俭办学,坚决制止和纠正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依靠巨额贷款超大规模、超标准兴建学校的行为。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三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和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清理教育收费政策,坚决纠正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符或越权审批、制定的政策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并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对民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认真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建立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入、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继续严格执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政策规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面向学校的乱罚款、各种摊派以及其他各种乱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对教育乱收费投诉较多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查处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法;规范医院财务管理,改革医务人员考核分配机制,纠正医院和医务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真实及时地公布相关医疗服务信息,落实患者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和推广正面典型的先进经验。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继续实行医疗机构的“药占比”管理制度、医学检验检查同城互认制度,大力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努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竞价采购工作,减少环节,降低药品经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药品采购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实现医疗机构医药分离的有效途径。三是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秩序。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继续调整部分药品的价格,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继续整顿医药价格秩序,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五是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并改进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继续办好惠民医院(病房),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六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一是对基层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二是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流转不规范、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继续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加强对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降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从严查处在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监管。认真清理核实镇村债务,摸清底数,锁定旧债,制止发生新债,建立防止发生新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四)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07〕33号)要求,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行业中介机构举办的面向本系统、本行业或面向基层、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省辖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以及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四个方面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项目审核。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开通举报电话,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确保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五)继续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成果工作。建立健全查处公路河道“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努力从源头上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的成果。继续清理道路站点,做好公路收费站点撤并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解决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推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规范国、市干线公路限速管理。继续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和外挂车船回归工作。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2.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快速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3.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严肃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行政机关政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突出重点,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当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落实机制、奖惩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民意测评机制等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1.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凡群众急需又有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限期予以解决;凡发现不正之风苗头,坚决防止蔓延成风;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2.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对本地区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开展评议。全市统一组织对50所中学、50所小学、50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公立学校、医院风气的进一步好转。3.进一步办好“政(行)风热线”。各级纠风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行)风热线”活动的组织程度,要把握活动主题,做好活动计划,整合热线资源,创新热线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行)风热线”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活动,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切实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编写政务公开目录,绘制权力流程图等相关措施,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围绕选人和用人抓公开,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抓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个前提,努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积极探索和创新各种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省政府纠风办将制定《关于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市政府纠风办也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纠风办进行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各纠风专项治理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和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各纠风专项治理的主办单位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协办单位要按照分工搞好专项检查。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问题。要善于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特别是要善于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指导全局。
(三)加大对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拓宽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重视领导批办的案件线索,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在内部通报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统揽各项纠风工作,对中央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以推动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同时,要结合实际,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适时提出纠风工作新思路,推出纠风工作新举措,创造纠风工作新方法,不断破解阻碍纠风工件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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