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3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06〕6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6〕 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 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对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实施意见
市总工会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6月)
为提高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待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改善和提高企业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03号)精神,结合徐州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发放范围为徐州市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已获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资金渠道。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解决。市属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企业的离退休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由市财政解决。县(市)、区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企业离退休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解决。
 三、发放办法。享受荣誉津贴的企业离退休劳动模范,由本单位提出人员名单,报所在地总工会、财政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由所在单位执行。其中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的企业市级离退休劳动模范,由主管局或社区管理部门提出人员名单,报所在地总工会,经与财政及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发给劳动模范个人。各级工会负责劳动模范的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享受荣誉津贴的企业市级离退休劳模。
 四、本意见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9167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