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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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徐政发〔201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已经2015年4月10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徐政办发〔2015〕16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办”)于2015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7个核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计排名,下同)和44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级部门“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和评价。
本次考核通过“网络报送与年底重点核查相结合、社会电话调查与部门专项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现场核查与基层调研相结合”方式进行。县(市)区考评中,全面总结、日常考核、现场核查、专项评价和社会评议分别占10%、30%、30%、10%和20%权重;市直机关考核中,全面总结、日常考核、现场核查与基层评价分别占10%、45%、30%和15%权重。
为提高考核质量、改进考评方式,本次考评实现了“一减二增三强化”。一是大幅减少现场台帐准备。各被考核单位只需提供少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备查,其余工作资料全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日常报送,现场不再准备,减轻了年底迎检压力。二是增加网络后台审核和基层满意度评价。首次使用“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对各地各单位日常台帐进行网络后台开放式审查;首次采用问卷方式调查各县(市)区对市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强化重点项目考核、社会公众评议和基层调研走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调解案卷专项集中评审,取代年底送检。继续委托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开展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电话调查,提升其在外部评议中的分值比重。现场考核突出对镇(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和诉求。
考核结束后,市依法行政办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对“日常考核、现场核查、专项评价、社会评议、基层评价”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汇总,根据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征求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的意见,努力实现考评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总体评价
2014年,各地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依法行政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年度计划,科学分解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配套措施,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普遍建立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市烟草局开展的“依法行政五示范”创建活动,有效破解了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题。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73项,17家单位128个事项进行内部审批流程优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部门整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组、工商质检部门管理体制调整等工作顺利完成。行政管理重心加快下移,主城区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丰县等6个县(市)区市级扩权强镇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邳州市城管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试点工作启动实施,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
三是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行政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更加注重在“征地拆迁、资源权属争议、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后续管理机制建设。云龙区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进一步推进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睢宁县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听证活动。全市规范性文件制作水平不断提高,配套监管更加严格。市食药监局提前梳理与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新职能相关的法律依据,方便执法人员快速熟悉新的执法领域规则。各县(市)区和大部分市直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管委会、镇办、村(居)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是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地各部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执法疑难问题,依法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沛县严格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全年53起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败诉;市物价局创新完善基层价格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卫生局开展卫生监督系列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各地各部门参与全市专项评审的案卷质量普遍较高。贾汪区采取“点对点通报”模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议,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逐步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审核工作更加严格,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过错追究力度逐渐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泉山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一人一档”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业绩档案制度的激励作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各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和能力建设,广泛采用听证等多种复议审理方式,主动探索解决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构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纠纷排查、信息研判、风险预警和部门联动,及时了解、主动回应群众利益诉求,依法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鼓楼区全面推进“多方联动两级调处行政争议机制”,努力把各类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铜山区成立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小组,强化行政调解管理办公室职能。
六是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和执法任务较重的市直部门开展了依法行政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丰县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建立县镇依法行政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市财政局出台《徐州市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督查考核。各级法制机构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得到加强,参与本地区(部门)涉法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镇(办事处)普遍配备专兼职法制员,不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新沂市成立法制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网络统计报送系统运行良好,日常工作台帐实现电子化、规范化和实时报送。
三、存在问题
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和范围缺乏细化、量化,可操作性不强。全市卷宗专项评查中也暴露出“风险评估报告基本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代;对专家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过于简单、甚至缺失;部分决策时间较长、前后变化较大,但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没有动态补充”等问题。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2014年度全市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裁定违法的行政案件数量、县(市)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量和败诉率较上年度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加,集中在“土地征收、行政强拆、行政登记”等方面;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所下滑。少部分执法部门存在不作为、选择性执法现象,执法机构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镇(办事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较上年度虽有所提升,但社会公众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行政决策听取意见的知情度偏低,“行政执法程序不透明不规范,市场监管不到位,行政审批联办力度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反映仍较集中,地区间满意度差距较为明显。
四是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仍不平衡。少数地区和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缺少认真研究和部署,具体措施不多。个别近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和部门工作上存在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现象。
四、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情况,确定邳州市人民政府、云龙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沛县人民政府、铜山区人民政府、泉山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烟草专卖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城市管理局等22家单位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等次为优秀。
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徐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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