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5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10〕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徐政发〔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市农业资源优势,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进程,现就加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和主导产业日趋明显,品牌农业在全市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品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发展和品牌消费的新趋势,我市农业品牌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知名度低,品牌效应不强、品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影响着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品牌就是信誉、就是竞争力、就是效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培植农业品牌、发展品牌农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全面实施,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明确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科技带动、质量第一”的原则,紧紧围绕现代农业“1+4工程”(设施农业一大产业基地和林果业、肉鸭、奶业、大蒜四大产业化体系),以全面提高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以各种经贸洽谈会、农产品展销会和网络媒体为平台, 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壮大优势产业,为加快农业提档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任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每年各县(市)、贾汪区创建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到2012年,全市新增徐州名牌农产品30-40个,江苏名牌农产品5-8个,争取中国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在大米、小麦(面粉)、大蒜、设施蔬菜、食用菌、林果、肉鸭、奶牛、山羊、生猪等优势产业产品中形成多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品牌。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品牌质量基础。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目前尚无标准的地方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年内建成并启用市、县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品牌农产品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着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流通主体,促进农产品的销售。重点培育扶持有较强生产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流通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通过经常化的学习培训,提高流通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影响力。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内外通行规则和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包装上市。增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促进品牌农产品上市。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组织开展徐州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制定评选办法,严格操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评选认定,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申报江苏名牌农产品。在此基础上,加强包装、扩大宣传,大力推介,积极争创中国名牌农产品。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坚持“南延北进外销”战略,强化与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北京等长三角地区和北方城市对接,建立完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加强农产品出口市场研究,努力提高农产品出口份额。围绕农产品展示展销,继续组织参加各类大型农业会展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推介和宣传品牌,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产品、使用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培育健康发展。加强品牌保护,努力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是保障农产品品牌健康发展的关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对违法违规者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宣传表彰。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八)建立农业信息网络,构筑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加快建立功能齐全、高效快捷、覆盖面广的市、县(市、区)、镇三级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名优农产品资源、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经纪人与经销商队伍数据库。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国内外名优农产品市场需求动态,定期发布各地名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和供求信息,促进产销有效对接,实现品牌农产品顺畅销售。
四、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发改委、经济信息委、财政局、农科院、粮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徐州市推进名牌农产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地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按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做好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计划,制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科技带动、质量第一、市场拉动,以标准促生产、以品牌促营销、以营销兴产业、以产业促增收”的工作运行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和落实品牌创建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市政府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以奖代补“政策的基础上,对新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江苏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评选的市级名牌农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各地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和奖励政策,促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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