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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徐政发〔201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苏文〔2007〕2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意见》(徐委发〔2011〕64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全市人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300平方米,“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10里文化圈”基本形成,以徐州市为单位全面达到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全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鼓楼、云龙、泉山、贾汪区均新建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图书馆和2000平方米的文化馆;沛县完成图书馆和文化馆新馆装修,交付使用。2014年,丰县、睢宁县、新沂市均新建图书馆和文化馆,徐州文化馆、徐州美术馆达到部颁国家一级馆标准。到2015年,全市公共文化机构覆盖率达95%以上,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镇(街道)文化站全部达标,建筑面积均不低于500平方米(中心镇文化站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应不低于100平方米);全面完成省定星级“农家书屋”和城乡阅报栏(屏)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县级、重点中心镇数字影院实现全覆盖。
   (二)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以数字化平台、数字化资源、数字化服务等为建设内容,重点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到2015年,建成与国家和省数字图书馆相衔接,市、县(市、区)图书馆数字资源加工和服务为一体的服务于全市的数字图书馆系统,向全市公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数字图书馆服务;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全覆盖,全面完成114个镇、43个街道、2045个行政村、644个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方便群众在网上看书、看戏、看电影。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汉文化”资源,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2013年,启动徐州汉画像石解密体验馆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水准、特色鲜明、国内全新的汉画像石解密体验馆。推进黄河故道综合开发文化建设工程,充分挖掘、利用和展示故黄河沿线丰富文化遗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13年完成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建设;实施国家和省级“非遗”重点保护工程,2015年前,全市建成8-10个“非遗”传习所和一批专家工作室、大师工作室。
(四)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加强艺术创作生产引导,精心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努力推动各艺术门类百花齐放,促进文艺大繁荣。继续保持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民间艺术等门类在全省的优势。精心组织实施省、市“五星工程奖”评奖活动。加强对重点剧目的策划和资助,鼓励支持剧作家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集中精力、精心打磨,着力推出一批反映徐州地方特色、体现科学发展成就的精品力作。到2015年,力争将原创音舞诗剧《汉风华章》和柳琴戏《孽海花》、《鸭鸣湖畔》等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作品,推出30件以上音乐、舞蹈、戏曲、小品、美术、书法、摄影、群文理论等新创作品获省“五星工程奖”,3件以上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或“群星奖”,省级以上获奖作品总量居全省第一方阵。
   (五)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充分发挥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总量、提高质量,提供更多更好面向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军营和家庭等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的方式,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安全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创作或购买适合农村需要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供给基层艺术团体使用并为农民群众演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重点鼓励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自办文化,培育壮大群众性优秀业余文艺团队和文化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发各种文化资源,丰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不断丰富和创新群众文化服务内容,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歌咏、读书、朗诵、文艺演出、书画摄影比赛等。
   (六)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建立文化服务机构下乡常态机制,坚持开展“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下乡”活动。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农村)、包片辅导制度,每年免费为群众演出、举办各类活动50场(个)以上,群众文化工作人员每年要有36天以上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和农村开展培训、辅导、调研。图书馆实行全年“无闭馆日开放”,每年举办各类讲座、辅导、培训、展览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为农村、社区服务点活动不少于160次。博物馆积极参与社区、农村文化建设,每年举办讲座、培训、巡展等博物馆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次)。各镇(街道)文化站每年开展演出、展览、培训等文化艺术活动12次以上。各村(社区)“农家书屋”(文化室)每年开展以阅读为主题的群众读书活动4次以上。2014年底前,各级政府要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分别配备流动图书车、流动演出车和流动展出车,使“文化下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送展览”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全市每年为农村送图书10万册、送戏450场、送电影2.7万场、送展览50次以上,实现每镇每年看戏或文艺演出4场以上、每村每月放电影1场以上。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队伍优势,组织实施“文化关爱”行动,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低收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文化发展。影剧院每月至少安排1场面向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民工和其他特殊群体免费或低价演出。精心安排适合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广场文化活动。
   (七)培育做大文化品牌。大力培育“舞动汉风”文化品牌,继续开展李可染艺术节、马可艺术节(群众合唱节、农民歌手大赛)、中国·淮海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徐州年俗文化节、“舞动乡村”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在每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活动中争取有2个以上群众文化品牌项目获“五星工程服务奖”。每年举办“动感彭城”广场文艺演出40场(次)以上,以“动感彭城”广场文化活动为龙头,带动社区文化、企业文化、镇村文化、校园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
   (八)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一卡在手,通借通还”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2013年底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图书馆实行县、镇两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市、街道两级图书馆实行通借通还的“一卡通”服务。至2015年底前,市、县、镇三级图书馆全面实行“总分馆”制;市、区、街道三级图书馆实现“一卡通”服务,全市建成“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的城乡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积极打造网上博物馆和美术馆。2014年,市博物馆、美术馆要利用网站、多媒体等展示手段,提高展示传播水平,努力满足公众需求。2015年底前,实现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开通共享工程数字电视栏目。同时,大力发展流动图书车、流动演出车、流动展出车,开展流动图书、演出、展览、讲座等系列服务,拓展延伸服务功能,让老百姓就近、便捷、充分地享受普遍均等的文化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参股合作、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多元化、社会化。
   (九)开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活动。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抓手。2013—2015年,根据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开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对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找准差距不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经费投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全面开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徐州市达到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有2—3个县(市、区)和30个镇(街道)创成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发改、国土、住建、规划、财政、编制、人保等部门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规划报批、队伍建设、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完善政策配套,强化工作协同,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增长不低于当年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要切实保障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工程、购买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开展重要公共文化活动必需的资金。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行。经济薄弱的镇,其文化站运行经费由县(市)区财政拨付。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事业非营利性领域,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新机制。
   (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督导考核。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县(市)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对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实行目标考核,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文化站的人员编制3个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享受岗位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建立健全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大骨干文化人才培养力度,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急需人才的培训。积极与高等艺术院校联合成立培训基地,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中、短期培训班、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全面轮训市、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馆长和乡镇(街道)文化站站长。重视重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队伍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注重发挥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的积极作用,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演出队、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农村文化管理员以及社区文化指导员等,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舆论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平面广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强化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激发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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