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0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07〕2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现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今年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积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件件工作有着落。牵头主办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千方百计解决问题,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其他部门也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
市政府秘书长是各项工作的总督办人。分管副秘书长是相关工作的督办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检查,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市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请各牵头单位于2007年7月2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各督办人要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并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强化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全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力争年内新增高效农业面积60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牧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水利局、财政局。
2畜禽规模养殖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林牧渔业局。
3进一步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今年完成到期续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40万亩,新增认定12万亩,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4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质监局。
4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今年争取新申请农产品注册商标150件,占商标申请总量的20%以上,累计注册农产品商标达到800件以上,新推荐认定江苏著名商标3件、市知名商标8件。
牵头单位:徐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质监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5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促进产业集群,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率提高到38%以上,年内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个。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
6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今年新增1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7拓展新农村示范点范围,将示范村由114个扩大到150个;深入开展“五杯竞赛”和“三清三创”活动;有序实施“村企共建”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继续抓好农村河塘疏浚综合整治,全年疏浚河道2715条、整治村庄河塘1300个。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农工办,市财政局。
9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全年新建“一池三改”工程7000处、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5处、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处。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10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确保上半年六县(市)、贾汪区全面展开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11加快实施“双百村帮扶工程”,力争现有219个经济薄弱村的20%低收入农户年内全部脱贫。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抗灾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资源开发局。
13解决2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
14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突出发展水稻机械化种植,拓宽农机服务领域。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5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年内培训农民30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
16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着力打造劳务品牌,年内培训农村劳动力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0万人。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扶贫办。
二、强化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新跨越
17充分发挥市级招商服务中心、县(市)区和开发区招商机构的作用,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深入推行专业招商、精细招商、错位招商和产业链招商。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农工办,市发改委、经贸委、乡镇企业局等。
18办好工程机械暨特种车辆展销会。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乡镇企业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徐工集团。
19办好徐州(香港、东莞)投资推介会。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台办、侨办、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市委宣传部。
20办好中国徐州第十届投资洽谈会暨两汉文化艺术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侨办、台办、文化局、旅游局、乡镇企业局,市委农工办。
21办好2007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市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等。
22集中力量抓好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确保150万吨液相甲醇、多晶硅二期、星丰公司钢铁加工、徐工特种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外经贸局,沛县政府、铜山县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徐工集团。
23全方位拓展招商引资领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投向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城市建设、社会事业。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贸委、农工办、建设局等。
24以八个省级开发区为重点,突出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加快功能分区、产业集聚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强化功能性配套设施建设,促进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园区向专业化发展、产业向上下游延伸。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贸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
25抓好工程机械产业园、清洁技术产业园、化学工业集聚区、汽车及零部件工业园、邳州科技林业城等园区的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贾汪区政府、铜山县政府、邳州市政府等。
26理顺市县两级政府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赋予开发区更多的自主权限和管理职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
27支持徐州经济开发区,积极申办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到2010年业务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强化南北开发区挂钩合作,实现产业密切对接和园区联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南北挂钩合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9围绕项目质量和数量均好于往年的目标,将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节能降耗、控污减排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环保局等。
30强化能耗监管,在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煤炭五大行业,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和50项重点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化工资产公司、机电建材资产公司、供电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徐矿集团、天能集团、金浦北方氯碱公司,各县(市)、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31在用地指标安排、环评审批办理、争取贷款投放等方面,对投资强度高、产业效益好、污染排放低、能源使用少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提高项目投资的GDP、税收、利润贡献率和就业岗位提供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环保局、劳动保障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等。
32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加大项目联审会办力度,强化项目全程对接和跟踪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规划局等。33积极化解资金、用地、报批等瓶颈制约,有效控制硬商务成本的过快增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人行徐州中心支行等。
34全面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大力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法制办、文化局、环保局、园林局等。
三、强化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新突破
35强力打造工程机械及特种车辆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各类专用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特种车辆,力争到2010年工程机械及特种车辆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工集团、铜山县政府。
36加快提升食品、纺织、板材家具等传统产业,形成全国重要的特色食品产业基地、江苏新兴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和全国最大的新型板材家具产业基地之一。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铜山县政府、沛县政府、睢宁县政府、邳州市政府,市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37加大对电力、水泥企业的产业升级力度,形成江苏省一流的能源、建材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铜山县政府、邳州市政府、贾汪区政府,中联淮海水泥有限公司等。
38培育壮大煤化工、盐化工、光伏光电新兴产业,形成区域性化工产业基地和光伏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沛县政府、丰县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9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0亿元。在工业投入方面,滚动实施3000万元以上项目700项,力争新开工400项、竣工400项,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50项、竣工50项,年内完成全社会工业投资500亿元。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推行重大项目市领导挂钩制度,完善项目建设定期调度、协商会办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反馈系统和招商引资项目库。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1抓好一批基地型、旗舰型、龙头型产业级大项目,重点实施大屯煤电铝板带和箔深加工、徐工集团特种车辆、北方氯碱精细化工、开发区光伏光电、新沂石油开采机械、阚山电厂2×60万千瓦发电机组、徐矿集团煤矿机械等重大战略性项目;实施500立方米以上高炉、生物秸秆发电机组、彭城啤酒40万吨酿造等产业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工集团、大屯煤电公司、金浦北方氯碱公司、彭城啤酒公司、徐矿集团,邳州市政府、新沂市政府、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2抓好工程机械、精细化工、高档家具等一批支柱产业延伸项目,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及清洁技术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余热余能发电、生物乙醇等一批循环经济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工集团、金浦北方氯碱公司、恩华集团,邳州市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3重点扶持具有品牌优势、核心技术和销售网络等综合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速徐工、徐矿、维维、大屯、徐烟等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恩华药业、五星科技等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徐州质监局、徐工集团、徐矿集团、铜山县政府、大屯煤电公司、徐州卷烟厂、恩华集团、五星科技公司。
44抓好工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城区企业“退二进三”步伐,在徐州经济开发区,重点规划建设工程机械及特种车辆、清洁技术、光伏光电、现代物流和国际商务五大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5重点培育铜山食品、机械和特种汽车、丰县电动三轮车、沛县煤化工、新沂农用化工、邳州板材家具、睢宁纺织、贾汪发电和水泥等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46筹办产学研合作论坛暨科技项目对接洽谈会。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7组织维维集团、重型机械厂等申报国家级技术中心。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维维集团、徐工集团。
48抓好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和千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州质监局、市科技局。
49推行“百企百品培育计划”,支持维维植物蛋白饮料、恒顺万通食醋等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苏烟”申报国家驰名商标,确保新增市级以上品牌100个
牵头单位:徐州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局、徐州卷烟厂、恒顺万通酿造公司、铜山县政府。
四、强化中心城市建设,增创区域竞争新优势
50完善城区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主城区所有区域控规,以及轨道交通线网、城市绿线、河道蓝线、地下空间利用保护规划,完成云龙湖景区和中心商圈城市设计。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人防办。
51大力开展拆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规划严格有序实施。
牵头单位: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规划局。责任单位: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政府。
52实施2007年城建重点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新城区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按照《徐州市2007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徐政发〔2007〕1号)分工组织实施。
53加大九里湖疏浚工程力度,建设九里湖湿地公园。
牵头单位:九里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园林局、财政局、环保局,徐矿集团。
54建成京福高速绕城四环,开工建设徐州至济宁高速公路;组织实施京杭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邳州大王庙至新沂窑湾段三级航道改二级航道工程,加快推进湖西航道建设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55创设投融资平台,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局、各国有投资公司。
56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创新动迁思路,探索建立项目收益与责任主体合理分成的运作模式。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国资委。
57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政策引导,把城区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放到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上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长效机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容与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8整治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淮海路、中山路和解放南路等省级示范道路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责任单位: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政府,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交巡警支队,徐州工商局等。
五、强化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
59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步伐,上半年基本完成国企改制任务。抓好企业改制资金筹措,组建成立投资担保公司,加速改制企业的土地运作和资产变现,促进改制资金及时拨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抓好北方氯碱与江苏金浦集团、四方铝业与大屯煤电等资产重组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大屯煤电公司、金浦北方氯碱公司、四方铝业公司等。
60强化对企业改制的全程监督和依法审计。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
61坚持规范操作、分批推进的原则,采取分系统“切块打包”等方式有序实施事业单位改革改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2积极实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拓展财政收入来源。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63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减少并逐步退出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贸委等。
64实施政府收支分类等项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65不断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66扶持壮大民营经济,进一步放宽企业注册、经营范围等条件限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强与外资企业的合资合作。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0%以上,新增私营企业3000家、个体工商户7000户,新增个私注册资本40亿元。
牵头单位:市乡镇企业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工商联,徐州工商局。
67健全市县两级融资担保体系。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8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和发展。
牵头单位: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各农信社。
69推动商业银行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
牵头单位: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局。责任单位:市乡镇企业局,各商业银行徐州分行。
70针对经济国际化和新型工业化两大弱项,着眼于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升级,积极扩大利用外资,大力引进外资项目,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实现较大突破。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贸委、台办、侨办、外办等。
71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的出口,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出口名牌企业。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经贸委等。
72加大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出口和原材料进口。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经贸委等。
73发挥我市煤炭、建筑、网架、公路工程等行业优势,创建海外资源能源基地、生产加工基地和研发中心,建立市场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公司,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大屯煤电公司、徐矿集团、天能集团、徐工集团、飞虹网架集团等。六、强化功能提升,构筑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74大力繁荣中心商圈,重点抓好中央国际广场、金鹰二期等大型商贸设施建设。建设沃尔玛购物广场、汉之源、温州商贸城、中枢商业街等项目,计划总投资68亿元,年内确保完成投资218亿元。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商贸局、中央百大、金鹰国际,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政府。
75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万寨港、孟家沟港、香山物流中心、淮海综合物流园、金山桥物流基地建设,推进汽车及零部件、煤炭、五金、建材等专业物流中心建设,培育保税物流中心和工程机械、医药、农资配送等专业性物流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贸委、商贸局、徐州港务集团公司、香山物流公司,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政府等。
76改造提升专业市场,发展壮大淮海五金机电大市场、新世纪物资建材广场、徐州家具建材装饰广场等专业化大市场,改造提升徐州市区域生产资料市场,重点培育邳州木业家具、大蒜和银杏、丰县榉木、沛县稻米、新沂苗木花卉等区域性特色市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旧货市场。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商贸局、物资总公司,徐州工商局,丰县、沛县、邳州市、新沂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政府。
77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年内新建农家店1000家。
牵头单位:市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8推进徐州汉文化景区、淮海战役红色旅游区、新沂马陵山、丰县百里生态旅游观光带等十大旅游景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淮塔管理局,丰县、邳州市、新沂市、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政府。
79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80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市文明办、徐州日报社、徐州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各金融机构。
七、强化富民安民导向,务求和谐社会新发展
81把扩大就业、强化社会保障作为政府的优先目标,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再就业援助,确保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抓好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险参保工作,重点解决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参保问题,年内将全市煤矿和非煤矿山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2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83规范房地产秩序,调整优化住房供给结构,稳定住房价格。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徐州工商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地税局、徐州银监分局。
84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创新办法,综合施策,规范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纠风办等。
85完善和谐社会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教科卫、就业保障和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倾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等。
86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年”活动,探索建立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融资机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80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力争年内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技术产品60项,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达156亿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7加快中国矿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力争园区孵化企业达20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泉山区政府。
88积极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9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0加强人才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徐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各类人才引进、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91统筹城乡教育,逐步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2全面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3做好教育规划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统计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4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95建立和完善教育投融资机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96加快建设高职教育集聚区。
牵头单位:新城区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97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准入退出、财务监管、办学担保和风险预警等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徐州工商局。
98抓好文化精品创作、“书画徐州”和特色文化品牌创建等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市文联、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徐州日报社等。
99鼓励和支持动漫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广电局、徐州广播电视台、徐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
100组织举办淮海艺术节、第二届李可染艺术节等系列品牌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徐州日报社、徐州广播电视台、淮海经济区联络处等。
10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园、音乐厅、美术馆等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等。
102实施“文明徐州人形象塑造推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争创国家文明城市。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103开展“乐在万家文化惠民”工程,加快乡镇文化站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4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责任单位:徐州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
105加强重大疾病监测和防治,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106深入开展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创建活动。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确保市区建成区社区卫生医疗设施和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同时,推进卫生医疗等社区服务业建设。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7大力实施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完成1000个行政村的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8开展“十一五”人口和谐发展先进县(市)区、镇和村(社区)创建活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109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等。
110坚决遏制人口性别比失衡的趋势。
牵头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责任单位:市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11继续实施“青山、绿水、蓝天”工程,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以水和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全力推进各地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水泥、造纸、电力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饮用水源地保护。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2全力推进南水北调、尾水导流项目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完成刘山、解台、蔺家坝站及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年度投资234亿元;尾水导流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公用局。
113推进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工程,起步实施湖西大堤及西股引河工程、中运河、骆马湖治理工程及新沂河二期工程,年度投资26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14加大对市区周边山区的绿化力度,今年完成7000亩山区绿化任务。
牵头单位:市林牧渔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新城区建设指挥部。
115深入开展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4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6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国有土地收储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机制。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7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新一轮“平安徐州”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综治办、依法治市办公室。
118大力开展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力争建成全覆盖的社会监控体系,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体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19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20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121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化解矛盾和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规范畅通的民意诉求体系。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2围绕推进政务提速,在政府部门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AB角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123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机关效率效能。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
124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体资格审查制、过错追究制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125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文件、办事程序、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透明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126积极实施政府问责制,加大对“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效能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加强对行政机关用权履职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127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整治力度,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128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廉洁徐州”创建活动,促进广大公务员廉洁从政;完善中层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全面提升公务员素质,树立为民、清廉、务实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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