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08〕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市十三届政府五年来的工作,明确提出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宏伟目标及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工作任务。为确保2008年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地贯彻和落实,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使新一届政府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细化为八大类108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曹新平市长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具有法定效力。全面完成2008年政府的各项任务,是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市小康社会建设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以优异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08年政府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与工作时限,积极主动的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对主要目标任务再细化分解,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沟通调度,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并按时汇总上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千方百计解决问题,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其他各部门也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要切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抓好落实进展情况的反馈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起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目标绩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必要时将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市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调度反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请各牵头单位于2008年7月2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
附: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
1、围绕工程机械及专用车辆城建设,以徐工集团、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经济开发区等为载体,做大做强工程机械主机、专用车辆、关键零部件和专业物流四大板块,发展壮大丰县电动三轮车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铜山县、丰县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徐工集团、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等。
2、围绕光伏光电基地建设,打造多晶硅材料、太阳能光伏和硅半导体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能硅业公司。
3、围绕食品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延伸发展铜山乳品饮料、睢宁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铜山县、睢宁县政府。
4、围绕化工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发展沛县、丰县煤化工和盐化工、新沂农用化工、邳州精细化工。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化治办,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沛县、丰县、新沂市、邳州市政府。
5、围绕建材产业集群建设,不断优化邳州板材家具、贾汪水泥建材产业结构。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徐工集团、邳州市、贾汪区政府。
6、大力改造提升纺织、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纺织控股有限公司等。
7、全市计划安排重大项目140项,其中年度实施项目100项,前期推进项目40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项目单位。
8、年内重点抓好江苏中能多晶硅二期和三期工程、徐工集团大型履带起重机、徐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挖掘机扩建工程、北方氯碱一体化大化工、罗特艾德风电设备、台湾纺织工业园、徐州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大屯能源高精度铝板带、天虹纺织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徐工集团、中能硅业公司、徐州发电有限公司、金浦北方氯碱化工公司、罗特艾德公司、大屯煤电公司、纺织控股有限公司、天虹纺织公司等。
9、坚持以大项目带动有效投入,确保年内滚动实施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600项,完成工业投入600亿元。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和企业。10、充分发挥徐工集团、徐州烟厂、徐矿集团、维维集团、大屯煤电和徐州供电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的规模优势和吸纳功能,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强化企业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徐工集团、徐州烟厂、徐矿集团、维维集团、大屯煤电公司、徐州供电公司等。
11、着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融资,力争年内新增上市公司1家、拟上市企业2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融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力争年内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400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企业25家。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企业。
13、抓好中小企业的扶持工作,特别是鼓励本土原创企业的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乡镇企业局、市各有关企业。
14、深入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快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责任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国家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泉山区政府、市城投公司。
16、加快创业中心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7、大力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90项,力争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高新技术产品6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8、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强化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逐步实现节能减排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强制淘汰规模小、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化工企业和生产线30家(条)。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一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化治办、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19、加快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确保年内新增高效农业面积50万亩、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0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水利局、财政局。
20、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林牧渔业局。
21、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和适度规模经营。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22、大力发展和扶持农产品加工和营销龙头企业,力争年内直接进入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农户比例达到5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23、建立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商贸局、供销社、农业局、林牧渔业局。
24、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25、力争年内农产品及加工品销售收入、出口均增长1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
26、年内实现全市村庄布局规划和整治规划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27、完成600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28、抓好南水北调、东调南下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整治和山区水源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9、把农村就业纳入全市社会就业体系,构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四道保障线。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30、加大对219个经济薄弱村的扶贫开发力度,确保20%的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目标。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1、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年内完成15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深入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卫生局、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文化局、广电局。
三、大力提升第三产业规模和层次,构筑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33、加大中心商圈建设力度,突出抓好金鹰国际二期工程、中央国际商务广场、彭城北路步行街、苏宁综合商务广场、力宝大同街商贸开发等中心商圈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重大项目办、经贸委。责任单位:云龙、鼓楼、泉山区政府。
34、推进淮海广场、人民广场、徐州经济开发区及新城区四个市级副商圈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规划局、建设局,云龙、鼓楼、泉山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指挥部。
35、加快六县(市)商业中心建设,逐步形成“一主、四副、六中心”的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重点办。责任单位:六县(市)政府。
36、全力做好京沪高速铁路徐州段前期工作,推进高速铁路新客站建设和徐州火车站改造。开工建设丰沛铁路,积极争取开通更多的始发列车和徐连城际列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高铁办、徐州火车站。
37、加快徐济、新宿高速公路建设和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加密与干线公路相配套的县乡公路网,实施机场路一级公路改造。抓好中运河“三改二”工程,努力提高运河通航能力。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高速公路指挥部。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38、争取香港临时包机续航,继续开辟国内航线,年底力争达到25条,争取一类口岸开放补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观音机场。
39、坚持公交优先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和百姓出行条件。
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财政局、物价局。
40、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强徐州经济开发区生产性物流基地和新城区生活性物流基地建设,突出抓好苏宁物流、南京淮海医药物流、交广物流、新长江物流、宝通物流、淮海经济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等重大物流项目,加快形成区域性物流品牌和大物流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总社、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徐州矿务集团、云龙区政府、泉山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1、围绕提高市场集聚度和发展层次,引导汽车及配件、建材装饰、食品蔬菜向城区东三环市场带集聚,煤炭、钢材、五金、家具向沿运河市场带集聚。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政府。
42、加快汽配城和工程机械展示中心建设,推进淮海蔬菜批发市场与黄淮农副产品批发中心的整合提升。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鼓楼、泉山、九里区政府,市供销社、中国汽配城。43、注重发挥九里区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等优势,积极培育和建设大市场。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九里区政府、市商贸局、供销社。
44、继续加强县级区域性特色市场建设,完善地域特色鲜明的市场体系。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45、发挥两汉文化、军事文化和山水文化等知名品牌优势,抓好徐州汉文化景区、云龙湖风景区、龟山民间博物馆区、马陵山景区等景区景点建设,做好吕梁风景区规划和启动工作,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旅游精品。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水利局,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铜山县、新沂市政府。
四、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46、把主攻目标放在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产出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项目上,强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就业扩大。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贸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等。
47、突出产业链招商,力争在引进工程机械发动机、液压件和重卡项目上取得重要突破,在引进光伏光电上下游产品和生物医药、电子设备等高新产业项目上实现重大进展。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铜山县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徐工集团、中能硅业公司等。
48、切实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招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农工办,市发改委、经贸委、乡镇企业局等。
49、突出重点地区招商,努力使我市成为日韩资本南下和港台资本北上的重要承接地。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台办、侨办、外办等。
50、在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流向高效规模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各项社会事业。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人事局、科技局、文化局、乡镇企业局等。
5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推动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其他7家省级开发区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合理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推行多层厂房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52、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平台对接,加强专业片区和特色园区建设,深化南北开发区挂钩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南北挂钩合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53、鼓励开发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产业集聚度高、质量效益好、国际竞争力强的多功能综合性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贸委、市编办。
54、把徐州经济开发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努力推进其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5、从解决客商最关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制定出台缓解资金和土地等要素制约的政策措施,有效控制商务成本过快增长。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局、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商业银行、农信社。
56、进一步简化外资审批程序,确保职权下放到位、手续简化到位、全程服务到位,营造“绿卡保障、特事特办”和“阳光服务、一条龙服务”的投资环境。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大力提高中心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积极推进徐连一体化
57、全面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深化细化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继续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58、实施一批精品工程,详见《徐州市2008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徐政发〔2008〕1号)。
牵头单位:市城建重点办、新城区建设指挥部。
59、推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随意性向规范化转变、计划调控向市场化转变。不断强化城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政府。60、全面实施城市绿化、保洁等领域的招投标制度,深入开展道路市容环境、老旧小区、户外广告、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市容与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工商局、建设局、财政局、市政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61、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构建项目开发建设平台,加快推行委托代建制,进一步拓宽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62、着眼于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城市群的迅速崛起,加强对县城镇建设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丰县、沛县、睢宁、邳州、新沂等五个副中心城市功能,择优培育10个重点中心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有序的城镇发展体系。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大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促进发展的新动力
63、全面完成市属国企改革改制,切实解决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整合改制后资产空壳化公司(企业),组建新的资产经营公司。进一步完善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开展外派董事试点工作,着力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牵头部门: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4、按照上级部署稳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时全面推开乡镇综合机构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人事局。
65、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保障举措和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牵头单位:市事业单位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
66、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眼于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部门预算制度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7、继续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农信社改革,吸引国内外银行及保险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牵头单位: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市财政局、保险协会。
68、着力壮大民营经济实力,完善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担保公司和担保协会建设,及时推进民间合作金融组织试点,加大对原创型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乡镇企业局,徐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商业银行、农信社。
69、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精深加工产品出口。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0、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率先“走出去”,进一步拓展建筑、煤矿、机械、网架、公路工程等领域的合资合作,开辟国际经济合作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力开展“三业六有”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71、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促进群众创业中的作用,建立创业风险担保基金,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帮扶,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事局、教育局。
72、着眼实现“学有所教”,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关服务性收费项目,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一免一补”,加大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的资助力度,扩大残疾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妇联、残联。
73、着眼实现“劳有所得”,完善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和人才资源体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制度,努力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各类劳动者得到有效的就业机会,依法合理地获取劳动所得。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事局、教育局、总工会。
74、着眼实现“病有所医”,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年内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参合率达95%;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强化药品市场监管,改善农民工就医条件,扶持“爱心医院”建设发展。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5、着眼实现“老有所养”,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水平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低保补助。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6、加快城乡养老设施建设,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老龄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老龄委成员单位。
77、着眼实现“住有所居”,年内开工建设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120万平方米的限价定销商品房,积极探索政府回购“二手房”等创新模式,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市住房困难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努力使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
牵头单位:市城建重点办、房管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78、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79、着眼实现“贫有所济”,年内募集4000万元以上慈善资金,并通过三年的积累,建立现款15亿元规模的慈善基金,形成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不断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慈善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慈善会。
80、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9类实事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81、继续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和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强化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目标,不断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加快高等教育资源整合步伐,推进职业教育提档升级,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办好各类老年大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2、抓好徐州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
牵头单位:徐州工程学院。责任单位: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民防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徐州供电公司,消防支队,云龙、泉山区政府。
83、推进文化名市建设,以发展公益性文化为重点,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培育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推动文化人才队伍更加壮大。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局。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广电台、广电局、徐州日报社。
84、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比较健全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85、大力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86、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乡镇体育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7、开工建设新体育场。
牵头单位:市城建重点办。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泉山区政府。
88、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牵头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89、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责任单位:徐州工商局、市经贸委、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卫生局、物价局、房管局、商贸局、供销总社、消费者协会,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0、下大力气做好环境保护敏感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的环境治理工作,强化小沿河水源地保护,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确保饮用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铜山县政府。
91、加大故黄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云龙区政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
92、加大奎河水质综合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水利局。责任单位:铜山县政府。
93、积极实施区域尾水导流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94、建设11座污水处理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95、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提升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96、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徐州”建设,年内完成四环路以内8000亩山地的绿化任务,全市完成造林绿化17万亩,市区新增、改造绿地1330公顷,力争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7.5%。
牵头单位:市林牧渔业局、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97、紧紧围绕新一轮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内外结合、资源共享、管理规范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安全市”成果,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
98、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99、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应急管理指挥和办事机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市县两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市应急平台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各涉应重点部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100、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全面完成“阳光信访”工程建设,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渠道,增强基层控制、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1、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突出“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扩大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公开范围,尽快实现全市各类行政职权的全过程动态公开和全流程接受监督。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制度;对涉及财权、人权、社会资源分配权等重要职权的行使,主动接受质询和监督。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制度,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10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削减、合并审批事项,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提高集中审批办结率。大力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入驻率和窗口直接办结率;促进服务职能重心下移,在全市114个镇加快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推动政府效能建设迈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103、扎实推进精文简会,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采取重大信息直报、办文情况网上公开、延时催办督办等方式提高办文办事效率。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把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层面。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
104、坚持履职与问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行政专门监督机关作用和各地各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失职必罚、渎职必究的责任关联与利益导向机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以更大的力度克服“中梗阻”、打破“潜规则”,努力消除无所作为的“第三种状态”。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审计局、市级机关工委。
105、严格执行政务绩效考评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的考核管理和激励约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机关工作绩效考核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0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107、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纠风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局。
108、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国资委、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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