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8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15〕7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政发〔2015〕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重点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9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徐州市重点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是指创业导向鲜明、孵化功能完备和服务能力配套的新型创业平台,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特点。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分批认定重点众创空间并给予相应扶持。现就重点众创空间认定及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在全市按标准认定并加快发展一批重点众创空间,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两个率先”大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抓手。对于创新创业人才,有利于及时准确落户、享受配套服务、便捷开展工作;对于各县(市)、区,有利于集聚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要素,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对于全市,有利于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经济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2.发展目标。围绕全市“十三五”发展的总体部署,支持鼓励各县(市)区、部门单位、经济园区、高校院所、骨干企业规划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改造提升现有双创载体。市政府按照“鼓励建设、严格标准”的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分批认定30个左右的重点众创空间,力争均能做到创新要素集聚、体制机制灵活、双创成果丰硕。
3.主要原则。坚持创新引领,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积极构建促进创新创业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四个对接”,努力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牢固确立企业在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政府部门主要在设施配套、人才集聚、服务保障等方面做好工作。坚持质量标准,认定依据标准、数量服从质量,重点众创空间的名额对各地各部门不搞平均分配。
二、认定标准
1.有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符合全市“十三五”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具有产业特色和自身特点。围绕集聚资源、激发活力、转化成果,提出明确的年度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有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有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2.有运营服务主体。重点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做到服务主题明确、机构设置合理。运营团队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行业资源和管理经验,主要负责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运营管理工作要健全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
3.有基本硬件条件。重点众创空间应拥有自主产权或租期5年以上的场所,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能够为入驻的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和公共办公场地,开通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于特定产业领域的,还应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技术平台。
4.有综合服务功能。协调外部服务资源,能够提供工商注册、纳税申报、财务记账、信息查询、法律咨询公证、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的便捷服务。强化创业融资服务,至少引进1家以上天使投资人或创业投资机构。构建线上服务平台,推介扶持政策、宣传双创典型、服务创新创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配备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根据产业特点经常性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
5.有良好工作基础。软硬件条件得到创新创业人才的基本认可,在双创资源集聚上已取得初步成绩。已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达到30家以上,其中符合本平台产业发展方向的不少于20家。与至少1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合作关系,已成功孵化转移园区项目3个以上。与至少3个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校地合作关系,举办过较高水平的人才科技对接活动,有一定的高科技支撑能力和高层次人才服务能力。
三、认定程序
1.自查申报。以县(市)区、部门单位、经济园区、高校院所、骨干企业为主体,自主创建重点众创空间。注重科学安排选址布局,盘活存量设施场地,充分利用已有条件,谋划实施创建工作。按照重点众创空间的标准推进平台建设,自查基本达标后,向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申报,按认定标准逐项说明情况,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同时提交详细的年度发展目标。
2.分批确定。根据申报情况,由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按批次初审,形成建议方案后,报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最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经认定为市重点众创空间的,由市政府授牌并享受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5﹞72号)执行。
四、管理考核
坚持目标引领。各重点众创空间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自身发展目标,积极做好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在要素集聚、机制创新、服务配套、项目孵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步,突出抓好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工作,确保每年新入住企业或团队不少于10个、成功孵化转移园区项目不少于3个,示范引领全市创新创业工作。
强化绩效考核。对各重点众创空间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由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按年度给予相应奖励,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且未完成发展目标的,取消资格并停止享受优惠政策。
五、组织领导
市重点众创空间的认定及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扶持政策,促进重点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相关主管单位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搞好规划建设,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规范有序推进。经认定的市重点众创空间要按季度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