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18〕5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发〔2018〕57号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关于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粮食产业化市场化步伐,提升全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2号)精神,结合徐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为重点,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原则,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形成“种粮农民种好粮、收储企业收好粮、加工企业供好粮、人民群众吃好粮”的粮食流通新局面,加快构建我市现代粮食产业和安全保障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徐州特色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实现粮油加工业总产值240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省级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深化粮食企业改革。顺应粮食逐步由政策性收购转向市场化收购趋势,积极转变“吃政策饭”经营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布局,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整合重组,优化企业布局,改善资产结构,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法人制度为主体,建立健全权责对等、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粮食企业以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探索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形成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股权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现代化的经济实体。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托现有收储网点,主动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构建利益共同体。(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资委等负责)
(四)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应。组织开展优新品种选育推广,重点发展优质稻、中强筋小麦、优质杂粮等主体品种,加大引导推广力度,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应,逐步解决品种多杂乱问题。推行优质中强筋小麦标准化生产,规划建设沿微山湖区、砂礓黑土高产区100万亩强筋小麦优势产业带。推进稻田综合种养,推广稻渔共作、稻鸭共作等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推广一批稻菜、稻瓜等高效粮经轮作技术模式,力争全市每年新增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结合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主体,积极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扶持一批代耕代种、代育代插、代收代储、病虫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等托管服务组织,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市粮食局、市农委、市农工办、市农科院等负责)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引导粮食加工企业通过土地租赁流转、订单收购等形式建立稳定原料供应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设粮食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到销区建设营销网络,在市场建立直营店和大型商超专柜,打造绿色、有机、健康、安全、营养的优质粮食供应渠道。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推动粮食收储企业与上游新型粮食种植经营主体、下游粮食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通过良种培育、定向投入、订单收购、产后服务、代储加工等方式,推广优质稻麦、优质杂粮等绿色特色粮食“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至2020年,每个县(市)、铜山区、贾汪区重点培植1个含粮食种植、购销、仓储、物流、加工、销售全产业链运行的产业化经营示范企业。(市粮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等负责)
(六)建设粮食产业集群。科学规划粮食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建设以维维六朝松、江苏华升、鼎丰粉业、徐州宏昌等面粉加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徐州面粉加工产业群,以广勤米业、张场米业、湖滨米业等稻米加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微山湖、骆马湖优质稻米加工产业群,提升徐州粮食产业集中度。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围绕陇海铁路、京杭大运河沿线规划建设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支持维维集团等大型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推进新沂新海岸现代粮食物流中心、沛县苏鲁现代粮食物流中心转型升级,支持维维粮食产业园创建省级粮食产业园区。充分发挥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招大引强,促进优势企业和资金进入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负责)
(七)促进粮食精深加工。主动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推动粮食加工逐步由粮食初级产品向高端产品、特色产品转变。争取省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扶持政策,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开展粮油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稻米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推进米、面、杂粮及薯类等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支持主食产业化企业加快发展。(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八)打造徐州粮食品牌。依托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积极创建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共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品质好、叫得响、占有率高的知名大品牌。推进徐州区域公用粮食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建设,鼓励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江苏省名牌产品等。积极参与全国各地各类粮油产品、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开展武汉、长沙、上海等外埠市场对接会、展销会等,持续加大品牌营销推介力度,不断提升徐州地产粮食产品知名度。今后三年,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徐州大米”、“徐州中强筋面粉”2个市域公用粮食品牌,“骆马湖大米”等5个区域公用粮食品牌;做优做强13个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产品品牌,其中15-20亿元级2个,5-10亿元级3个,1-5亿元级8个(详见附件3)。加大粮食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九)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实施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徐州好粮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优质粮食工程”。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问题,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粮食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以中心骨干粮库为支撑的专业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完整的粮食产业服务链,促进粮食产销提质增效。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建设,支持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县级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站,健全全市粮食质检体系运行机制,加快粮油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把好食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十)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粮食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专用装备研发,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拓展粮食市场信息服务范围,提升收购、储存、调运、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信息化水平。完善提升市级、县(市)区级“智慧粮食”综合监管平台和中心骨干粮库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加强社会涉粮企业信息化建设,对接省级平台,实现横向互联、纵向互通。运用物联网技术,开展粮食智能工厂、智能仓储、智能烘干等应用示范。支持粮食企业打造技术创新平台,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通过共建实验室与成果转化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推进绿色储粮,鼓励粮食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推广“仓顶阳光工程”等新能源项目,开展米糠、碎米、麦麸、麦胚、玉米芯、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等负责)
三、落实加快粮食产业化的政策措施
(十一)提高行业队伍素质。采取委托培养、在职进修等方式,完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快培养基层一线仓储保管、质量检验、设备研发、市场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技能水平。(市粮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好各级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其中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不低于50%(其中用于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维修的资金不低于10%)。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从事地方粮油储备、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业务,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免征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粮食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经费以及各级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粮食企业从县级以上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对新获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好粮油”产品、驰名商标以及江苏名牌产品企业的奖励和对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补助,参照《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徐委发〔2016〕43号)和《徐州市农业品牌建设三年(2018-2020)计划》(徐政发〔2018〕55号)执行。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的涉粮主体的奖励,依据《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8〕56号)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粮食局、市农委等负责)
(十三)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各地基层粮食收储库点整合,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地处不同镇街的国有粮食收储库点地块交由政府统一收储,采取合理布局、异地集中安置的方式落实建设用地。各县(市)、区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第40号令)相关规定,因重大项目建设或涉及粮食流通格局优化调整确需拆除、迁移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要事先经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报告至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被拆除、迁移的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要按照“功能不降、先建后拆”的原则,统筹协调重建。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小麦、稻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及其它类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徐州供电公司等负责)
(十四)优化金融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建立以市、县(市、区)政府为主导,财政性资金注入等多渠道筹措的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财政性资金比例不低于30%。根据各县(市)、区粮食产量和收购量,确定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规模,到2020年足额落实到位。鼓励粮食收储企业与商业银行开展抵押担保业务。建立健全粮油产业融资担保机制,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粮食加工、收储企业与银行开展三方合作,达成授信协议,形成粮食收储联合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人民银行徐州中心支行、市粮食局、徐州银监分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粮食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粮食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农业部门要加强优质粮食品种的种植推广,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评定。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附件:1.2018-2020年全市粮食产业化主要目标
2.重点培育粮食企业名单
3.重点培育粮食品牌名单
附件1
2018-2020年全市粮食产业化主要目标
名 称
主要目标指标
粮食产业化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徐州特色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实现粮油加工业总产值240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省级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粮食产业化分类目标
粮食产业产值规模
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实现粮食加工业总产值240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重点培育粮食企业10个。
粮食产业园区建设
支持维维股份等大型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推进新沂新海岸现代粮食物流中心、沛县苏鲁现代粮食物流中心等转型升级。支持维维粮食产业园创建省级粮食产业园区。
粮食产业群建设
推进以维维六朝松、江苏华升、鼎丰粉业、徐州宏昌等面粉加工龙头企业为支撑建设徐州面粉加工产业群,在微山湖、骆马湖等水稻集中生产区域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加工业,推进建设以广勤米业、张场米业、湖滨米业等稻米加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微山湖、骆马湖优质稻米加工产业群。
粮食全产业链培植
每个县(市)、铜山区、贾汪区重点培植1个含粮食种植、购销、仓储、物流、加工、销售全产业链运行的产业化经营示范企业。
主食产业化企业
支持徐州禾美、富迪食品、徐州今天食品、江苏四禾等主食产业化企业加快发展。
粮食品牌建设
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徐州大米”、“徐州中强筋面粉”2个市域公用粮食品牌,支持各地培育区域公用粮食品牌,做优做强13个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产品品牌。
智慧粮食建设
完善提升市级、县(市)区级“智慧粮食”综合监管平台和中心骨干粮库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加强社会涉粮企业信息化建设。
附件2
重点培育粮食企业名单
1.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江苏华升面粉有限公司
3.江苏花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新沂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5.江苏中煤长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徐州广勤米业有限公司
7.徐州宏昌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8.徐州市张场米业有限公司
9.徐州鼎丰粉业有限公司
10.徐州市金龙宇麦粉有限公司
附件3
重点培育粮食品牌名单
一、徐州市域公用粮食品牌
1.徐州大米
2.徐州中强筋面粉
二、区域公用粮食品牌
1.骆马湖大米
2.古黄河生态米
3.七彩银杏湖有机米
4.沛县大米
5.湖西大米
三、13个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产品品牌
1.15-20亿元级企业产品品牌2个: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维维”豆奶
新沂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鲁花花生油”
2.5-10亿元级企业产品品牌3个:
徐州广勤米业有限公司“广勤”大米
江苏华升面粉有限公司“华升”面粉
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六朝松”面粉
3.1-5亿元级企业产品品牌8个:
徐州鼎丰粉业有限公司“鼎丰”面粉
江苏云雪粮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云雪”面粉
江苏金孔雀面业有限公司“金孔雀”面粉
徐州市金龙宇麦粉有限公司“金龙宇”面粉
徐州宏昌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香樟”面粉
新沂市湖滨米业有限公司“稻溢”大米
徐州市张场米业有限公司“苏北王”大米
徐州谷裕香粮油有限公司“拔剑泉”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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