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5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15〕4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发〔201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2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明确首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单位试点目标任务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3〕591号),云龙区被省政府列为首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加快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推进云龙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是我市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机遇,有利于带动全市经济结构进一步“调轻、调高、调优”,增强城市竞争力。同时,开展改革试点是云龙区破除发展瓶颈、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路径,对实现区域经济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推动云龙区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主导战略,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探索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提升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创新企业,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把云龙区建设成为徐州市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的示范区。
目标任务:围绕增强苏北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在“载体建设、楼宇经济及总部经济培育、人才支撑、集聚发展、统计监测创新”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实践,切实提升对淮海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到2015年底,云龙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85%以上,建成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不少于10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不少于20家,“税收千万元企业”10家以上、“营业收入千万元楼宇”4栋以上。
三、推进云龙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推进云龙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编办、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商务、统计、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等部门及云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试点工作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研究试点地区扶持政策,协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云龙区政府作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任务的具体实施。
(二)支持服务业载体项目建设
对云龙区引进的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用地、融资、审批服务等多方面政策倾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推动产业提升的关键性作用。重点加快推进云龙区电子商务产业园(云龙文化科技广场)、淮海文博园、江苏师大科技园、中央国际广场、新城区总部经济园、潘塘综合物流商务园、乔湖文化产业综合体、升辉现代产业设计中心、新城现代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支持老东门时尚街区、徐州老字号街区、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升辉装饰城、朝阳市场提档升级,推动宣武市场、淮海食品城、升辉装饰城等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对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支持列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行业各类政策扶持。云龙区电子商务产业园(云龙文化科技广场)作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基地重点打造,优先申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优先支持江苏师大科技园申报国家、省级各类试点、示范。
2.加快调整完善潘塘综合物流商务园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争取该项目占用土地点供指标,尽快将项目内市政基础设施纳入建设计划。
3.支持淮海文博园争创国家4A级景区、汉文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
4.对宣武市场、淮海食品城、升辉装饰城等建设公共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平台,以及云龙区建设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三)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支持云龙区按照“区域集中、企业集群、产业集聚、功能集合”的原则,整合现有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云龙区整合后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优先列入市重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对已认定为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施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从现有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并推荐申报省级政策扶持;
3.入驻云龙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企业负责人优先申报省、市科技企业家,企业经营团队优先申报省服务业创新团队,企业优先申报省重点培育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优先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服务发展引导资金支持。
4.经认定为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生的税收(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市级留成部分,先期按3年(2015—2017年)补助云龙区,用于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支持加快服务业人才引进
对云龙区引进的服务业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等,委托云龙区按照市人才政策标准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报市人才办审批,优先落实市级人才资金、住房、办公用房等政策扶持。
(五)支持解决服务业企业融资问题
优先推荐云龙区服务业企业申报国家、省各类扶持资金;对云龙区服务业企业申请融资需求,市服务业融资担保资金给予重点保障。
(六)支持开展服务业统计改革
对部分未列统服务业进行统计改革,研究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定科学严谨的服务业统计制度。
支持云龙区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艰巨的创新工程,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制定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云龙区要抢抓机遇、勇于创新、大胆尝试,努力开拓服务业发展新路径,为全市、全省服务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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