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19年12月23日《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19〕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请你局抓紧组织挂牌出让相关工作。
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挂牌出让方案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挂牌出让方案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
用地性质
产业门类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期(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挂价元/平方米)


新兴路北、星宇路西
工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000.59
≥1.0且≤2.0
≥40且≤55
≥12且≤13
≥500
50
100
384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持出让地块所在行政区域行政审批部门的项目备案文件,方可参加竞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其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与以上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金付款要求
出让合同定金(出让金总额的15%)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定金抵作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余款。
四、土地交付及动工建设期限


地块位置
土地交付时间
交地人、交付条件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新兴路北、星宇路西
挂牌成交后1个月内
交地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付条件为地块内无房屋的现状(水泥地坪,河沟塘、树木、地上、下管、线等及周边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均为现状)。如按规划要求须实施改造、建设,由受让人自行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约定交地后9个月内
约定交地后36个月内


五、特别规定
受让人还须按以下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10001平方米)出让的产业准入条件》;
2﹒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10001平方米)挂牌的环保要求》; 
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新兴路北、星宇路西地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20193030号)》; 
4﹒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地块受让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受让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含耕地开垦费)外,还应按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通政复[2019]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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