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南通产业园区

江苏南通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南通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通政发〔200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5〕8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有利于推动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两个率先”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二、明确农业普查的时间和内容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农民生活质量情况。三、切实做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全体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要求,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推动工作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试点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三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在普查工作中,凡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照如实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为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力量,改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并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对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照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要通过这次普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村统计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普查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附件:南通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