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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年镇江市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司法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3

142
号)精神,有序推进
2013
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购岗招聘工作,市政府办转发了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
2013
年镇江市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镇政办发
[2013]228
号),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面向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意义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要民生实事。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愈加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更稳定的就业、广大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基层引进更优秀的人才均有重大意义。
二、2013年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及人数
2013年全市计划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人社、卫生、民政、司法协理员共105名,其中丹阳市8名,句容市27名,扬中市6名,京口区20名,润州区14名,镇江新区20名,丹徒区10名。
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基层卫生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食品监督协管、紧急救护等工作。
(二)基层民政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低保救助、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服务、社区建设等工作。
(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等工作。
(四)基层司法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教育等工作。
四、2013年市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镇江市区户籍(含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丹徒区)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取得计算机操作一级以上证书(计算机类专业除外),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市及各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2.招聘人社、民政协理员不限专业;招聘司法协理员限法律类、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招聘卫生协理员限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3.应聘人员报名原则上限报户籍所在辖区的岗位,是否具体到镇(街道、开发区)由各辖区自行确定。
五、市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享受的政策待遇
基层公共服务人社、卫生、民政、司法协理员属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间,按照“谁招聘、谁负责、谁管理”原则,由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期为三年。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年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2013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同时按规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核(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现场资格审核点接受资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还应及时上网查看电子照片审核是否通过,只有电子照片质量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均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请登录镇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查看《镇江市市区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协理员公开招聘简章》。
(三)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总成绩。
1.笔试:全省统一组织,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12日从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2.面试:根据省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1.5比例的,则按省定合格线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各辖区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卫生局、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司法局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聘用。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辖区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卫生局、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司法局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七、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平公正保证措施
(一)公开信息。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是全省统一招考的一项工作,省将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江苏卫生网、江苏民政网、江苏司法行政网,也通过镇江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网站及京江晚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对象及条件、岗位数量、招聘程序、政策待遇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阳光操作。考试将严格按照考试考工有关程序进行。全省统一考试。笔试初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和考试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三)接受监督。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考生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问题。镇江市人社局监察室电话:85340500 ;镇江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88912898;镇江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84424220;镇江市司法局监察室电话:808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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