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政策文号:徐政发〔2018〕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 20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打造富有特色的体育强市,推进健康徐州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体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着力丰富体育产品供给、促进体育消费,着力加大体育产业扶持力度、推动体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新常态下推动徐州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产业惠民。倡导健康生活理念,以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培育体育健康投资和消费理念,推动体育市场繁荣,使体育产业惠及全体市民,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互惠共赢。
2.坚持政府引导,加快市场主导。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职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突出企业、行业组织的主体作用,推动市场化运作,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服务和产品。
3.坚持开放兴体,促进互动融合。深挖徐州独特资源禀赋,促进体育产业要素聚集,进一步加大国内外招商引资力度,立足全局,突出统筹兼顾,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将我市打造成淮海经济区体育产业发展高地、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示范地、国际武术文化名城。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亿元,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0%,体育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
——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以体育服务业为主体,体育用品制造业为支撑,体育与金融、文化、健康、旅游等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到2025年,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新增2-3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培育2-3家体育特色小镇,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带动性强的骨干体育企业集团。
——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75平方米,建成10个市级体育公园、8-10个体育服务综合体,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居全省前列,在校中小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制定体育产业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步伐,落实全市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协会实体化建设,形成以政府引领规范为保障、体育行业协会和服务组织为支撑、体育企业为主体的体育产业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发改委、体育局、民政局。列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2.落实体育赛事制度改革。持续放大“徐州国际马拉松赛” “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暨丝路汉风国际武术文化周”等赛事的品牌效应,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结合“五张清单、一个平台、七项改革”建设,落实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及时公开年度市级体育赛事与体育活动综合目录、竞赛规程,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承办体育赛事。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根据体育部门提出的需求,明确服务类别、工作流程和收费标准,积极为各类体育赛事提供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文广新局)
3.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打造智慧场馆,将赛事功能需要与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采用市场化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实质性推动国有体育场馆“两权分离”。鼓励徐州奥体中心、江苏汇邻湾集团等实体实现场馆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运营。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在保证公益性前提下,拓展体育商贸、体育会展等多元业态。支持社会力量投资经营体育场馆并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奥体中心、财政局)
4.推进体育市场化改革。制定职业体育专项发展政策,优先扶持条件成熟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探索组建足球、乒乓球、搏击等职业俱乐部,支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向职业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独立或参与组建在徐州注册并冠“徐州”队名的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政府在建设训练场地、引进高水平运动员和教练员、申办和参加职业联赛等方面给予扶持。大力发展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鼓励各县(市)区、企业、协会、高校联办高水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推广云兴小学“校园轮滑云兴模式”,促进轮滑和冰球项目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
(二)打造体育产业高地
5.科学规划体育产业布局。全面对接全市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引导,利用现有体育场馆,加快培育体育产业园区、体育公园、体育博览园等集聚区和功能区,打造“两核、两廊、四极”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切实加强资本、技术、信息等服务,不断提升体育产业集聚度和品牌效应。
“两核”:即以徐州湖北路体育中心和云龙湖景区为载体的主城区核,以徐州奥体中心为中心的新城区核。主城区核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培训业务及其他与体育相关的服务业,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新城区核打造成集健身休闲、体育赛事、体育会展、文艺演出、健康管理等功能于一身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两廊”:即“沿故黄河生态健身休闲廊”“沿大运河体育制造产业廊”。“沿故黄河生态健身休闲廊”指丰县沿大沙河(故黄河)体育产业规划项目、铜山吕梁山水竞技区、睢宁姚集镇房湾湿地规划项目、双沟镇航空运动等水上与沿岸休闲廊。“沿大运河体育制造产业廊”指贾汪大吴镇全家福、邳州高新区康力源等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廊。
“四极”:即培育邳州体育用品研发与生产制造产业园、铜山户外休闲养生区、贾汪体育旅游基地、沛县武术产业基地。邳州体育用品研发与生产制造产业园,以康力源为龙头,打造淮海经济区体育用品制造基地。铜山户外休闲养生区,依托汉王颐养小镇,发展攀岩、户外拓展、山地车、房车基地等户外运动项目。贾汪体育旅游基地,以贾汪区潘安湖、督公湖、大洞山唯美生态环境为载体,发展“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打造“体育+旅游”的新兴产业基地。沛县武术产业基地,以“全国武术之乡”为平台,开展武术培训,武术表演、武术器械生产与销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6.支持体育企业做精做强。鼓励大众积极参与体育产业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徐州体育产业孵化器,通过创业培训、政府购买、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引导中小微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扶持梦之健、中健银座、圣仕等民营体育健身服务企业跨区域连锁经营,支持邳州康力源、贾汪全家福等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按“中国制造2025”要求,着力开发市场需求大、适应性强的体育旅游、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可穿戴智能运动设备、运动康复装备及应用软件等高附加值体育用品,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7.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体育市场诚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等信用数据库,纳入“诚信徐州”建设,搭建政府内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对外发布查询平台,使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体育产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净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
(三)促进跨界融合
8.促进康体结合。推进体质关口前移,积极推广“运动处方”,倡导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发挥体育锻炼在防治慢性疾病、促进健康以及养生养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各县(市)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镇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定期发布市民体质监测报告。大力发展体质检测、运动康复等体育健康产业,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建立运动康复机构,鼓励高校在运动康复方向加强科研力度和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检测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增设高端体质健康测试仪器和运动康复设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体育局、人社局)
9.建设智慧体育。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市的“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提升体育领域信息化水平。发展场馆预订、门票预售、赛事报名、体育社交、健身定制、体育商城等功能于一体的“徐体通”云平台,促进体育健身消费。鼓励支持建设智慧体育场馆,以信息化带动体育场馆运营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体育产业单位利用互联网资源,构建线上线下的体育服务模式,实现利用手机APP等手段扩大体育消费。建立互联网的体育场地信息采集平台,打造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数据共享平台,建立统计长效机制并定期发布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
10.推动交融互通。鼓励体育与商业融合,利用大型体育场馆、购物中心等建筑群建设集运动体验、购物消费、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带动住宅、商贸、演艺、休闲、健身、养生等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体育传媒、体育中介、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推动体育产业与科技、创意、教育、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农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发体育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住建局、旅游局、科技局、教育局、金融办、交通运输局、经信委、体育局)
(四)扩大消费市场供给
11.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县(市)区“新四个一工程”建设,加快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和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全市镇(街道)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体育活动室和小型多功能运动场。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提高设施使用率。鼓励社会力量以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资源开发场馆和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推动场馆开放利用。完善各类体育场地健身服务标准和内容,建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告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7〕131号)要求,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资金管理,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细则及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对学校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隔离改造,在确保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前提下向社会开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大力推动大中型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
13.丰富体育赛事产品供给。积极承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引进国家级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落户我市,吸引国内外高水平运动队来徐训练、竞赛和表演,以赛事拉动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合作创办各级各类运动项目联赛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创办“一县一品”赛事,积极推广武术、健身气功、龙舟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群众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并驾齐驱的体育赛事活动格局。积极开发冠名权、广告经营权以及相关衍生体育产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14.推广健身休闲生活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体育服务业,兴办健身俱乐部,开发健身私教、团操、功能性康复项目,提供个性多元的体育健身指导、技能培训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大众体育消费服务品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各类健身休闲活动,大力推广迷你马拉松、瑜伽、击剑、自行车、球类、赛车、骑行、游泳等健身休闲项目。鼓励根据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发展特色健身休闲产业,根据人群和行业特征开发特色运动项目,推动体育活动向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
(五)加强健身指导
15.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开展“快乐工作、舞动乡村、幸福社区、阳光校园、武乡徐州”五大健身计划。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体育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强化不同人群的健身意识,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支持体育协会、俱乐部、全民健身站点等社会力量承接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培养学生体育爱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鼓励举办体育特色学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教育局、总工会、民政局、文广新局)
16.加强健身指导服务。促进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完善市、县(市)区、镇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为城乡群众提供体质测定、健身指导和运动能力评定,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健全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完善体育社团功能,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健身、健康生活”全民健身服务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7.积极培育体育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手机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设科学健身、运动营养、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交网络建立运动健身社群和运动健身类应用程序,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加强我市体育类电视频道、体育广播及新媒体建设,支持策划制作群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影响力大的体育运动节目,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加强对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直播报道,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健身典型,引导市民增强自觉健身意识,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体育局)
三、重点项目
(一)打造国际武术文化名城
发挥徐州“全国武术之乡”优势,加快徐州国际武术文化名城建设步伐。以举办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为引领,形成集武术表演、健身培训、器械生产与销售等多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态势,建成国内知名武术产业基地。建设徐州武术馆、武术博物馆,进一步挖掘整理地域性拳种套路,培养推荐传统武术项目传承人。积极发挥徐州市武术协会职能,服务全民健身,加强武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扩大武术人口。加强对武术场馆、俱乐部和辅导站点管理,发挥武术教练、武术类社体指导员的带头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的徐州武术馆(校)、俱乐部发展模式。重视武术理论研究,与高校合作组建科研团队,提升武术文化软实力,加强武术文化国际交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发展足球运动产业
全面落实《加快徐州市足球运动发展实施意见》,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全方位足球产业链,推动足球产业强势发展。尽快出台关于利用绿化用地、荒地、闲置地等建设公益性体育场地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足球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批笼式足球场和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新建标准足球场30片以上。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建立健全青少年足球人才库,完善“体教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以“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为平台,全面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健全大学、高中、初中和小学四级足球联赛机制,支持高校组建大学生足球队,参加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职业足球队,激发足球市场和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三)拓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持续支持徐州国际马拉松赛、中国•徐州国际武术大赛、中国•新沂环骆马湖自行车公路公开赛等品牌赛事,培育淮海经济区城市足球赛、永宁金港汽车赛、贾汪飞行者大赛、徐州国际轮滑大赛等赛事。引导“汉风舞韵”徐州广场舞、徐州健步走、舞龙舞狮、沛县风筝节等特色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发展,延伸体育赛事产业链,大力发展适于全民参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徐马”等赛事期间延伸举办体育产品、体育旅游、体育创意文化等展会,推动外地参赛人员在徐州消费扩量升级,力争3年将“徐马”打造成中国田协银牌赛事,5年打造成中国田协金牌赛事,到2020年形成一个具有徐州特色和区域影响力的体育会展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创新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产业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从生产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运营服务、智能制造等领域延伸产业链。支持我市自主品牌体育产品及企业,大力发展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运动器材装备。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形成地域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发展新兴潜力产业
支持各类新兴项目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冰雪、山地户外、水上、高尔夫、搏击运动,积极培育马拉松、公路自行车、汽车摩托车、极限运动、射击射箭、铁人三项、皮划艇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开展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运动飞机、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大力推广登山、露营、徒步、拓展、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引导企业投资开发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房车营地等设施。深入挖掘体育健康产业,将智能硬件、运动处方、健康运动场所、家庭和个人进行有机结合,推动“体医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快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以山地户外运动为突破口,构建以山地户外、冰雪旅游、徒步(登山)、汽车露营、航空运动、船艇码头等体育旅游设施的特色体育旅游线路,重点培育2-3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体育旅游与文化、教育、健康、养老、农业、水利、林业、通用航空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复合型、特色化体育旅游产品。扶持特色体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体育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体育赛事旅游。支持各县(市)区开发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知名体育旅游企业与品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广新局、体育局)
(七)建设体育健康特色小镇
建设一批体育特征鲜明、文化气息浓厚、产业集聚融合、生态环境良好、惠及人民健康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带动小镇所在区域的体育、健康及相关产业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运动休闲产业集聚区,形成与当地经济社会相适应、良性互动的运动休闲产业。加强特色小镇梯队建设,重点建设贾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汉王“体育+养生”特色小镇、泉山永宁金港汽车小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贾汪区、铜山区、泉山区政府)
(八)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制定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计划,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扶持,依托新城区奥体中心、湖北路体育中心以及县级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建设一批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配套功能强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或利用具备条件的房产设施(空间)建设特色体育服务综合体。引导发展体育主题公园、体育文化体验等特色体育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积极发展体育彩票业
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充分发挥体育彩票的公益属性,加强公信力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全力做好体育彩票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彩票管理体制匹配的运营机制,适应发展趋势,完善销售渠道,稳步扩大市场规模。加强体育彩票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市场监管和营销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发行销售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体育彩票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不断提升体育彩票的社会公益形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统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认真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二)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
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体育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激励作用,健全体育产业发展扶持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体彩公益金,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设立本级体育产业扶持资金,与市扶持资金形成配套,支持本区域体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体育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中小体育企业的贷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发行体育产业专项债券,支持通过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进行直接债务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和金融产品。鼓励成立体育类担保机构,探索“金融+基金+担保”的多元支持方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经信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徐州支行、各县(市)区政府)
(三)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统筹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购买服务、对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多种方式,支持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体育消费金融产品,开发体育健身、运动培训等方面的消费信贷业务,开发银联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促进互联网金融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体育消费提供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根据体育产业特点,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围绕健身休闲、体育赛事、体育场馆、学校体育、体育旅游、户外运动、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体育保险产品,引导企事业单位、个人、学校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
(四)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体育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税前扣除。鼓励和支持体育市场主体跨国经营产品与从事赛事服务,享受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政策,扩大对外体育文化交流。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物价局、体育局)
(五)完善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根据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徐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各地根据县(市)总体规划与控制详细规划,编制县(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各地要优先支持利用城市空间建设体育设施,保障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对因城市规划调整确需拆除或改变体育场馆设施功能和用途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群众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支持足球等重点运动项目设施建设。规划和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配套标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应当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发挥体育职能部门的作用,指导居民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依据相关法规参与体育设施执法检查,对发现建设未达标准或验收后改变用途导致不达标等情形的,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未配置群众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在改造调整时予以补充完善。(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体育局)
(六)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服务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游泳、滑雪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各地要将体育市场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加强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提高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安全服务规范,组织安全培训,加强风险管控,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进体育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体育领域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工商局、卫计委、公安局、经信委)
(七)强化智力支撑
各县(市)区应安排专职人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专职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市级以上体育产业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充分利用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教育资源优势,培养实用性体育技能人才,推进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市大学生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海外科技人才创业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优势,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体育产业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支持引进体育产业领军人才和专业团队。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为加强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徐州市体育产业研究智库。(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体育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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