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徐州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徐州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集贸市场管理,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质检总局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的基本内容
1.统一配置:计量器具由市场主办者集中配置,提供给市场内经营户使用,实施统一配置后,经营者不得自带计量器具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
2.统一检定:市场主办者对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依法向当地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申请强制检定;
3.统一标识:按计量监管部门确定的统一标志加以标识,并在醒目位置固定“强制检定合格证”;
4.统一管理:市场主办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供给经营户的计量器具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对本市场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轮换、更新和定期报检等管理工作;
5.统一维修:市场主办方与专用秤制造、销售或维修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协议,明确专用秤的修理、更换及防改制的要求,确保专用秤及时维修;
6.统一轮换:市场主办者对提供给经营户的同类型计量器具实行定期轮换。
二、工作目标
1.2018年3月前,完成市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开区、新城区,简称“市区”,下同)试点工作。
2.2018年底前,市区范围50%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现“六统一”管理,其他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力争20%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现“六统一”管理。
3.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区范围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其他县(市)、区50%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现“六统一”管理;
4.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
5.在市区所有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施“六统一”管理工作过程中,具备基本条件的可以直接选用智能计量器具,并逐步提高智能计量器具配置比例;其他县(市)、区集贸市场推进计量器具“六统一”过程中也应配置一定比例的智能计量器具,以促进全市智慧集贸市场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发动。通过公共媒体、网络平台、广场宣传、印发宣传海报、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施“六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根据辖区内新建改建集贸市场、在营集贸市场清单和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配置、使用情况,制定本地“六统一”管理具体分阶段实施方案。
(二)强化组织实施。
2018年1—3月,由市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在市区范围内选取5—6家集贸市场开展“六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编制管理使用指导手册,督促指导集贸市场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确定统一的专用标识和“强制检定合格证”,对完成配置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及时统一检定,并加贴标识和“强制检定合格证”。
各地应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集贸市场进行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方法,科学推进。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并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分步推进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六统一”管理任务。
(三)认真检查验收。市区内集贸市场完成计量器具“六统一”的统一配置、统一检定、统一标识和统一管理后即可申请验收,验收工作由市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财政经费补助;其他县(市)区可参照市区做法自行组织验收。
(四)加强后期监督与评价。每年年底或年初,各县(市)、区对本地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施“六统一”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市政府组织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后期监督评价,定期不定期对集贸市场各项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在用计量器具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是根治集贸市场缺斤短两等计量欺诈行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和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放心消费城市相结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以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徐州市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物价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的推进和实施。各地设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集贸市场主办者是实施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市场的“六统一”管理实施工作;要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责任人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本市场实行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的计划与步骤,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强化人员培训,积极筹措资金或争取社会资金支持,确保有序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三)强化保障,着力推动。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所需的配置、检定、监管及评价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鼓励、支持集贸市场实施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市财政对市区集贸市场实施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首次配置的计量器具(或普通计量器具升级为智能计量器具)按照计量器具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投入的50%给予奖补,各区给予50%的配套补贴。其他各县(市)区可自行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支持各地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筹措资金,加快推动集贸市场“六统一”管理。
(四)统一规范,强化监督。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统一配秤的造型竞价工作,落实好“三包”政策,出台指导意见,推荐不少于3家普通电子计价秤,不少于3家智能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明确规格型号及指导价格,议定三包方案,确保集贸市场选用的计量器具质量稳定、计量准确、安全可靠,市场主办方不得降低购置标准,同型号同品牌产品购置价格不得高于指导价格。各集贸市场应在每个进出口放置公平秤,全市使用的公平秤工作台统一式样和标识,便于群众辨认和复秤,公平秤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政,大力推进集贸市场“六统一”管理;要坚持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坚持打、扶并举,大力推进计量诚信集贸市场、星级集贸市场创建工作,对存在计量违法行为的集贸市场进行曝光、惩戒,对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集贸市场着力扶持,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附件:1.徐州市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徐州市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徐州市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东海 副市长
副组长:黄立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红梅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吕 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和相见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 炜 市经信委副主任
陆新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少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苗 斌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孔祥凝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洪华 市质监局副局长
许 清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梁向东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克义 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刘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徐州市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
“六统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加大宣传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推动形成徐州“计量惠民”品牌效应。
市发改委: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工作作为开展服务业质量能力提升的重点内容。
市经信委:加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信息化建设,加快计量器具大数据采集、汇总分析系统化运用进程。
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保障支持力度,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的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经费使用过程实施监督。
市商务局:将计量器具“六统一”列入集贸市场建设标准,贸市场项目强弱电配套到位,加快智慧集贸市场建设进程。
市食药监局:将计量器具采集、汇总分析的相关数据与食品追溯系统数据库有效对接,完善食品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市场和经营商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惩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市质监局:加强集贸市场实施计量器具“六统一”管理的宣传、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选型、定价及三包方面的调研,指导市场主办方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对市场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认真做好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检定服务工作;依法查处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
市统计局:将计量器具采集、汇总分析的相关数据有效运用到统计工作中,保证计量数据统计真实有效。
市物价局:将计量器具采集、汇总分析的相关数据有效运用到物价管控工作中,及时掌握全市集贸市场物价动态,有效平抑物价。
市法制办:指导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工作要求、奖惩措施列入集贸市场立法修订内容,并协调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