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盐城产业园区

江苏盐城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盐城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市直企事业改革改制工作,根据5月份市直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汇报会和6月份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今年年底市直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都必须进行结帐式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市直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改发办、企业集团,经市领导明确的实施重组改制的重点企业除外。 二、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部门(集团)改革改制检查验收标准 1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企业改革改制任务。 2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或歇业分流、破产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国有资产处置严谨、规范,劳动关系调整全面、彻底,工商证照变更完备到位。 3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完成或主体退出后,剥离的职工宿舍处置、小区物业管理、水电设施改造等涉及职工生活的配套工作,衔接或落实到位。 4改革改制后,原企事业单位各种档案资料移交、党员及退休人员管理进社区、内退内养及伤残人员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基本完成。 (二)所属整体改制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1积极配合财政、国资、审计部门及中介机构,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所提供的各种财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2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资产出售收入按规定解缴到位。资产出售收入不按时足额解缴的一票否决。 3严格按有关政策及方案要求,全面调整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时结清;离岗休养人员的生活费、各项保险费用按时足额发放;上岗人员的劳动合同依法变更,保险关系及时衔接。 4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议事、决策规则健全、科学,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配套。 5所有经营性资产(含土地、房产、无形资产等)按规定处置到位;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按有关政策规定出售或落实其它管理、使用办法。 6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及时转移、手续完备,各类抵押、担保得到妥善处置。 7按期办结证、照过户,各项法律手续齐备。 (三)所属依法破产、歇业分流企业检查验收标准 1人员按市直现行改革改制政策分流安置到位,职工劳动关系依法终止。 2职工与企业往来帐务处置到位。 3离退休人员、军转干部、工伤、内养人员等社区化安置到位,劳动代理到位,企业负责人妥善安置,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计提、解缴到位。 4企业职工宿舍、小区物业管理、水电改造处置落实到位,剩余资产处置到位,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管理到位。 5企业财务、帐册齐全,各种档案资料完整移交。 6破产、歇业企业工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依法办理。 三、检查验收组织及程序: 符合改革改制检查验收标准的市直有关部门、企业集团,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向市改发办提出检查验收申请。检查验收工作由市改发办牵头,从市企业工委、事改办、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国土、工商、城管、房产、规划、国税、地税、人行、总工会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 (一)听取部门或单位改革改制情况汇报; (二)查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商、税务证照变更及职工劳动关系转移情况;查看所属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决议、公司章程、权属证书等与改革改制相关文件资料; (三)与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核对改革改制情况; (四)抽样调查,召开部分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会,听取对改革改制的情况反映。 (五)由市改发办形成综合材料,提出检查验收结论,报市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检查验收时间: 检查验收工作安排在2005年11月-2006年元月进行。 第一批:11月7日开始,市粮食局、市外经局、市科协; 第二批:11月14日开始,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海洋渔业局; 第三批:11月21日开始,新光集团、市规划局、盐阜报社; 第四批:11月28日开始,市商贸办、市供销社、市农林局; 第五批:12月5日开始,天虹集团、市广电局、市教育局; 第六批:12月12日开始,八菱集团、市文化局、市科技局; 第七批:12月19日开始,市轻纺办、市建设局、市台办; 第八批:12月26日开始,市残联、市经贸委、市人口计生委; 第九批:06年元月2日开始,市物资办、市级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第十批:06年元月9日开始,市水利局、市接待办、市人防办、市体育局; 第十一批:06年元月16日开始,市化建办、悦达集团、交通控股集团、市交通局。 凡主管部门认为今年底所属企事业单位不能进入结帐式检查验收程序的,以及检查验收未达到要求的,须向分管市领导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江苏盐城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