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盐城市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政策文号:盐政办发〔2007〕7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盐城市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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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2007年盐城市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2007年盐城市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订2007年全市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市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由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服务业企业。 三、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打分制,设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100分。 (一)对县(市、区)。主要考核总量指标、发展指标和日常工作三个方面。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1总量指标: 服务经济总量:基本分10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上升1个百分点,得基本分,占比每超(欠)01个百分点,加(扣)1分(本项加、扣分不超过5分); 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分15分。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超(欠)1个百分点,加(扣)05分(本项加、扣分不超过5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本分5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超(欠)1个百分点,加(扣)05分(本项加、扣分不超过3分); 入库地税:基本分15分。服务业实现地税收入增长速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超(欠)1个百分点,加(扣)1分(本项加、扣分不超过8分)。 总量指标的实际完成数以市统计局、地税局年终统计数据为准。 2发展指标: 招商引资:基本分20分。以新引进的房地产之外项目数和项目进展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服务业招商活动,并富有成效地组织小分队活动,全年新签订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个数,一、二、三板块分别达到5个、4个、3个的,得10分(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项目数超(欠)1个,加(扣)2分;签约项目中当年办理工商注册的项目比例达到50%的得10分,办理工商注册的项目每超(欠)一个,加(扣)5分。上年度在市组织的杭州、香港和广州招商会上签约的招商项目至07年底仍未开工建设的,有一个项目扣3分。鼓励引进外资项目、大企业和大项目,年内新引进1个500万美元外资项目或者与1个全国50强、省内20强的服务业企业重组合作,或者新开工一个5000万元以上当年招商项目,各加5分。 项目建设:基本分25分。以列入市重点推进的100个项目为主要考核对象。列入考核的项目数,一、二、三板块分别达到12个、10个、8个的,得5分,超过(不足)计划数的,每超(欠)1个,加(扣)1分;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的,得10分,有1个没开工的,扣2分;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得10分,年度实际总投资超(欠)计划1个百分点,加(扣)02分。 3日常工作:基本分10分。完成《2007年服务业发展意见》中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得5分;及时跟踪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表的,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服务业活动的,得5分。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二)对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考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三个方面。 招商引资:基本分40分。部门主要领导重视服务业招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招商、积极参加市里招商活动、全年签约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得25分,超过1个加5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为来盐投资客商服务,项目单位没投诉的得15分。年内新开工1个千万元以上当年签约项目加5分。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项目建设:基本分40分。主要考核100个市重点项目中部门所属项目进展情况。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的,得25分,有1个没开工的,扣5分;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得15分,年度实际总投资超(欠)计划1个百分点,加(扣)1分。没有挂钩项目的部门,能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为项目单位提供及时、周到服务的,得基本分,有一项投诉被查实属于思想不解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够好的,取消本项得分。 重点工作:基本分20分。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以两办督查通报为主要依据),酌情扣分。 (三)对服务业企业。主要考核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规模扩张、税收增幅和当年完成投资等指标。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扎口,制定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工作,提出表彰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要在本《办法》出台后1个月内报市服务业办公室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新兴服务行业企业的考核评比工作由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组织。 四、表彰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市服务业办公室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奖励建议,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表彰。 本办法由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