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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四有”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四有”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09年全市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四有”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全市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四有”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加快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四有’示范村建设,将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向农村延伸,向农民拓展”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四有”建设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示范村按照《全市“四有”示范村建设三年工作规划》的要求,2009年度10个示范村达到:1村民家庭基础台帐实现季度更新管理;2.9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人员实现就业;3符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参保率达80%以上;4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80%以上,其他村民参加新农合;5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村民95%以上参加实用技能培训。(二)试点村按照“一镇一村”开展“百村试点”,试点村本年度要达到以下目标:1建好“四有”试点村村民家庭四有情况基础台帐并进行微机管理;280%以上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人员实现就业;3符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参保率达60%以上;4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60%以上,其他村民参加新农合;5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村民90%以上参加实用技能培训。二、工作内容“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必须围绕“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目标,以建立村民家庭“四有”台帐为前提,以宣传动员为关键,以转移就业、参加保险、技能培训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一)摸清每个家庭的情况,建立“四有”示范村、试点村村民家庭四有情况基础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有”示范村、试点村使用统一设计的“四有”示范村、试点村村民家庭四有情况统计表,对村内所有农户、人口等情况实行拉网式调查,全面掌握包括“零转移家庭”、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士兵、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在内的所有村民的基本状况,做到家庭情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个人技能清、社保情况清。劳动保障员要负责调查了解到每个村组内每一户、每一人的情况,将人员信息录入到微机中,形成村民家庭基础台帐资料,建立村民家庭台帐。今年6月底村民家庭基础台帐基本建立。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对村劳动保障员进行培训,指导建立村民家庭基础台帐。建立“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家庭信息库,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必须做到情况调查了解全面、清楚,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村劳动保障站要能准确掌握村民的劳动保障情况,能清楚了解村内有创业要求和就业愿望的是哪些村民,“零转移家庭”、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士兵、被征地农民等富余劳动力是哪些村民,村内没有技能的是哪些村民,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是哪些村民,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是哪些村民。村民家庭“四有”台帐资料建立后要安排专人维护,及时更新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二)帮助村民就业创业,扎实推进“劳有所得”。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积极采集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告知村内“零转移家庭”成员、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士兵、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富余劳动力,组织村民与企业进行用工对接,帮助其就业。加快制定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农村延伸的意见,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免费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惠及农民。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村民,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对被征地农民和大中专职业院校毕业生等,帮助落实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三)宣传、动员村民参加养老保险,扎实推进“老有所养”。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通过广播、标语、会议、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经常性地宣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鼓励动员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参加新型农保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村民,指导他们填写表格,受理参保材料并积极帮助办理参加保险的手续。督促村内企业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村民在村外企业务工没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指导帮助村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老农保转新农保,农保转城保的具体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四有”示范村、试点村村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四有”示范村内参加老农保人员,今年先行试点,整体一次性转接新农保。(四)宣传、动员村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扎实推进“病有所医”。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通过多种途径经常性地宣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动员村内企业为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动员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医保工作。(五)帮助村民参加减免费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学有所教”。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组织村内“零转移家庭”成员、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士兵、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村民能学到实用技能,并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要尽快出台低收入家庭新增劳动力减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未考入高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考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等新增劳动力要实行减免费的“学历+技能”教育或短期技能培训,努力实现低收入家庭新增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全覆盖,培训结束后推荐就业率达100%,稳定率达95%。对有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村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种创业服务。三、具体措施(一)加大基层平台建设力度。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协助“四有”示范村、试点村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台帐、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四有”示范村、试点村都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好村级劳动保障站,上半年要完成这项工作。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业务分别与乡(镇)劳动保障所、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对接,接受乡(镇)劳动保障所、县劳动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乡(镇)、村劳动保障机构必须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三项工作,行使劳动保障的主要职能,使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到镇、村。(二)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是一项民生建设工程,也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四有”示范村和试点村建设的投入,保证村级劳动保障站正常运转。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大力支持“四有”示范村、试点村的建设工作,帮助培训人员,提供学习、宣传资料等,指导各村建好村级劳动保障站,督促“四有”试点村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三)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开展“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利用广播、标语、会议、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村民对“四有”工作的认识,增强村民对村劳动保障站的了解,增强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意识,使村民切身感受到“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给自身带来的实惠,认识到示范村、试点村建设是党和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民办的实事、好事,从而使“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四)加大规范推进力度。规范推进“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开展“四有”工作,必须注意把握“八个环节”工作法,按程序操作。一是建立平台。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标准,建好村级劳动保障站,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二是摸清情况。摸清“四有”示范村、试点村每家每户的情况,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指导,村劳动保障站负责。三是宣传发动。向示范村、试点村的村民宣传“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的标准、推进的方法、目的、意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由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村劳动保障站负责具体实施。四是自愿申报。由村民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申报项目,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指导,村劳动保障站负责组织实施。五是对应衔接。将村民申报的项目与有关单位、企业衔接,由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六是筛选初审。将村民自愿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初审核,由乡(镇)、村劳动保障站负责。七是公示确定。村民自愿申报的项目,经过初步筛选审核后,在村组进行公示,确定具体项目,由村劳动保障站负责。八是跟踪落实。就是对村民申请的项目,经过筛选、公示后,进行跟踪服务、跟踪落实,衔接到位,由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五)加大指导力度。市劳动保障局领导班子在去年挂钩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乡镇(村)、街道(社区)和“四有”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分别对应挂钩到各县(市、区)“四有”试点村。市劳动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示范村开展调研,了解实际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进度,总结经验做法,指导面上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每一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市劳动保障局要指派专人驻点调研,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成立“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的推进力度。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正常开展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到工作职责落实到人、目标任务落实到人。要抽调就业、培训、医保、农保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对接“四有”示范村和试点村,驻村帮助指导开展各项业务。(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劳动保障局对全市“四有”建设“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在平时调研、检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召开全市“四有”建设现场推进会,举办“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劳动保障人员培训班,专项检查各县(市、区)示范村、试点村平台建设情况和目标推进情况。年终进行专项考核评比,对“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工作成绩显著的村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今年“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工作纳入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评比,分值占综合评比总分的10%。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加强本县(市、区)范围内“四有”工作的督查考核,对村级劳动保障站和劳动保障员要科学制定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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