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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9日 政策文号:盐政办发〔2013〕9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特现代农业园区,努力打造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区,加速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现代农业园区能够有效集聚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体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引导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区。为了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引领农业转型升级,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市农业现代化工程突破的需要,更是园区自身发展深化调整的需要。首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深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现代农业园区作为“四化”同步在农业上的重要体现,作为深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平台,必须进一步提档升级,也必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其次,随着市委、市政府2018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奋斗目标的确立,全市各地大力开展农业现代化工程突破年活动,现代农业园区作为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三大载体”之一,必须要进一步发挥其引领区域内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引擎功能,为我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增添动力。第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已经进入一个瓶颈期,急需规范调整,定位不清、效益偏低、要素乏力、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开始显现,制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必须进一步调整发展思路,破解制约难题,提升建设层次。各地各部门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突破口,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特,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突出抓好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工作重点 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以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为统领,以建设“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目标,按照“新建园区规模化、特色产业园区化、产业开发高效化、经营主体企业化”的思路,围绕“建设规划科学、规模带动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经济效益明显、科技水平领先、设施装备先进、公共服务配套、机制体制灵活”的总体要求,发展优势产业,突出龙头带动,强化科技支撑,注重规模基地、公共服务和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引领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区。目标任务是重点推进“5+10+50”园区提档升级,着力推进东台、建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伍佑农示园和盐龙湖生态园、10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5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重点园区建设;力争新认定10个市级以上园区;每个县(市、区)新建1个万亩以上园区或基地,全市建成20个万亩以上园区或基地。年内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招引项目2000万元以上,每个市级园区新招引三资和财政投入1000万元以上。 (一)进一步强化产业引领。把特色主导产业培植作为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核心,突出优势产业、聚焦主导产业,进一步强化产业对园区自身建设的主导作用、对地方产业提升的引领功能。依托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进行园区化、市场化开发,辐射带动建设产业基地,重点培植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鼓励沿海地区和黄河故道地区,利用沿海开发、黄河故道开发项目,通过一步成园、包装提升,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通过招引大型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农业项目,培植食用菌、高档花卉苗木、畜禽规模养殖、特种水产、种苗供应等园区的新型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高效特色产业,统筹发展粮食等主导产业,坚持实体农业为主、休闲观光为辅,实现园区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和三产服务的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龙头带动。坚持龙头企业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强化重大项目支撑,放大重点龙头带动,实现园区持续发展。把龙头带动作为推动园区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之源,紧扣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统筹考虑种养、加工和流通环节,重点引导入园企业和项目向产前、产后集聚,着力延伸园区主导产业的产业链条。立足“高、大、新、特”,瞄准大型龙头企业,着力招引个体规模大、产业联系紧、效益前景好的大型项目。精心选择投资主体,细心论证投资项目,支持龙头企业牵头领办,鼓励科研机构共建联办,发动能人大户带头创办,全程服务跟踪,确保招引一个、建成一个、达效一个。积极争取部、省重点项目支持。 (三)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把科技创新作为园区的立园之本,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突破重点课题,强化示范推广,不断增强园区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支撑能力。以园区为平台,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协会、农技推广部门、地方主管单位等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在园区建立科技实验基地、示范基地、实习基地等,提升园区农业科技创新的承载水平。突出先进物质装备、现代信息技术、粮食持续高产、现代种源产业、绿色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研发创新和转化推广,力争攻克一批生产性应用难题,集成推广一批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依托园区平台,切实加强适合本地区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宣传展示和转化应用,提升园区的整体科技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加快完善配套园区科研展示、信息培训、种苗供应、检测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公共服务常态化。省级园区突出科研展示、示范推广、检验检测、区域交易等服务,市级园区强化生产示范、实地培训、现场交易等功能。积极争取农业、开发、科技、旅游等行业的国家、省级挂牌,全面推进园区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定和产地无公害认定,积极策划申报国家和省、市名牌农产品,通过树标牌、建网站、搞宣传、办展销等方式,加大创牌、争牌、塑牌力度,扩大园区的社会影响力。省、市园区生产基地必须全部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实现品牌销售率分别达到100%、90%。 (五)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业兴园”的建园理念,规范建立园区管委会和发展公司,切实完善挂牌运行、人员配备和级别待遇,健全完善园区长期运行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园区发展基金、列入财政预算、整合项目投入、土地增值收入反哺、加大招商力度、强化金融扶持等形式,完善园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投入机制;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培植一批懂生产、会经营、有市场、善决策的经营主体;注重改革创新,引导土地、资金、人才、科技、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按照“能进能出”原则,对市级认定园区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三、严格开展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考核奖惩 坚持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分明的原则,建立对各县(市、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考核奖励办法。 (一)明确考核内容。一是新认定市级园区(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10分。二是建成万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0分)。完成目标得10分。三是项目招引及建成达效(15分)。每个省级园区新招引三资投入2000万元以上,每个市级园区新招引三资和财政投入1000万元以上。四是科技创新推广(10分)。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创新联盟,建有研发中心、实验展示基地,承担科研创新课题等。五是品牌创建展示(10分)。省级园区树立醒目标牌、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100%品牌销售(5分),市级园区增挂铜牌、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90%品牌销售(5分)。六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0分)。省级园区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转,市级园区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七是运行管理机制(10分)。省级园区管委会、发展公司成立挂牌,专人负责、集中办公;市级园区管委会挂牌,专人负责。八是动态监测管理(10分)。完成省市园区监测任务的得10分。九是地方财政投入(15分)。每个县(市、区)级财政投入园区建设2000万元以上。十是其他加减分事项。新认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10分,新认定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5分,多建1个万亩现代农业园区加5分,园区产品新获1个国家品牌加5分,新招引1个国家级龙头企业入园加5分,入选1个市十佳园区加5分,园区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加5分。省级园区被摘牌的减10分,市级园区被摘牌的有1个减5分。 (二)严格考核办法。考核验收工作由市农委组织,以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地上报数据资料、省市动态监测、年终综合考核情况为依据,对照评分标准对各个县(市、区)现代农业园区工作进行考核,综合评分,作为考核奖励的依据。 (三)落实奖励措施。奖励种类包括绩效奖、十佳园区和先进单位,绩效奖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奖励,十佳园区、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是绩效奖。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市园区、新创建的国家和省级品牌等进行奖励。二是十佳园区(10个)。在全市评选10个产业优、龙头强、特色明、形象佳、成效好的农业园区。三是先进单位(5个)。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部署要求,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大胆创新,成效显著,业绩突出的县(市、区)和部门。 四、切实加强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组织保障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能够引领农业转型升级、示范带动农业现代化。各地要把现代农业园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重点,政府重视、部门重抓,市县镇合力推进;把园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定期组织“家家到”观摩,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园区建设的政策支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安排扶持资金、提供企业贷款、办理行政审批;引导园区培养、引进优秀人才,优先提拔晋升在园区工作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市、县财政建立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将园区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等列入地方预算;梳理和整合土地复垦、农业三项工程、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化等支农项目,集中投向园区。把园区建设列入“三农”工作重点督查项目和重点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督查推进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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