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政策文号:盐政办发〔2007〕7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盐政发〔2007〕121号)精神,现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实施。对需要明确具体贯彻办法的事项,市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意见,指导、督促各地认真执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方案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年底进行督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一、建立健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一)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培训、就业信息服务等纳入统一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同级财政应给予适当支持。为失业登记的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 (二)将毕业生就业公益性人才招聘会纳入财政预算,定期举办面向毕业生的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每年举办免收各项费用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不少于4次。(市人事局、财政局) (三)建立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用人单位主动申报需求信息,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求职和岗位需求信息。(市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二、引导和激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落实好自愿到苏北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所借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级财政代为偿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代为偿还工作。(市财政局、团市委、市人事局) (二)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优先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从2007年起,每次拿出20%左右的职位,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机关招录公务员时,每年拿出2/3左右的职位,专门面向参加实施“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经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三、鼓励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 (一)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公有制单位员工一视同仁。(市人事局) (二)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高校毕业生落实集体户口,同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口服务管理工作。(市公安局) (三)落实企业用人和劳动保障制度,加强对非公有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技术技能岗位准入制度,优化社会劳动分工结构,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四、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 (一)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卫生局、文化局) (二)建立高校中专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机制。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纳入“盐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和再就业人员“小额贷款市级担保基金”担保范围。(市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盐城支行)五、加强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离校后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并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市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二)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当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到其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相关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岗位并有就业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由其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就业登记证》,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市民政局) (四)制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对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对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采取政府安排岗位等多种方式实行保底就业。(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 (五)建立50个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免费提供3至6个月的见习培训,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为其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市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六、认真做好高层次毕业生引进和毕业生就业舆论宣传工作 (一)建立高层次优秀毕业生人才储备机制,引导毕业生到企业、城市社区和农村建功立业。(市人事局、财政局) (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宣传用人单位重视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围绕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基本政策取向,加大宣传力度,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