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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规划(2005-2009年)》,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盐城市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盐城市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规划(2005-2009年)》,特制定盐城市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纲要》要求,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全面系统的、经常性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自觉地坚持依法行政。二、培训对象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依法授权、委托组织中的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三、培训内容 (一)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论述。 (二)《纲要》和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知识。 (三)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实务知识。 (四)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其他法律知识。四、培训方式 (一)举办专题法制讲座。 (二)实行集中培训、轮训。 (三)举办法制知识竞赛等。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纲要》提出的“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 (三)市、县(市、区)政府每年度至少举办2-3次专题法制讲座。 (四)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每年参加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一次,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五)各行政机关每年至少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专题法制讲座2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有关法律知识集中培训1次。 (六)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新学习的内容要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执法证件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六、组织实施 (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对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教材的编印等相关工作。 (二)市、县(市、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范围按分级培训、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分别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一般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培训,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依法行政知识办班培训事宜,按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干部培训办班管理的规定》(盐委干培〔2004〕4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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