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6日
政策文号:盐政办发〔2008〕6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为培育并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基础入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缩小城乡差别,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当前,受中小企业信息分散、不透明和信用意识淡漠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现象十分突出,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亟需推进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结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教育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要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正确使用银行支付结算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产品,减少现金使用;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要促进企业和银行培育和建立长期信用关系,形成共赢格局。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信息征集对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对象是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界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确定:在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领域,销售额在30000万元以下(含30000万元)的为中小企业;在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领域,销售额在15000万元以下(含15000万元)的为中小企业。(二)信息征集任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实行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征集任务是:2008年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征集工作。(三)信息征集内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和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项统计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每半年更新一次数据。(四)信息征集方式。信息征集实行依托数据源单位征集的方式,收集有关部门、机构掌握的中小企业信息和企业自行填报的信息。应首先利用账户管理(开户许可)和工商注册登记系统,列出当地所有中小企业名单,与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入库企业名单进行比对,筛出符合征集对象的企业清单,据此,从数据源单位进行相关中小企业信息的征集。中小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及相关基本信息从工商局、税务局及人民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征集,账户开户信息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利用自身的账户管理手段归集;中小企业高管人员和出资人信息、产品质量和合同及其履约信息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征集;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财务信息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企业的开户行直接向企业征集;各种非银行信息向有关部门和机构征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为参与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配发标识符,作为中小企业的身份识别。(五)信息综合比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上述不同渠道收集的信息要进行综合比对,并经中小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认可。如不能形成一致数据,应将不同来源的数据同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六)信息录入与更新。各成员单位、市各金融机构要对所征集的中小企业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审核,并将所征集的信息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2008年开始,各成员单位,市各金融机构每年3月底前要完成对上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项的信息更新,每年9月底前要完成对6月30日时点数据项的信息更新工作。三、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完善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环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国务院同意的发改企业[2005]96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牵头,当地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征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征集工作;从事这项工作的负责人员名单应集中后报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全面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培训、指导、宣讲等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立信”教育,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树立信用意识、规范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增强透明度,让中小企业真正认识到信用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要引导中小企业自觉建立必要的财务会计制度,改变随意填报财务报表的不规范行为,养成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保留支付记录的习惯,与银行建立长期的密切关系。要探索建立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作用的信用教育培训机制。(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普惠机制。要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相结合。要切实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工作。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2月10日起,开始向商业银行、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中小企业信息查询服务。要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利用数据库信息资源,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增加信贷投入,研究并提供诸如买方信贷、金融租赁、打包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应收账款抵押等金融产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鼓励企业在开展经济交易过程中,在当事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查询交易对象的信息,防范信用风险。(四)逐步探索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征的信用评价方法。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信用评分,帮助商业银行识别信用风险,帮助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鼓励担保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担保,组织合格的评级机构开展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对其代偿能力进行评价,帮助商业银行防范信用风险。要研究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商业银行机构要在做好信用报告日常查询、解读工作的基础上,将信用报告引入人大、政协代表资格审查、公务员录用、政府采购、政府项目招标等活动中,让社会公众、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感受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及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认知度。(五)健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常规工作机制。要从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两方面保障这项工作长期开展。一是建立通报制度。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宣传有效、效果明显的商业银行的做法及时推广;对表现突出的中小企业进行通报,树立示范样板。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商业银行分支行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范围。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进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