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农林局等部门《2004年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农林局等部门《2004年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市农林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的《2004年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转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OO四年五月九日 ?2004年盐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市农林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建设局 市财政局 2004年4月) 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农村劳务输出,既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等部门2004-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8号),省农林厅、劳动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04]4号、苏财农[2004]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县乡三级的培训教育体系,大力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输出。把抓好农民就业培训,作为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重要环节,作为实施农民致富工程的重要抓手。 一、培训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总体要求,在培训中遵循实用和实效相结合的原则,培训与就业结合的原则,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原则,机制创新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务工农民、用人单位、农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2004年全市计划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55人。 (一)引导性培训: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劳动就业的基本知识和务工常识方面的培训。计划培训2.8万人。 (二)职业技能培训:对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中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有计划地组织起来,在引导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计划培训3万人。 (三)岗位培训:根据市场需要、岗位要求和务工农民就业愿望,开展在岗、转岗、晋升等培训,特别是对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上岗的务工农民进行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开展培训,使其尽快胜任岗位要求。计划培训1.7万人。 (四)职业教育:利用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职业教育单位对回乡初高中毕业生进行教育。同时进行技能培训,使大部分学生毕业时取得双证。全市计划教育培训2.5万人。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主要内容:一是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了解有关务工经商、投资创业和回乡创业等方面政策规定,熟悉《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安全知识和公民道德规范培训。主要是安全生产、公共交通规则等常识,增强他们预防和处理不测事件的能力。教育进城农村劳动力养成良好的道德规范,树立建设城市、爱护城市、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 职业技能和岗位培训,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标,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和把握培训方向,因地制宜确定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重点。 一是劳动密集化程度高,吸纳数量大的加工业、建筑业等工种,如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电器技术应用、纺织服装加工、建筑施工等。二是就业方式灵活,就业门类繁多,就业弹性大的服务业,如家政与社区服务、烹饪与餐饮服务、保健与美容、驾驶与维修等工种。三是针对国际劳务市场的需要进行培训,如建筑施工、纺织服装加工等。四是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培训,侧重于蔬菜园艺、畜牧、水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安全、优质、高效生产技术,以及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的方式 (一)充分利用现有各级教育培训资源。要合理利用、充分挖掘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干部学校、乡镇成人中心学校、乡镇农技校以及企业的培训机构和社会其他各种培训机构的作用,发挥各个培训基地的优势,主攻优势专业,形成培训的特色工种。通过开放式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学分制等方式,方便务工农民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 (二)加强校际、校企间联合办学。鼓励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联合办学,发挥各自在专业培训场地、设施和师资方面的优势,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联合培训。农林、劳动、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培训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引导性培训,使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外出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培训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目标、有考核、有实效。 (二)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用于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市政府要在2004年安排的100万元经费中切出一块专门用于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 (三)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定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通过增加扶持力度,完善教育培训条件,强化规范管理,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工种,创立一批劳务培训和输出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积极争取与相关企业联合办学,充分利用企业场地和设施,强化现场实习指导,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师资可以由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来解决,也可从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逐步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师资队伍。加强培训教材开发。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坚持统一规范、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引导性培训和技术要求规范、统一的专业教材,应按国家规定采用正规培训教材;其他教材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编写或选用。 (四)进一步完善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衔接机制。大力推进“订单”和“定向”培训。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按需定向培训。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建议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输出(派遣)的良性互动。 附件:盐城市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