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政策文号:盐政办发〔2007〕11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市农机局2007年8月)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保证,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服务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技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思路,着力构建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全面提升规模高效农业的装备水平,初步形成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8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2万台,联合收割机稳定在8500台,三麦精少量播种机达到25万台,水稻插秧机达到8000台,秸秆还田机达到3000台,推广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000台(套)。水稻机种水平达到50%,机收水平达到90%;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0%以上;油菜机收(机脱)水平达到50%以上;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0%以上;试验示范棉花生产机械化。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一)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坚持把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作为“十一五”时期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水稻插秧机,推广普及水稻机插秧技术。通过“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办法,大力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市稻区20%的乡镇基本实现水稻机插秧,40%的乡镇水稻机插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水稻生产“机耕耙、机插秧、机植保、机收获”全程机械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机制,推动机插秧的快速发展。引进油菜和玉米的种植、收获适用新机具,主攻油菜、玉米收获关键机械化技术,努力突破油菜、玉米生产机械化。(二)积极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紧紧围绕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快特色农机推广,重点抓好设施农业、畜禽及水产养殖、果蔬低温保鲜、蚕桑和大蒜等特种经济作物生产环节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建立特色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紧紧围绕特色农业、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与农业机械的示范推广力度,率先实现高起点的农机技术跨越,早日建成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的示范典型。到“十一五”末,各县(市、区)都要建设一个以上规模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三)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积极推广高性能、低能耗农机,逐步淘汰高耗、低效农机,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油等农机化节本增效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秸秆还田、捡拾打捆、编织加工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不断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到201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4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植保机动施药机械,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三、加大力度,积极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技能开发等公益性职能,重点加强县级基地建设,不断增加投入、完善设施,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培训、技术指导等公益性服务。各级农机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要加强与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服务组织间的协调配合,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模式。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要加强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途径。(二)大力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大户等市场作业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合作社等农机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建立以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逐步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农机跨区作业,扩大作业规模,拓宽作业领域,提高作业质量。到2010年,全市农机作业年收入达到20亿元,其中农机跨区作业收入达到8亿元。(三)提高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切实抓好农机管理人才、农机科技人才、农机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大力组织开展科技入户培训,重点开展镇村农机技术人员、农机大户、农机手的培训,加快农机人员知识更新,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积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拓展鉴定领域,培养农村技能型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四、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农业机械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水平(一)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工商、质监、农机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和质量调查工作机制,坚持打假和扶优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农机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农业机械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力度,增强农机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管理工作,制定农机维修岗位规范,实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农机事故责任追究制及农机事故预警机制和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农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经常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农机安全生产设施装备,以创建农机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机手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到2010年,全市建成70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50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比“十五”期末下降18个百分点。五、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一)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农业机械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加强领导,加强协调,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要按照全市“十一五”农机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机化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农业、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机械化建设,形成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合力。各级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二)进一步增加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扶持政策,各级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要逐年增长,重点加强对农机科技攻关、示范推广、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扶持。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投入农机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农机制造企业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继续实施税率优惠政策;鼓励农机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对引进重大装备以及承担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对市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农机装备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消化吸收再创新、核心技术国产化程度高的先进农机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机补贴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对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好补贴资金的作用,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不断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