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政策文号:盐政发〔2011〕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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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为策应沿海开发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战略决策,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再用三年时间(2011—2013年),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实行增量与提质并举、增绿与增效并行、生态与经济并重,重点实施绿色滩涂、绿色园区、绿色通道、绿色村庄、绿色庭园、绿色集镇六大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绿化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森林覆盖率、城镇绿化率,全面构建城镇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城乡生态新格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二、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总体目标是:到2013年实现小康森林生态指标,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1%,其中沿海重点区域力争达到25%;市区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 2个以上县(市、区)建成省级园林城市。 具体任务是:(一)农村绿化。三年新增成片造林折实面积90万亩,四旁树木6000 万株;大中型河堤林带达标率达90%以上,高标准农田林网控制率达85%, 湿地恢复率达70%;实现林业产值150亿元,年递增9%,林地资源利用率达80%,建成规模3000亩以上林业种养复合经营综合利用示范基地100个。高效林业配套技术示范推广覆盖率达80%。建设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以上。新建500亩以上规模的高效林业示范小区300个以上,新增户收入2万元以上的高效林业示范农户5000户。(二)城镇绿化。到2013年,全市新增绿地总面积5030公顷。市区新增绿地面积167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园绿地达9平方米。县(市)城新增绿地面积174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达11平方米;确保各个县(市)城都建成2座以上面积不少于15公顷的城市公园,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各占80%以上。集镇镇区新增绿地面积162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5%,绿地率达30%,人均公园绿地达10平方米,建成一批省级园林式小城镇;实现单位绿化达标率95%以上,小区绿化达标率95%。(三)公路、铁路绿化。全市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铁路、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6%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75%以上。三年新建2160公里绿色通道,其中国省干线绿色通道660公里,农村公路绿色通道1500公里。三、重点工程(一)绿色滩涂(含新建万亩以上林场)建设工程。沿海成片林基地建设是绿色沿海建设的重点。各地应加大沿海滩涂宜林荒地、荒滩的开发力度,对新建的海堤、排河及垦区内适宜栽树的林地,都要改土植树。以现有林场、农场为基础,合理布局,辐射外扩,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沿海林场。三年内,东台、大丰、射阳都要规划建设一个万亩以上的新林场。东台、大丰、射阳每年新造连片500亩以上的成片林不少于5块,滨海、响水不少于3块,并至少新造一块500亩和一段2公里以上的耐盐树种试验示范方和示范段。沿海五县(市)要加快海堤生态防护林的改造和建设。(二)绿色园区建设工程。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及港区等是经济发展的集聚区,要成为绿化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建成绿化的示范窗口。各地要高度重视园区绿化工作,研究制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要充分体现园区绿化的特点与风格,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可根据园区的规模、位置以及行业特点、建筑风格、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植物配置,提高绿化品味,提升绿化水平。市区及各县(市)驻城区的经济开发区要重抓绿化精品工程建设,尽快融入城镇绿化体系,大幅增加绿量,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要高度重视沿海绿色园区建设,力争尽快有新的突破。沿海园区重抓宽幅生态防护隔离林带建设,把各种片状绿地连续起来,确保每个园区都要建成50米以上的环区生态防护隔离带。沿海两个自然保护区要拓展生态功能,提升绿化层次,加强景区建设,带动生态旅游。(三)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公路绿化标准,扩大公路用地外的绿量,增强生态景观效果,全面推进“联段成线,联线成网”的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对已建成的公路必须全部绿化达标,对新建的公路必须做到“路成绿化成”,实现路与树的同步延伸。对高速公路绿化重点抓完善提高,缺株断垄的进行补植,宽度不达标的要加宽,标准不够的要提高标准。重点加强G204盐城段、S333东台段、S332大丰段、S331盐城段、S329阜宁段、S327滨海段、S326响水段、S234盐城段、S231盐城段、S233建湖段、S229盐都段、S226亭湖至大丰段、阜建高速公路、滨海北疏港公路、响水疏港公路的绿色通道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干线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形成连接城乡的生态走廊,使绿色通道与生态环境、城乡绿化融为一体。临海高等级公路已经开建,绿色通道建设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除搞好路基绿化外,沿公路两侧要留出不低于20米的绿化用地营造乔木林带,并建设好两侧2000米范围内的林网和城镇村庄绿化。要应用景观生态学原理,根据我市的气候和植被特点,结合公路绿化的功能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生态、经济、观赏价值较高的树种,建成与人文景观相协调、具有区域文化经济特色的绿色通道。(四)绿色村庄建设工程。继续组织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把村庄绿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任务。以村庄为基本单位,组织发动农村广大干群重点抓好沿河、沿路、沿庄、沿田“四沿”的植树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栽足栽全,不留空白,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各地要对照《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标准(试行)》的要求,拓展村庄绿化的内涵和范围,提升村庄绿化的标准和水平,按照因地制宜、效益兼顾的原则,以镇为单位,科学编制村庄绿化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与镇村布局调整以及交通、水利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建设规划相协调,既要尊重群众意愿,又要体现乡村特点,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沟渠路堤所占土地资源,合理设置农田防护林带,实现基本农田林网化。在树种选择上要更加科学合理,乔木树种绿化面积比例不少于80%,逐步改变绿化树种单一的现状,大量增加常绿或半常绿树种的配置,解决冬季增绿难题,提升村庄绿化景观效果。 (五)绿色庭园达标工程。庭园主要包括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化,这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环节。在规划建设中,新建的居住区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落实绿化的各项技术指标,做到绿化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验收,注重绿化的布局和层次,风格和建筑要交相辉映,植物配置体现季节变化。要做优做美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实现新建单位和居住区达标率100%。旧城改造和早期建成的老单位、老居住区达标率60%以上。居住区与单位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达标的,要通过建林荫场地、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内绿化等方式,增加小区绿量,提高绿化水平。(六)绿色集镇建设工程。集镇特别是重点镇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节点,绿色集镇建设是绿色盐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生态造园的思想理念,在镇域总体规划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镇经济发展城镇建设计划统筹安排。重点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即建好镇通村一条林荫大道、镇区一条园林式道路、一条河滨绿带、一块森林绿地、一个街头游园,因地制宜营造具有特色的城镇环境,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集镇绿化体系。四、推进措施(一)造浓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强势氛围。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碳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发动,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全社会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绿色盐城建设目标任务上来,掀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高潮。(二)把科技兴绿作为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关键抓手。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灌则灌,科学选择造林树种,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实用的造林模式,大力发展混交林。要把城市绿化作为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生态、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城市周边防护林、力求生态、景观和谐统一。要采取综合措施,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重点选用乡土树种,切实解决树种单一的问题。林业、园林部门要加强技术攻关,重点研究解决城乡绿化中的技术难题,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和引导基层提高造林绿化质量,为绿色盐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要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把好造林规划设计、种苗培育、树木栽植、抚育管护等关口。(三)通过创新机制进一步激发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活力。要继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多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林场发展活力。在保证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林地或宜林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起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机制。城市绿化要严格实行“绿色图章制”和“绿线制度”,大力推广城市园林、树木、绿地的“认养”、“冠名”等做法,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护。要进一步制定鼓励政策,按照“谁造林、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广“绿色订单”和“合同种植”,大力推行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造林。各地要认真总结新典型、好做法,研究解决加快林业发展的新问题、新办法,探索新形势下推进绿色盐城建设的新机制。(四)进一步加大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组织力度。各级政府是本地区绿色盐城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在考核措施上,采取统分结合的办法,由市绿色盐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牵头,按农村绿化、城镇绿化、公路和铁路绿化三条线,分别由市林业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考核结果由市绿色盐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按考核实绩对县(市、区)进行排位和奖惩。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林业部门要制订完善植树造林的规划与计划,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搞好督促检查;建设(园林)部门要继续开展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进一步加强城镇绿化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绿色通道建设;水利部门要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工程,抓好海堤河堤圩堤的绿化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园林式校园达标活动,抓好校园绿化;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绿化活动;报社与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绿色盐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农业、旅游等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合力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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