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改善机关作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我市第一轮审改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轮审改,对现有501项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47项,? 改变管理方式82项,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运作280项,另外94项因审批量小,? 与经济直接关联度不大,暂不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作。 现将《盐城市市级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的现象。对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作的项目,各部门必须坚持“六公开”,? 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所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范受理、限时办结、优质服务”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七月十四日 盐城市市级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市计委 (一)进“中心”项目 1.市权限内基建项目;2.上报国家、省基建项目;3.基建项目? “三同时”;4.外商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等涉外项目;5.市级工程研究中心;6.市区市场建设项目前置预审批。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国家农业综合性示范项目;2.省级海洋开发项目资金贴息;3.国家、省计委重大产业化前期新技术,? 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信息化产业项目,? 重大高新技术专项;4.发行企业债券;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关税减免和进口环节税确认;6.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7.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审批。 (三)暂不进“中心”项目 1.废金属回收企业经营资格及废金属准运证。 三、市经贸委 (一)进“中心”项目 1.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2.市权限内技术改造项目备案;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三同时”;4.外商投资项目;5.有关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6.设立石油批发、储运、零售企业;7.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8.定点屠宰厂(场、点)的确定;9.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含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及其改、扩建审查);10.缫丝、绢纺生产企业准产;11.煤炭经营资格;12.进口设备关税减免和进口环节税确认;13。蚕茧收购许可;14.技术改造项目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15.境外加工贸易项目;16.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 的认定;? 17.新产品、新技术(项目)鉴定验收。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编报非省调度发电厂计划;2.国家、省经贸委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省级新产品试产计划,省级技术中心;3.市直困难企业地方规费减免;4.申报省级扭亏资金;5.设立、认定热电联产企业及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6.国家和省、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三)暂不进“中心”项目 1.典当拍卖行市场准入和退出。 (四)取消项目 1.市级新产品试产计划;2.生产企业、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申请、招标;3.国家三、? 四级酒店的评定;4.拍卖业经营者资质认定;5.机电设备招标及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资格确认,重大项目? (机电设备采购合同估价在1000万元以上或用汇额200万美元以上项目)招标文件;6.国家、省经贸委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产学研项目,新技术推广项目,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市与示范企业;7.市区商业网点设置审批;8.部分用电企业给予一次性电费销售折让。 三、市教育局 (一)进“中心”项目 1.除职业技能培训以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 四、市科技局 (一)进“中心”项目 1.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国际学术会议;2.技术出口。 (三)取消项目 1.出国留学进修。 五、市公安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占用、挖掘道路(会同建设局、规划局联合审批,建设局牵头);2.开辟、调整公共汽车路线或车站(会同建设局、规划局联合审批,建设局牵头);3.新建、改建停车场(会同建设局、规划局联合审批,建设局牵头);4。道路两侧开辟通道或叉口架设过街管线、桥梁(会同建设局、规划局联合审批,建设局牵头);5.公众聚集场所(含网吧)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6.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7.特种行业;8.金融营业网点安全合格证;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10.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件的核发;11.危险物品的管理。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台(外)轮登陆、登轮证件的核发;2.出海边防证件的核发3.集会游行示威等大型活动;4。车辆变更改装;5.枪支、弹药证件的管理;6.内地居民及家属应聘赴香港就业;7.外国人签证、居留证签发;8.台湾居民来大陆签注、加注;9.警报器的标志灯具使用;10.金融系统“101”免检通行证;11.台湾同胞回大陆定居;? 12.因私出国护照;? 13.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14.赴港澳地区旅游;15.居民因私去台;16.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 17.三级安防工程;18.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19.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20.国际互联网用户备案(联网单位直接填报后报公安备案);21.公民因私往来香港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22.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 六、市民政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福利机构设立审批;2.社团登记;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4.涉外婚姻登记;5.涉外收养。 七、市司法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 八、市财政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市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2.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国有企业变更折旧及坏账准备提取;4.国有建设单位的报废工程损失、待核销投资、坏帐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等;5.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6.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7.国有产权转让;8.市级改革改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确认;9.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单项金额在20万元以上或年度内累计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核销;10.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即开型)。 (三)暂不进“中心”项目 1.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企业、中央及省属驻盐单位申请购买小汽车。 (四)取消项目 1.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设变更银行账户。 九、市人事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刊播、发布人才招聘广告;2.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资格确认。 十、市编办 (一)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十一、市劳动保障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在劳动部门规定的项目内超出协议的新增医疗保险定点项目;2.《职业介绍许可证》核发;3.开办职业技能培训;4.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确认;5.非劳动部门举办就业训练资格;6.开办劳务型企业。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集体合同审查;2.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登记;3.劳动力交流洽谈会登记(举办大型洽谈会须公安局批准)。 (三)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 (四)暂不进“中心”项目 1.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五)取消项目 1.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 十二、市国土局(含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一)进“中心”项目 1.市区重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2.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征用;3.市区及城郊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4.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5.土地登记发证(含个人);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7.采矿许可;8.矿业权转让。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保密测绘;2.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 (三)暂不进“中心”项目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修改;2.测绘资格;3.保密测绘成果对外提供使用。 (四)取消项目 1.重要地理信息发布;2.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3.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十三、市建设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花草;2.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4.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报批;5.市区拆迁许可;6.液化气供应站(点)设置;7.施工图设计审查;8.外出施工许可;9.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10.工程竣工备案;11.工程设施使用许可;12.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改造;13.建筑工程(含加层改造)抗震设计、设防;14.建筑施工企业资质;15.外出施工企业资质;16.市政建筑企业资质;17.液化气工程设计。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中标通知书;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4.市内和外出承接工程;5.城市出租车运营证。 (三)暂不进“中心”项目 1.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2.村镇规划设计资质;3.拆迁单位资质。 (四)取消项目 1.项目经理资质。 十四、市城管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2.大型户外广告设置;3.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4.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5.城市环卫设施的新建、拆除、迁移、封闭、损毁、改作他用;6.单位或个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7.搭建或者封闭临街建筑物的阳台。 十五、市交通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占用、挖掘公路(占用路面、路肩、边沟等公路用地及杆线、管道渡槽穿越公路);2.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3.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4.设置水上加油站点;5.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开停业及三、四级客运站的评定);6.水路运输业、水陆运输服务业的经营(含搬运装卸业经营);7.乡镇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8.道路货物运输(含危货运输、集装箱运输);9.在内河通航水域或岸线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施工作业或活动;10.营业性港埠业务的经营;11.交通工程施工许可;12.汽车养路费免缴证审查、? 申报;13.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及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14.兴建临河、跨河、过河等与通航有关的设施;15.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的改变;16.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经营许可;17.一、二、三类汽车维修许可;18.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四级);19.核发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20.交通施工企业资质;21.交通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船舶检验发证(含核发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2.内河船舶登记(含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 (三)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2.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延期、更换首席代表、终止业务活动;3.交通工程试验室资质;4.县际客运线路;5.船舶载运危险货物;6.内河四等船舶船员考试发证。 (四)暂不进“中心”项目 1.核发交通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2.举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道路运输企业立项;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认定;4.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评定;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一、二、三级);6.新增特种运输船舶和一万载重吨以上大吨位船舶及其《船舶营运证》发放。 (五)取消项目 1.核发经营汽车配件技术条件合格证;2.省际、市际零担货运班线;3.交通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监理;4.省际、市际货运线路;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评审;6。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化危品运输除外);7.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质考核。 十六、市水利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取水许可(含凿井);2.河道采砂(含取土、淘金等);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4.取水许可证发证、换证;5.用水计划;6.排污口设置;7.城市废除水利工程;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含整治航道);9.滩涂、湖泊、河道围垦开发;10.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县级防洪及抗旱预案;2.主要河、湖警戒水位、? 区域性水利工程防汛防旱的调度方案;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4.县(市)城市防洪规划;5.县(含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涉 及上、下游毗邻县(市)的河道、河流、湖泊或者区域的防洪规划,所辖范围内的中小河流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 (三)取消项目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十七、市农林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兽药、渔药生产、经营许可(涉及渔药的项目会同海洋局审批);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5.出省、出县木材运输;6.森林植物检疫;7.《动物诊疗许可证》;8.植物检疫证书;9.木材加工经营许可;10.征、? 占用林地;11.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林木采伐;2.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许可;3.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4.免办《种子经营许可证》;5.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三)取消项目 1.农药经营资格审查。 十八、市海洋局 (一)进“中心”项目 1.水产苗种生产、进口、? 出口许可证;2.海域使用证(3000亩以下)? (以招标或拍卖方式取得除外);3.沿海滩涂围垦造田? (500亩以上国务院审批;50—500亩由省级部门审批;50亩以下由市本级审批)。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小型渔船检验证书;2.渔船航行证书、航行签证簿;3.沿海12马力以下(含非机动渔船)和内陆水域渔船及个人的各种作业的捕捞许可证;4.近海控制指标内的渔船,长江12马力以上和省管湖泊的渔船的各种作业的捕捞许可证;5.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苗种、怀卵亲体和在禁渔区、禁渔期、保护区内捕捞以及捕捞鳗苗、海蜇的专项证;6.船舶电台执照。 十九、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促淤、围垦滩涂项目。 二十、市外经局 (一)进“中心”项目 1.限额以下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独资)?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及其变更;2.限额以下市直部门所属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3.内资企业及科研院所申报进出口经营权;4.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合同;5.加工贸易合同;6.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7.省权限内境外非贸易企业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方案;8。补偿贸易合同;9.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10.举办境外非贸易性企业、境外加工贸易企业;11.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非配额管理商品保税料件内销,外商投资企业加工不作价设备非配额管理商品进口;12.除计划单列市以外各县(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放;13.发布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广告(市级媒体上);14.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更名,进出口商品目录及进出口经营权的划转;15.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考核;16.进出口企业经营权资格证书年审;17.企业设立境外贸易机构;18.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企业更名;19.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和经营权变更、撤销及外经企业年审;20.设立外派劳务培训中心和审发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及培训中心年审;21.接受多、双边援助项目;22.使用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23.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互利合作项目立项和出国组团;24.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合营、解散及清算;25.出口商品贴息;26.外企、? 内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稽核。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单列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2.市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3.外国、港澳企业在盐设立代表机构;4.外经企业在境外设立机构。 二十一、市文化局(含新闻出版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电影发行、放映许可;2.音像制品经营许可;3.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4.音像制品经营(批发)许可;5.营业性演出许可、文化娱乐经营许可;6.印刷业经营许可;7.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许可;8.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准印;9.外地报社设立驻盐记者站登记。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市级文保单位的碑、石刻仿制文物拍摄电影电视;2.市级文保单位向社会开放;3.市内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市外来本市展览文物。 (三)取消项目 1.文物经营(文物收购、销售);2.出版物准邮、准运、准提。 二十二、市卫生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含民办);2.食品卫生许可(含碘盐);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5.水厂卫生许可;6.射线装置卫生许可;7.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二十三、市计生委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特殊情况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2.独生子女病残鉴定;3.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4.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二十四、市审计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 二十五、市环保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许可证发放;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建筑施工申报;5.夜间建筑施工许可;6.排污申报及变更登记注册。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可;2.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经营许可证;3.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4.有特殊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核准严重污染环境、无污染防治措施的小型企业报政府责令关闭。 (三)取消项目 1.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审批。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评定一、二星级旅游饭店。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国内旅行社经营资格。 二十七、市广电局 (一)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有线广播电视系统设计(安装、设立和建设)许可;2.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外电视节目);3.网上播出前端的设立;4.广播电台、? 电视台、广播电视台;5.无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6.音像制品运输、传递管理。 二十八、市体育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社会力量办各类体校。 二十九、市统计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建立系统外的统计调查项目向系统外布置统计报表; 2.统计资料的公布。 三十、市物价局 (一)进“中心”项目 1.普通商品房价格,经济适用房价格;2.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按隶属关系);3.旅行社经营的主要旅游线路的旅游报价。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2.放开的电信资费;3.服务价格等级审定;4.事业单位和社团等非企业组织部分经营性服务收费;5.公有住房租金、廉租房租金;6.电价;7.陈化粮销售价格,主要农作物种子购销价格;8.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9.自来水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10.市级储备粮购销价格;11.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法院、检察院系统受理、诉讼、培训、法医鉴定收费;12.医疗服务收费;13.物业管理服务收费;14.部分中介机构重要服务项目收费,各类专业市场中介服务收费;15.教育收费、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收费;16.食用盐价格;17.中标的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18.垃圾处理费;19.自然垄断经营性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20.医院自制药品及中药饮片的价格;21.救灾肥调拨价、零售价;22.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指定销售的商品价格;23.公路客运价格,城市公共交通运价;24.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三)取消项目 1.广告服务收费。 三十一、市粮食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国有粮库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危险仓库的鉴定、报废;2.市级“四无粮仓”、“四无油罐’’的评审鉴定。 三十二、市宗教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年检;2.举办庆典、朝圣、放戒、水陆法会等大型宗教活动;3.市级宗教团体登记;4。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办企业、事业;5.宗教教职人员跨市(地)或涉及非通常宗教活动;6.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邀出访或来访;7.新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 三十三、市房产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公有住房出售;2-职工住房补贴发放;3.廉租住房入住;4.购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5.业主委员会成立;6.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7.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各类房屋确权发证;2.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 (三)暂不进“中心”的项目 1.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2.白蚁防治企业资质。 (四)取消项目 1.房地产测绘企业资质;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三十四、市法制办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核发《行政执法证》、? 《行政执法监督证》;2.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 三十五、市外办(侨办)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旅居国外华侨申请回国定居;2.归侨、侨眷、港澳同胞身份认定(高考、中考照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的身份认定)。 (二)取消项目 1.旅居香港、澳门特区居民申请回内地定居;2.邀请外国人入境。 三十六、市人防办 (一)进“中心”项目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2.拆除和报废人防工程项目;3.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初审。 三十七、市规划局 ’ (一)进“中心”项目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选址意见书。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非重要的城市详细规划。 三十八、市地震局 (一)进“中心”项目 1.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2.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 三十九、市气象局 (一)进“中心”项目 1.防雷、避雷工程设计、监理、验收。 四十、市供销社 (一)进“中心”项目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 四十一、市台办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台湾同胞投资者身份认定。 四十二、市保密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定点复制国家秘密载体;2.《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审核核发;3.审批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4.外国企业聘用中国涉密工作人员;5.向外方提供调查资料和研究成果;6.审定国家秘密密级不明确事项。 四十三、市档案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县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中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的延期批准;2.对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具有保存价值或保密档案的批准;3.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延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检查和同意;4.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5.大型企业、重点高等院校设置的档案馆的备案;6.专门领域设置的专门档案馆和专业主管部门设置的部门档案馆的审核。 四十四、市国家安全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2.涉外建设项目安保工程设计施工管理。 四十五、市无线电管理处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管理;2.批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3.无线电台? (站)设置;4.个人携运自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核发《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5.对进入辖区内的外国来华团体、客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6.核发各类无线电台执照;7.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 (站);8.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查及核发《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9.无线电台使用频率。 四十六、市农机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 1.农机安全监理;2.二级农机修理点修理技术等级;3.农机从业人员资格考核;4.农业机械新产品推广申报;5.农机跨区作业证件;6.三级农机修理厂(点)修理技术等级考核。 四十七、市国税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税务登记;2.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流转税政策性减免税;2.市区企业税收结算、清算多征(缴)税款退税;3.延期纳税申报;4.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资格认定;5.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会计核算软件;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7.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8.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登记;9.帐簿销毁;10.自印普通发票;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2.停歇业申请;1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14.企? 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15.个体经营者不设帐簿。 (三)取消项目 1.开具出口专用缴款书;2.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3.纳秩定额核定;4.自营出口企业退、免税;5.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代开。 四十八、市地税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税务登记。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2.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3.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4.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5.企业所得税减免;6.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7.单位申请自印发票。 四十九、盐城工商局 (一)进“中心”项目 1.广告经营资格;2.外商投资(合资、合作)企业登记注册;3.广告登记;4.各类市场登记;5.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注册、营业性企业开业登记注册(不含变更、注销);6.外派劳务合作广告;7.棉花收购、加工许可审批(由工商牵头,会同计委等部门审核)。 (二)在部门大厅办理,纳入“中心”考核的项目 1.企业法人变更、注销登记、营业性企业变更、注销登记。 (三)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公司登记注册(下放);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下放);3.商品展销会登记证(下放)。 (四)取消项目 1.棉花经营资格;2.核发印刷商标单位证书;3.经纪人资格证。 五十、盐城质监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组织机构代码申领、变更、年检;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3.锅炉化学清洗方案;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5.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6.企业产品标准备案;7.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二)取消项目 1.气体充装站建设;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建安装、修理改造;3.电梯、起重机械生产许可审批;4.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开工审批。 五十一、盐城烟草专卖局 (一)进“中心”项目 1.烟草专卖许可。 五十二、盐城药监局 (一)进“中心”项目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2.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审批;3.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4.二类精神药品批发资格初审;5.药包材注册初审(第三类药品包装材料审批除外);6.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初审;7.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许可证)初审。 (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2.药品生产企业CMP论证。 (三)取消项目 1.第三类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 五十三、盐城盐务局 (一)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食盐生产、加工、销售许可(下放)。 五十四、市人行 (一)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 1.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二)暂不进“中心”项目 1.金融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确定;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三)取消项目 1.贷款证;2.金银零售许可。 五十五、盐城邮政局 (一)暂不进“中心”项目1.信封生产监制;2.集邮品交易许可;3.邮政信报箱及邮政包裹包装箱生产监制五十六、盐城海关、盐城检验检疫局、盐城供电公司(一)进“中心”项目有关事项的咨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