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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2013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2013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盐城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2014年)》,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重点,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完善监督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责分工和机构编制设立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实施政府部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实行简政放权,推进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工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亭湖区盐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动落实权力下放,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建立健全法制监督机构。2013年底前,县(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 (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总量与比例。改革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法治化,制定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具体规范,建立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加强监管,保障公正。 (三)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的共同治理。全面推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办法。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建立和落实行政审批听证、论证、征求意见制度,推行企业登记、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并联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 (五)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市、县、镇(街道)和社区(村)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年内市县两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确保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的进驻率达到100%,同时健全“中心”审批与网上审批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审批项目运行机制,构建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巩固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完成市级行政权力网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真正做到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积极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市级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到2013年6月底,行政指导制度的建立在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2013年底前,行政指导制度的建立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的推行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覆盖。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六)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计划,计划涵盖文件的立、改、废所有项目内容,并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围绕实施“八项工程”,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在深化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民生幸福和社会管理创新、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社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关注热点,解决难点,对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和保障民生“五有”的政策文件优先立项、优先起草、优先审议。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 (七)完善工作程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和发布机制,凡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交由政府法制机构出具编号意见后,方可正式编号登记并付印。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和范围,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听证程序规定,建立辩论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年内要选取1—2件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听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项目确立、起草等环节的社会参与程序,文件草案必须通过社会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专家学者的建议,意见征求及采纳与否情况必须及时反馈或公布,并在送审材料中作出说明,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体现群众的共同意愿,增强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继续探索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制度建设机制,采取委托、合作等形式吸纳更多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制度建设。健全程序合理、操作规范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机关牵头组织实施部门对2011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规范的评估报告,并提出规范性文件是否保留、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建立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制度,年内市县两级政府分别组织1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点评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社会媒体代表对收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通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清理工作制度,年内市县两级政府组织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对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检查。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八)健全行政决策形成机制和程序。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调研、征求意见、听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进行具体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或经评估认定风险不可控的不决策。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实施机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听取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的意见,根据决策事项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决策。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专业部门、专业人员充分评估论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听证,对化工集中区、重金属集中区、垃圾焚烧等热点项目实行强制听证,对听证会公众参与的代表性、真实性和程序合法性开展调查审核。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需立即作出决策外,出台前的决策方案通过社会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及采纳与否情况必须及时反馈或公布,并在送审材料中作出说明。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影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报告及资料立卷归档。 (九)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问责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民意调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形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了解群众满意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行政决策机关必须对2012年作出的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审查,并形成完整的检查和评估情况报告。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讨论记录备案制度,讨论意见、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作为决策检查和问责依据。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问责主体及其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执行权和执行责任相统一。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决策事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确认、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开,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授权或经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内部流程。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推广盐城工商局履职风险防范指导措施,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推广盐城质监局行政执法证扣分管理办法,建设运行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查询和执法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轮训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年中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年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情况。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防止违法行政的发生。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进行重大案件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定期进行通报。建立健全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卷宗评查活动。年内,市县两级政府对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对2012年制定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执行情况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予以通报。邀请市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发挥复议应诉作用。完善创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方式,开辟网上受理平台,设立基层受理站、流动受理点,为申请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信访复议联动机制,市县两级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窗口,现场接受咨询、受理案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权。改进审理方式,推进公开审理,制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规定,制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出席听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严格依法办案、公正裁决,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合理界定、严格追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违法过错责任。建立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涉案行政机关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会、出庭应诉等情况进行通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应诉资格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市县两级政府积极探索实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2013年底前市本级和1—2家县级政府建成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示范单位。 (十四)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健全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建立由政府法制机构为组长单位、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协调议事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通报,重大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行政调解中心。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要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和经费。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保纠纷等专业调处工作站,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推进行政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和卷宗评查。 (十五)加强改进信访工作。依托各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在全市建立融“信、访、网、电”为一体、畅通有序的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维护全市信访秩序。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深入基层下访工作,强化领导责任,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提高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严肃追究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人的责任。 (十六)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做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增设政民互动栏目,畅通投诉监督通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推进网络问政,开通政务微博,与网民实时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接受监督评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的合作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十七)加强学法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法计划、培训计划。同时,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会前学法计划,组织不少于2次的会前学法活动。制定实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加大依法行政知识在领导干部岗位业务培训学习中的分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年内,举办2期县级政府班子成员和市级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1次市级部门负责人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知识测试活动。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述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政府拟任领导职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活动。建立实施政府法制机构工作者岗前培训制度,对2012年1月以来县级政府和市各部门新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以及各镇、街道专兼职法制员组织1次业务培训活动。 (十八)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县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和《盐城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2014年)》,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细化量化指标,确定牵头单位,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签订责任状(书)等形式把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力争至2013年底,超过1/2的县级政府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市县两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切实发挥统筹规划、督促指导等职能。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排查不足和问题,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切实解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在政府以及部门目标考核、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不低于10%,制定出台《盐城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进一步整合依法行政考核资源,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和定期通报、重要工作专报(报备)以及日常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等制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工作“1家1档”制度。建立更加开放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公开述政、现场质询、网上评议、社会调查、群众评价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考评公信力。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出台《盐城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培育管理办法》,组织开展1次示范项目申报、验收和推广活动,进一步加强示范典型宣传工作。切实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到2013年6月底,县级政府全部完成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任务,选取市县两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附件:2013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部门单位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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