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新特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政策文号:盐政发〔2011〕16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新特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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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现将《盐城市新特产业倍增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盐城市新特产业倍增计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持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转变、区域经济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的重要时期。发展新特产业,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是全面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主要着力点,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全力以赴,快速推进。根据《江苏省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江苏省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和《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盐城市新特产业倍增计划。计划期为2011-2012年,主要目标规划到2015年。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特产业经济总量两年翻一番为目标,坚持和深化“四有三聚”,加快新特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和品牌化步伐,突出龙头培植、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和金融支撑,不断提高新特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全力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市支撑作用显著的新特产业,努力构建以新特产业为主体的现代新型产业格局,实现新特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目标(一)产业总量实现倍增。全市新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口径)主营业务收入2012年达2600亿元,年均增长414%,实现两年翻一番;2015年达7000亿元,年均增长40%,保持两年翻一番的发展势头。2012年,实现利税总额255亿元,年均增长35%;2015年,实现利税总额630亿元,年均增长35%。“十二五”期间,新特产业实现工业经济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比重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二)龙头培植取得成效。招引国际国内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与我市新特产业相关的世界500强企业取得明显成效,每个新特产业都有一批领军企业进入。到2012年,年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由2010年的121家增加到260家,其中超50亿元企业6家,超100亿元企业2家,力争实现2-3家企业上市;到2015年,超亿元企业500家以上,其中超50亿元企业15家,超100亿元企业5家,超500亿元企业2家,力争实现5-7家企业上市。(三)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列入市级统计的24个特色产业园区“十二五”前两年完成基础设施投入达150亿元,到2012年,所有园区基本建成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的新特产业专业化园区,50%以上的园区达到省级特色园区标准。“十二五”后三年,新特产业园区重点抓提高和完善,三年配套设施投入达150亿元以上,到2015年,新特产业园区全部建成省级特色园区,力争创建10家左右国家级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四)产业投资持续推进。围绕产业链配套,重点突破产业链龙头支撑项目和关键节点项目,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和重大技术改造力度。“十二五”前两年,24个新特产业完成投资1200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的比重达50%左右,“十二五”后三年,新特产业累计完成投资3500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的比重达60%左右。(五)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2年,全面建成各县(市、区)综合性创新技术平台,新建成新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家,创建省级以上新特产业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20家以上,建成以政府为主导,新特产业园区和企业为主体,以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的省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20家以上;到2015年,每个新特产业重点建设2个以上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新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建2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六)品牌创建力度加大。按照产业、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积极创建省级以上有政策支撑和项目跟进的各类品牌,“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新创建省级以上新特产业及园区品牌20个;每年创建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等企业、产品品牌40个。三、重点任务推进新特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为确保实现倍增目标,“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二五”前两年,在做好面上推进工作的同时,着力突出以下五方面工作:(一)加大领军企业招引和龙头企业培植力度,加快新特产业特色化和规模化进程1大力培育产业规模。认真研究产业发展趋势,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坚持走新特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发展之路,以特色促规模,以规模壮特色,努力抢占新特产业发展先机。加快推进新能源及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石油机械、船舶制造、盐化工、绿色食品等传统产业的特色化、规模化进程,全力建设省级和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各地在产业布局、产业招商上要紧密围绕新特产业,要把沿海开发与新特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突出新特产业。积极抢抓市场主动权,不断增强我市新特产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切实提高新特产品市场占有率。到2012年,百亿级规模的新特产业由2010年的3个增加到8个,其中达到500亿级规模1个;到2015年,列入市级重点培植的24个特色产业全部达到百亿级规模,其中达500亿级规模6个,力争达千亿级规模2个。2全力招引领军企业。每个新特产业围绕培植销售10亿元龙头企业、招引投资10亿元项目“双十”目标,重点招引国际国内行业前10强企业和与我市新特产业相关的世界500强企业。加快引进一批行业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积极引导新特产业企业和跨国公司、“国”字号企业以及行业巨人加强联合,鼓励各类新特产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国内行业领军企业的产业链体系和企业组织体系。3积极培植龙头企业。全力支持和帮助本地新特产业企业规模扩张和实力提升,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通过重大项目推进、技术改造、产业链配套联合、企业重组等方式,加快本地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国内同行业前列、省内同行业排头兵。在招引领军企业、培植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扶持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成为新特产业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4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市抓千亿级、县抓百亿级产业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千百亿”产业培育工程,以重大项目推进为抓手,按照资源节约、绿色环保、节能高效、集约增长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类产业项目,着力抓好一批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力争两年内实施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0个以上,为新特产业快速、配套、均衡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切实帮助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土地等要素困难,为新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加大园区建设力度,提高新特产业集约化水平1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新特产业园区道路、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研发、信息、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体系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功能,提升园区建设品位,为产业重大项目入园进区提供优质载体。提高园区厂房建设标准,优先使用轻质、节能、保温、环保类新型材料。要修订完善园区规划,在园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合理布局,为今后的发展预留空间。积极创新园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在政府主导推进园区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园区建设新模式,建设一批企业化园区。2增强园区综合实力。以创建省级以上新特产业特色化、专业化园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园区提档升级,全面提高园区综合实力。重点抓好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以及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区、低碳经济示范区、产业集聚示范基地等园区创建工作。加强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与新特产业园区的互动,充分利用开发区的优势,集聚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大力研发和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全面启动创新型园区建设,促进新特产业快速发展。3加快重点镇特色产业园区建设。50个重点镇按照“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要求,加快中小企业园区建设,为符合产业定位、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落户创造条件。制定实施《全市重点镇特色中小企业园认定办法》,在全市认定和培植一批产业集中度高、销售配套额大、骨干企业多的特色中小企业园,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园的产业集中度和特色产业配套率。各县(市、区)要加强与重点镇的产业联动和园区共建,提高园区建设层次。(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新特产业高端化进程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是推动新特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要集中力量开展重大技术创新,主攻产业高端技术,发展高端产品,突破高端环节,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推进首批45家新特产业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速度、抓配套、抓完善,实现硬件、人员、工作“三到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0个省级开发区建成技术成果交易、产业公共研发、公共技术服务、科技创业“四大平台”。加快大市区以城南科教城和风电装备产业基地、环保设备产业基地、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光电产业基地为重点的“一城四基地”建设。建设和完善华锐风电产业园国家级海上风电研发中心和江苏省海上风电研究院、江苏沿海环保产业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海洋产业研究院、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工程研究院、东南大学盐城新能源汽车研究院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加快“两化融合”步伐,以新特产业园区和企业为主体,积极申报省和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以及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进一步发挥新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深化创新联盟合作机制,开展高层次产学研对接活动,实施一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项目。充分发挥本地高等院校的作用,推进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本地院校与新特产业园区、企业的紧密合作。2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大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建设力度,重点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及自主品牌的主导产品、战略性新产品的创新型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大力引进领军人才。继续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鼓励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两年内每个新特产业都要设立6家以上上述工作站(室);列入市级统计的新特产业园区加快引进高层次行业领军人才,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实验中心和孵化基地。抓好工业邻里中心和高层次人才沙龙建设。(四)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加快新特产业品牌化步伐1提高品牌创建质量。品牌化是新特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今后一段时期,产业、产品乃至区域的竞争将更多地体现在品牌的竞争上。要进一步提高品牌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按照产业、园区、企业、产品等不同类别和层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研究,分类指导,掌握品牌设置及审批渠道、审批条件等方面的信息,向园区、企业公开,积极帮助园区、企业对照标准开展工作,加大申报力度,力争多创牌,创好牌,重点创建由国家级和省级政府部门授予的有项目和资金扶持的品牌。2注重品牌使用效果。充分挖掘品牌文化内涵,加强品牌对外宣传,支持有条件的园区设立园区品牌形象代言人。通过品牌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吸引更多的企业、更多的项目进入园区。放大品牌效应,通过品牌引领,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新特产业基地,不断提高品牌经济在新特产业中的份额,带动产业总量规模扩张和竞争力提高。(五)强化金融支撑,促进新特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1努力扩大间接融资。加强金融单位与新特产业园区、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重大银企对接活动。市内各金融部门要增加新特产业园区和企业贷款投放规模,提高新增贷款中新特产业的信贷比重,年终对金融部门考核时加大这方面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引力度,不断扩大利用外地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加强融资平台建设,为企业贷款提供支持。2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市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新特产业发展提供先导支持。以多种形式招引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各地重点打造1家创业投资企业。积极探索和支持新特产业园区及企业参与创业投资。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进企业债券融资,促进新特产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3推动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与企业协调机制,引导各商业银行与新特产业园区、政府基金等合作设立科技银行,吸引各方面的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各级财政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四、推进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新特产业发展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和完善新特产业发展推进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服务以及统计分析。加强对新特产业园区的领导,列入市统计的新特产业园区全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二)优化扶持方式。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供电、节能减排指标等一系列政策性调控手段,加大对新特产业发展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品牌创建、平台建设、重大产业项目投资、龙头企业培植、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等。创新扶持办法,对现有的财政性产业扶持资金进行整合,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提高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优化各类审批,对属于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新特产业各类项目,在审批过程中予以重点支持。新特产业项目优先纳入江苏沿海发展五年推进计划及省“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三)推进产业招商。认真研究新特产业的产业链构成,分析产业链环节的制约因素,围绕产业链的关键节点,开展产业招商活动。梳理重点产业,选择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活动,积极引进成熟技术和巨大发展前景的大企业、大项目。以全市经贸洽谈会为重要节点,组织新特产业重大招商活动。各县(市、区)、市开发区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特产业专题招商活动。通过产业链招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新特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四)强化督查考核。开展新特产业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实行量化积分。加大考核力度,在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中增加新特产业考核权重。对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着重就新特产业龙头企业培植、创新创牌、金融支撑等工作进行考核,对市直各部门着重就支持服务新特产业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