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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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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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绿色村庄建设是绿色盐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市建设的重点之一。为进一步深化绿色盐城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战略,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度组织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继续把突破村庄绿化作为绿色盐城建设的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效益兼顾、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农村绿化水平,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努力把村庄建设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总目标是:计划从2012年至2015年,用4年时间将全市1846个行政村全部建成绿色村庄达标村(分年度任务详见附件1)。 三、建设标准 根据全省村庄绿化的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绿色村庄达标标准。 (一)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庄绿化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 (二)村庄(村民居住区)范围内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中村民集中居住区的绿化,要按照道路绿化树种统一、围村林带林相整齐的要求,达到四季有绿,四季有景,绿化和美化相结合; (三)村部(党群服务中心)绿化。按照园林式单位的建设要求,建有1个1亩以上,能提供村民开展休闲和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 (四)通村道路两侧绿化。充分利用进村路、环村路两侧进行绿化,以栽种速生乔木为主,村内路幅宽度大于2米的所有道路两侧各栽1行以上高大乔木,以常绿为主,且搭配合理、林相整齐、密度适宜,形成村庄“绿色长廊”; (五)河渠沟塘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边及河边、渠边、沟边、塘边进行绿化,村内河、塘、沟等水体沿岸(含斜坡)各栽1行以上耐水性能好、乔灌搭配的林带,形成滨水风光带; (六)农田林网绿化。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构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控制率达到95%以上; (七)居民庭院绿化。根据村庄的整体规划,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栽植经济林果和花灌木,户均植树不少于15株; (八)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订立林木管护长效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四、推进措施 (一)大力营造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强势氛围。绿色村庄达标工程是推进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建设环境优美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根据绿色村庄达标创建的总体部署,全方位宣传绿色村庄建设的目的、意义,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为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对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规划指导。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指导村庄绿化总体规划的编制。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实地,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各村庄可绿化地块的基础上,按照“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简单、实用、操作性强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的村庄绿化实施方案,并制订分年度实施计划,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分期分批推进。各村的绿化规划要经县(市、区)林业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切实加大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投入。要加大对村庄绿化的支持和投入。在投入渠道上,要坚持多元化,整合资金,聚合要素,形成合力。要将绿色村庄创建工作与省级标准化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城乡统筹发展试点村建设相结合,与重点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从创建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专项用于村庄绿化。县(市、区)、镇财政要专项安排资金用于村庄绿化。市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考核奖励。同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多元参与到创建绿色村庄的活动中来。 (四)切实加强对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构,成立专门班子,推进这项工作。林业、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支持绿色村庄达标创建工作。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积极开展“双百”绿色行动。教育部门要动员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绿化家乡、美化村庄活动。要通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推动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切实加大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的督查考核力度。市政府将绿色村庄达标创建纳入绿色盐城建设总目标进行考核,并出台了专项考核办法(见附件2)。各地要对照考核办法和建设标准,认真抓好绿色村庄达标创建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林业局要认真做好计划制订、技术指导工作。市里将按照考核办法和建设标准,每年以镇为单位组织专项考核验收,公布达标村庄名单,对任务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2012-2015年绿色村庄达标创建任务分解表 2.盐城市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 2012-2015年绿色村庄达标创建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单位
合计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盐城
1846
200
400
600
646
亭湖
118
10
25
40
43
盐都
172
20
40
55
57
响水
109
15
25
35
34
滨海
269
20
60
90
99
阜宁
250
25
50
80
95
射阳
151
25
40
45
41
建湖
199
25
40
65
69
东台
369
30
70
130
139
大丰
209
30
50
60
69
附件2: 盐城市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1846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百分考核法,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规划设计(10分)。编制完成村庄绿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定由所在县(市、区)林业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和公布的得2分;规划文本规范、图纸齐全的得2分;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功能配置适宜,做到因地制宜,地方特色突出的得4分;有较强操作性的得2分。 (二)绿化覆盖率(30分)。所有建成的中心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完成规定指标的得3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2分。 (三)村部(党群服务中心)绿化(10分)。按照园林式单位的建设要求,建有1个1亩以上,能提供村民开展休闲和健身活动公共绿地的得10分。未建或建设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四)道路绿化(10分)。村内路幅宽度大于2米的所有道路两侧各植1行以上高大乔木的得10分。未栽树的有一条扣1分;未按标准进行栽植的扣0.5分。 (五)河道绿化(10分)。河塘沟等水体沿岸均栽植1行以上乔、灌搭配林带的得10分。未栽树的有一条扣1分;未按标准进行栽植的扣0.5分。 (六)农田林网绿化(10分)。高标准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的得10分。凡应建未建或建设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七)居民庭院绿化(10分)。村民家前屋后做到见缝插绿、绿树成荫的得4分;每户保持并栽有15棵以上树木的得4分;经济林果占所栽树木70%以上的得2分。对有条件植树而未植树的或户平少于15株树木的,按所占的相对比例,每少5个百分点扣除1分。 (八)林木管护(10分)。要求林木管护责任制健全,管护责任落实到位。落实情况按“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10分、8分、6分。 (九)加分项目 1.在总分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的基础上,凡树种多样,按照乔、灌、草、花合理配置,建成四季有绿、常年有花、景观优美、环境良好的园林式村庄的加2分; 2.在总分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的基础上,凡村庄内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加2分; 3.在总分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的基础上,凡建成花卉苗木、果树生产、蚕桑生产等绿化“专业村”,林业总面积占全村总面积50%以上的加2分; 4.在总分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的基础上,凡建有宽度15米以上围村林,且林相整齐、景观优美的加2分。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办法:由各县(市、区)统一申报,市里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采取听、查、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听:即听取各村“绿色村庄”达标创建工作和自查评分情况汇报;查:即检查各村村庄绿化的各项文本材料,包括文件、档案、记录、规划图、统计表、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看:即对各村绿化进行实地检查;评:即考核组根据各项指标的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做出最后评价。 (二)表彰奖励:对经市级考核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庄,由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授予“绿色村庄”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对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年度“绿色村庄”达标创建任务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