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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镇江市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科学统筹、狠抓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高位统筹,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并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全面落实第一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开展述责述廉述职述法和考核评议,并坚持述法内容清单化管理,把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3.全面从严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强化评价指标针对性、考核过程操作性、结果运用导向性,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一办四组”协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工作队伍、制度保障持续加强,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推进职能转变,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以“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端通办、一次办好”和“互联网+监管”为核心内容的“4+1”政务服务改革;“3550”改革持续推进,开办企业耗时压缩至0.5天,实现拎包开业全覆盖,并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创新推出“云审图”服务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近20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镇江市“镇合意”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提升行动方案》,全市政法部门联合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6条措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落实;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排查梳理,市级各执法部门开展指导服务、法律体检、“以案释法”等行政指导3000余次。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镇江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避免重复检查和过多的分散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等系统深度融合;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探索新业态综合监管,打造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
(三)围绕中心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根据《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出台市政府规章《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完成《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和《镇江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5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完成市政府规章《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的评估报告和《镇江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规章周年报告。
2.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论证等阶段均通过镇江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官网及“立法民意直通车”等渠道广泛征集民意,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基层调研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8次,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
3.强化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规定,对55件市政府文件、44件建设用地审批、18件“十四五”专项规划等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30余件。
(四)严格法定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2022年度镇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制定《镇江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意见》”等5个决策事项及1个后评估事项列入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运行。
2.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合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将“镇江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方案”作为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事项,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3.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35件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重点协议的审核工作,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涉及新冠疫情防控、问题楼盘处置、特许经营权授予等,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为政府重点工作出谋划策,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五)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七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驻镇执法机构全部配齐执法人员。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新模式,实现对执法事项的分类监管、在线发起、协调统筹、实时指挥、过程监控、全程留痕、结果共享。
2.聚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精准化、更有针对性地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安全排查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创新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清理,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份。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启动“镇江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组织1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核,并开展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加强督导考核,清除4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执法辅助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和执法指导活动150余场,参训人员7500余人次。
(六)防抗救深度融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1.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建立镇江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责任体系,强化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救援责任意识;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接收、审核和播报机制,提高我市重大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时效;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1+13+X+Y”预案编制工作。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掌握全市29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与上海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镇江市航空应急救援战略合作协议,率先探索建立立体化救援力量体系。
3.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出台《镇江市市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2-2023年)》;完成镇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历史灾害信息库,形成了全门类、全要素的数据成果。
(七)加强社会治理,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托“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探索“党建+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模式,实现基层矛盾溯源治理。全市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67300余次,接待群众67835人次;受理纠纷总数47707件,调解纠纷4770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数47370件,调解成功率99.2%。
2.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建设。出台《镇江市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工作规程》,规范办案流程,强化协同配合;成立专业委员会,发挥各领域专家“外脑”、专业“智库”作用;建立行政复议报告制度,加强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2022年,对51起案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决定,纠错率13.5%;实质性化解174件,化解率达45.9%。
3.优化信访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等信访矛盾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业务受理办理行为,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最多访一次”机制,落实首接首办负责制,推动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重点信访问题,并打造“镇信服”网上信访服务品牌。
(八)严格权力监督,努力构建多元监督体系
1.办理建议提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系统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248件、政协提案333件,已全部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2.加强政务公开。全市156个政务新媒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300余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350余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4条,开展各类征集调查15次,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推进诚信建设。出台《镇江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大政务诚信重点领域出台信用制度41个,并落实政府机构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严重失信治理、政府机构失信作为高质量考核扣分项目,并将信用考核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
二、存在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水平不够平衡。在法治政府建设长远性谋划、创新性举措、引领性成果方面,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仍有一定差距,不够均衡。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力度和深度有待提升,审批执法与监管结合不够紧密,免罚轻罚和柔性执法推进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市将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法治镇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奋力为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指导工作实践。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十一个坚持”要求,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研究解决办法、狠抓整改落实,把工作实效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否到位的检验标准。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推进“两张清单”改革事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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