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商引资

国家音乐产业基地领航 音乐产业3000亿蓝图绘就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国家层面出台音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构建上下游协同的产业综合体系,目标期末实现产值3000亿元,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将成核心载体,通过十大任务推动原创提升、科技融合与国际拓展,为行业招商引资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强化原创内容供给体系建设。意见聚焦音乐创作源头,提出支持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和时代内涵的原创作品创作,鼓励围绕重大主题、现实题材开展音乐创作,推动原创作品的出版发行与传播推广。同时,完善音乐创作激励机制,激发音乐人创作活力,培育更多反映时代精神的经典作品,夯实产业内容根基。
二、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升级。着眼产业规模化发展,意见明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音乐集团公司,支持现有音乐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跨区域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集中度。同时,鼓励中小微音乐企业创新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与抗风险能力。
三、促进科技与音乐产业深度融合。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意见提出加快音乐与科技融合步伐,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音乐创作、制作、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应用。发展数字音乐、在线演出、音乐IP衍生等新业态,拓展音乐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产业科技含量与创新水平。
四、推进产业标准化与平台建设。为规范行业发展,意见强调推进音乐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音乐制作、版权交易、演出管理等领域标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同时,搭建大型专业音乐平台,整合创作、版权、演出、消费等资源,打造集展示、交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促进产业链各环节高效对接。
五、深化国际交流与“走出去”战略。立足全球视野,意见提出加强国际音乐交流合作,支持中国音乐作品、艺术家参与国际音乐节、艺术展等活动,拓展国际市场渠道。同时,推动中国音乐“走出去”,鼓励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音乐形式结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音乐品牌,提升中国音乐的国际竞争力与文化软实力。
六、实施音乐人才培养工程。针对产业人才短板,意见明确实施音乐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创作、制作、经纪、营销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音乐企业合作,开展定向培养,同时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音乐人才队伍。
七、发挥国家音乐产业基地核心作用。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将重点推进建设,集聚音乐创作、制作、版权交易、演出、教育培训等产业链企业,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集群。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基地实现产值1000亿元,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产业集群,引领区域音乐产业发展。
八、健全产业发展保障机制。为确保目标实现,意见明确多项保障措施: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持重点音乐产业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音乐产业;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标准制定、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逐步实现数字音乐正版化运营,依法查处有害内容,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多维度保障,为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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