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商引资

南京创新企业“休眠”机制 为营商环境优化添新动能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南京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企业“休眠”新功能,通过出台专项政策为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缓冲期,既保障企业存续选择权,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创新实践。
一、政策出台:聚焦企业痛点的精准施策
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部分企业常因外部环境变化、市场需求波动、原材料供应调整或资金周转压力等因素,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亟需短期休整却又不愿彻底注销企业主体。为破解这一难题,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出台《关于在全市探索开展企业休眠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休眠制度,为企业提供存续发展的“缓冲带”。
二、“休眠”条件:严选适用主体保障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了企业申请休眠需满足七项基本条件,确保政策精准惠及合规企业。一是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已从相关名单中移出;二是经营范围不涉及许可经营事项,且不属于金融、培训等涉及面广、易引发社会风险的行业;三是未向消费者发放预付卡或收取预收资金,避免影响公众利益;四是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严重失信记录;五是不存在生效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况,无未了结法律纠纷;六是非上市公司,避免影响资本市场秩序;此外,企业需承诺休眠期间不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三、办理流程:四步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效能
企业申请休眠需经过“申请—决定—公示—材料归档”四步规范程序,确保办理过程公开透明。企业首先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休眠原因、期限及信用承诺书等;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完整性、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休眠决定;决定作出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建立休眠企业管理档案,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四、休眠管理:明确权利义务划定行为边界
企业进入休眠状态后,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休眠期间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单次休眠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为保障休眠企业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对处于休眠状态的企业,将其休眠信息纳入考量,不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而直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企业“休养生息”提供制度保障。
五、解除与终止:动态管理确保政策落地
《通知》同步明确了企业解除休眠与终止休眠的具体情形。企业如需恢复经营,可在休眠期内或期满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解除休眠,提交恢复经营申请书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解除手续并公示,恢复正常经营状态。若企业在休眠期间违反承诺从事经营活动,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终止其休眠状态,并按规定处理。
六、信用约束:强化监管防范政策滥用
为防范企业滥用休眠政策,《通知》建立了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对在休眠申请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违反《休眠企业信用承诺书》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除责令终止休眠外,还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休眠申请,通过信用约束确保政策规范实施。
七、政策意义:激活市场活力的多重价值
企业“休眠”机制的推出,是南京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多重现实意义。对企业而言,在面临暂时性困难时,无需选择注销,可通过休眠保留主体资格,降低重启成本,为未来恢复经营保留“火种”;对市场而言,此举赋予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让企业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经营策略,避免优质市场主体流失,有利于稳定市场主体数量、激发创业创新动力;对南京营商环境而言,这一创新实践进一步优化了市场退出与存续机制,提升了城市对企业的吸引力,为招商引资营造了更友好的政策环境,助力南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八、未来展望:持续完善机制支撑高质量发展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持续跟踪企业休眠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企业休眠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信用监管质量与服务效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一创新举措的落地,将进一步增强南京作为营商环境高地的竞争力,为更多市场主体在南京安心发展、创新发展注入信心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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