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超限单位须备案调整方案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招商引资工作基础,滨海市于2024年启动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规范行动,要求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市属及以下用工单位限期完成调整方案备案,推动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备案范围与实施时限。此次专项行动覆盖滨海市市属及以下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工主体,凡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占本单位用工总量比例超过10%的,均须纳入备案范围。备案工作于2024年集中开展,用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调整方案,明确现有派遣用工结构、超比例原因及整改措施。
二、严守"三性"岗位使用原则。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需严格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其中,临时性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确定并公示;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期间的替代岗位。
三、强化用工总量比例管控。为推动用工结构合规化,政策明确要求超比例用工单位须制定降比计划,逐步将被派遣劳动者占比降至10%以内。在未达标前,用工单位不得新增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补充人员的,应优先通过直接招用等方式解决。
四、规范调整方案备案内容。用工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需包含本单位用工总量、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及岗位分布情况,详细说明超比例原因,并制定具体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岗位调整、人员转聘等措施。方案需体现合法性、可行性,确保整改过程平稳有序。
五、明确监管与服务保障措施。滨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备案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导修正。同时,建立跟踪督导机制,通过定期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确保用工单位按计划推进整改。对拒不备案或整改不力的,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予以处理。
六、优化用工环境助力发展大局。此次规范行动旨在通过明确用工边界、保障劳动者权益,进一步提升企业用工管理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的劳务派遣用工体系有助于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增强劳动力市场稳定性,为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