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行转供电收费“二选一”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减负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南京近期出台转供电环节收费新规,通过实行收费方式“二选一”及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转供电行为,切实为企业减轻用电负担。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转供电作为电网企业直接供电之外的补充形式,在南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区域广泛存在。为解决转供电环节存在的收费不透明、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南京根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推出新规,旨在通过明确收费方式、规范分摊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电价优惠政策直达终端用户,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二、转供电收费“二选一”模式详解
新规明确自政策实施当年5月起,转供电主体需从两种收费方式中任选其一执行。第一种方式为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变压器及线路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此方式强调损耗成本与电费分离核算。第二种方式允许按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损耗费用预收电费,定期进行清算并多退少补,同时要求公示实际损耗情况,兼顾了收费便捷性与成本透明度。
三、公摊电费及相关费用管理规范
针对共用设施设备用电,新规要求转供电主体单独列账,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全体业主分摊,且需定期公布费用明细。已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的公摊费用不得重复收取,共用电力设施维护、物业办公用电等费用应纳入物业费、租金等开支范围,严禁以用电服务费名义额外收费,从源头上杜绝重复收费现象。
四、转供电主体责任与义务
各类转供电主体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或巧立名目收费,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同时需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损耗、公摊电费、清单等信息,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并于政策要求的当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建立规范收费长效机制。
五、监管措施与违规处理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转供电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或违规收费主体依法查处。创新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将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六、政策实施的积极意义
此次新规的出台是南京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预计每年可为相关企业减轻数千万元用电负担。透明化的收费机制将增强企业获得感,稳定经营预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七、配套服务与政策解读
为确保转供电主体准确理解政策,南京相关部门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发布解读材料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明确操作流程和整改标准。建立咨询服务渠道,及时解答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疑问,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实施。
八、长效监管与动态调整机制
南京将建立转供电收费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收费行为抽查,结合企业反馈优化政策执行细则。针对新兴商业形态和用电模式,适时完善监管措施,持续压缩不合理收费空间,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用电环境。
九、企业反响与预期成效
政策实施后,终端企业对电费成本的可预期性显著增强,部分产业园区企业已反映电费支出同比下降。规范的收费环境将提升南京对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吸引力,助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招商引资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十、政策协同与部门联动
南京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电网企业、行业协会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监测转供电价格执行情况。通过跨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十一、全国政策背景下的南京实践
作为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具体行动,南京转供电收费新规在执行标准、监管措施等方面体现地方特色。通过“二选一”收费模式创新,既保障政策刚性,又给予市场主体灵活选择空间,为全国转供电环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十二、后续政策完善方向
南京将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和企业反馈,进一步细化损耗核算标准,探索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提升收费透明度。研究建立转供电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将合规经营情况与政府补贴、评优评先等挂钩,引导转供电主体主动规范收费行为。
十三、优化营商环境的持续行动
转供电收费规范是南京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的重要一环,后续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出更多降本减负措施,包括简化审批流程、加强要素保障、完善涉企服务等,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十四、政策宣传与社会监督
南京将利用官方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转供电收费新规的知晓度。鼓励终端用户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举报违规收费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确保政策红利全面释放。
十五、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南京将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等用电大户形成直接利好。节省的资金可用于技术研发、扩大生产等方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十六、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举措
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体现了南京市政府对企业合理诉求的积极回应,通过法治手段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将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