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商】江苏省财政下达减煤奖补资金助力能源结构优化与蓝天保卫战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江苏省通过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优化能源结构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至2019年,江苏省财政累计安排减煤奖补资金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重大耗煤项目整合关停、“煤改气”及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此次下达的4亿元奖补资金将进一步推动减煤任务完成,为招商引资绿色产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一举措体现了江苏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坚定决心。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任务
为落实国家“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江苏省自2017年起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江苏省需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约3200万吨。为此,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制定《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奖补办法》,明确对超额完成减煤目标的地区给予资金奖励。2017年和2018年,江苏省13个设区市均超额完成年度减煤目标,其中苏州、无锡等沿江城市通过关停高耗能企业实现减煤量占全省总量的40%以上。
二、奖补资金使用方向与成效
江苏省财政安排的减煤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支持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16年至2019年累计投入22亿元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淘汰燃煤锅炉超过1.5万台;二是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南京、常州等地通过“煤改气”项目减少煤炭消费超500万吨;三是促进产业整合升级,徐州、盐城等传统工业城市依托奖补资金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监测数据显示,江苏省煤炭消费占比从2016年的67%下降至2019年的5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2%。
三、区域协同与差异化措施
江苏省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实施差异化奖补政策:苏南地区重点支持工业减煤和清洁能源替代,苏州工业园区获得奖补资金1.2亿元用于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苏中苏北地区侧重淘汰落后产能,南通市通过奖补资金推动8家热电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此外,江苏省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减煤成效显著的地区额外给予10%资金倾斜。
四、长效机制与未来规划
江苏省将减煤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下一步,江苏省财政计划扩大奖补范围,探索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的激励机制,并重点支持沿海城市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根据规划,到2025年江苏省煤炭消费占比将进一步降至50%以下,为全国能源结构调整提供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