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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速落地 混改与监管双轮驱动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9日
国务院部署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相关政策将于10月底前正式出台。此次改革以提升质量为核心导向,聚焦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监管强化等关键领域,为招商引资创造更优质的制度环境。方案强调可量化考核指标,推动国企在创新研发、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标志着国企改革从试点探索转向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一、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表与任务分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部署,"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负责,相关政策须在10月底前出台;"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则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这种明确的时间节点安排,体现了改革推进的紧迫性和执行力。方案将重点解决长期制约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特别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监管体系、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路径。
二、混改深化呈现三大新特征
此次混改推进将呈现范围扩大、层级提升和内容综合化的特点。在前期四批混改试点经验基础上,改革范围将进一步拓展至更多行业和领域,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值得关注的是,混改可能首次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改革还将允许符合条件的混改企业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职业经理人制度等配套措施,形成改革政策"组合拳"。北京市、上海市等改革前沿地区已率先开展相关试点。
三、监管体系与激励机制协同创新
方案特别强调建立"财务硬约束"机制,通过削减不规范补贴、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倒逼国企提升运营效率。在监管方面,将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国资监管体系,实现"放活"与"管好"的有机统一。激励机制改革将重点突破传统分配模式,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在部分科技型企业试点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广东省、浙江省等地已在部分省属企业开展差异化薪酬试点。
四、创新驱动与质量效益并重
改革方案将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国企加大研发投入,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建立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考核等特殊机制,为创新创造制度空间。方案首次明确提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可量化指标,推动国企从规模导向转向效益导向。陕西省、四川省等地的部分国企已开始试行研发项目跟投机制。
五、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收官攻坚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被列为年度重点任务,要求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这项工作涉及全国范围内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等难点问题。辽宁省、黑龙江省等老工业基地省份正加快推进相关改革,为国企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此项工作的完成将为后续深化改革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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