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商】江苏捷克联合研发资助计划开启聚焦创新产品开发
技术研发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0日
江苏省科技部门与捷克共和国技术机构合作启动产业联合研发资助计划,旨在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创新产业发展。双方近期共同发布首轮项目征集通知,聚焦创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要求企业作为申报主体,高校及科研单位参与。该计划是江苏与中东欧地区首个政府层面研发合作机制,2024年启动实施,预计吸引跨国投资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升级。
一、合作背景与战略意义
在全球科技创新浪潮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成为重要战略方向。2023年,江苏省科技厅与捷克共和国技术局签署合作协议,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框架深化科技交流。作为响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具体举措,该联合资助计划旨在加强江苏与捷克在高端制造、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协同创新。此举不仅填补江苏与中东欧政府合作空白,还通过吸引外资和人才流动实现招商引资目标。例如,2024年初,双方通过官方渠道宣布启动计划,标志着两地合作进入新阶段,契合中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政策要求,助力江苏打造国际创新高地。
二、计划核心内容与实施领域
本资助计划专注于创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强调实际产出和产业化能力。合作项目征集覆盖智能制造、绿色能源和数字健康等前沿领域,要求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产学研融合。高校和研究机构可作为参与者加入项目团队,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成果。资助机制采用双边审核模式,由江苏省科技部门和捷克技术机构分别出资支持本国企业,弱化具体金额细节以突出过程公平。实施步骤包括申报、评审和资助发放阶段,2024年计划完成首轮项目筛选。该设计借鉴江苏此前与欧美合作经验,避免单一领域倾斜,确保多元创新生态构建,提升全球竞争力。
三、申报要求与运行机制
项目申报流程规定企业作为核心主体必须提交详细研发方案和预算计划,强调技术可行性和商业价值评估。参与的高校及科研机构需提供专业支持,但不具备独立申报资格。运行机制以互惠互利为原则,江苏方企业可获得省内科技基金资助,捷克方企业则享受捷克政府支持,形成双边资金池推动协作。例如,2024年项目征集时间表已模糊发布,避免特定日期标注,仅强调年内完成初步评审。申报要求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确保成果合理分配和避免纠纷。此机制优化资源分配,通过弱化资金数据突出合规管理,符合国际科研规范,参考欧盟创新合作标准构建信用体系。
四、预期影响与区域发展前景
该计划的启动预计催化招商引资效应,吸引跨国企业投资江苏产业集群,带动就业和技术溢出。中长期看,江苏—捷克合作可能扩展到其他中东欧国家,形成创新走廊效应。例如,类似项目曾在2023年欧盟创新指数报告中提升江苏排名,2024年实施后将强化区域经济韧性。对江苏而言,聚焦创新产品开发能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如苏南智能制造带与布拉格科研基地联动;对捷克则是中国市场入口机遇,助力中小企业全球拓展。最终,这一政府间合作将深化人文科技纽带,通过权威监管杜绝风险,为中国中东欧合作提供可复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