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商】江苏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 新建项目再利用率超30%目标
建筑业
招商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0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绿色策划、设计、施工等全链条管理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该政策将有效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为环保产业招商引资提供新机遇,预计到2025年底实现新建项目建筑垃圾再利用率高于30%的硬性指标。
一、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
江苏省作为建筑业大省,每年产生超1亿吨建筑垃圾,传统填埋处理方式占用土地且污染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江苏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文件,重点解决装修垃圾、拆除垃圾等难处理品类。政策设定两阶段目标:2023年前建立分类处理体系,2025年实现新建项目再利用率突破30%,排放量控制在每万平方米300吨以内(不含工程渣土和泥浆)。
二、全流程减量化措施体系
在策划阶段强制推行新型建造方式,明确钢结构建筑占比提升要求,重点在民生工程中应用木(竹)结构。设计环节建立再生建材使用清单制度,规定每个项目至少采用3类再生材料,包括再生混凝土、再生砖等。施工阶段依托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建立"四分类"现场管理制度,要求碎石类材料就地回用率不低于80%。南京市已试点"拆建一体化"模式,将拆除环节纳入施工总承包,使再生材料利用率提升至35%。
三、技术创新与产业支撑
政策配套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推广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应用。苏州市建成6个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年处理能力达1500万吨。通过财政补贴引导企业研发再生骨料强化技术,目前再生砖抗压强度已突破20MPa。南通市建立再生建材产品认证体系,21类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四、监管保障与长效机制
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垃圾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追溯。实行运输企业特许经营制度,徐州等市已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终端2300余套。将减量化指标纳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未达标项目取消评优资格。常州市试点"排放按量收费"制度,倒逼企业主动减量。
五、区域协作与发展预期
推动长三角建筑垃圾协同处置,与浙江省建立跨省应急调剂机制。预计到政策期末,江苏省将形成2000万吨/年的再生建材产能,带动环保产业投资超50亿元。连云港等沿海城市探索工程渣土用于滩涂修复,实现资源化利用新突破。该政策实施后,江苏省建筑垃圾填埋量预计可减少40%,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