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欠薪信用联动惩戒机制 失信企业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该机制通过多部门协同,对严重欠薪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不仅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也将进一步优化江苏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工作。
一、近年来,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江苏高度重视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此次多部门联动出台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是落实相关要求,构建长效治欠保支机制的创新实践,旨在通过信用手段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惩戒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欠薪问题的发生。
二、该机制明确了四类将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欠薪行为。具体包括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且拒不改正的;失信行为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拒不垫付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拒不改正的。这些情形的界定,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认定严重欠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标准。
三、对于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严重欠薪单位和自然人,相关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一系列联动惩戒措施。在日常监督管理中,这些单位和个人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管频次和力度将显著增加。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他们将被限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这对于依赖政府项目的企业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在评先评优方面,失信主体将失去参评资格,无法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和政策支持。在信贷支持上,金融机构将对其审慎授信,甚至限制贷款,增加其融资难度和成本。
四、除了行政手段的约束,机制还强调通过社会公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相关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欠薪失信主体的名单信息,为劳动者求职择业和经营者开展商业合作提供信用信息参考。这意味着失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会面临信任危机,其经营活动将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从而被迫增加经营成本和失信成本,倒逼其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五、此次联动惩戒机制的建立,是江苏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的重要探索。通过省人社厅与省信用办、编办、住建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多个部门的密切协作,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这种部门联动的模式,强化了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理念,有助于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六、该机制的实施,将有效震慑潜在的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它也向社会传递了江苏打击欠薪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来江苏投资兴业,为江苏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未来,随着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实施,江苏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