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落实绿色税收优惠 千户集团环保企业获六千五百万减税
税收政策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新沂市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近期为当地多家千户集团环保企业累计减免税费六千五百万元,有效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为招商引资和生态建设注入新动能。
一、绿色税制为环保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深入开展“支持绿色发展、共建美丽中国”主题活动,聚焦千户集团环保企业需求,精准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千户集团企业,新沂市多家环保企业凭借先进的治污技术和规范的运营管理,成功享受多项税收红利,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税收优惠。针对不同环保企业的业务特点,新沂市税务局实施分类辅导,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其中,从事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置的企业,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从事原水供应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不征税优惠。同时,三家企业均适用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即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政策落实效能。为打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新沂市税务局在重点环保企业建立“税企联络员”制度,通过“一对一”精准对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涉税需求,提供政策解读、申报辅导、风险提示等全流程服务。联络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协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确保企业准确理解和享受税收优惠,有效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优惠漏享问题。
四、减税红利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动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为环保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某污水处理企业通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累计获得数百万元税费减免,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为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投入提供了保障。某固废处置企业负责人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增强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处置能力的信心。从事原水供应的企业,依托增值税不征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税费超五千万元,为企业持续加大管网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该企业实际投资额已达二十四亿元。
五、税企协同推动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六千五百万元的减税规模,不仅是对环保企业的直接支持,更是新沂市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体现。税费减免转化为企业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升级资金,促进了环保企业工艺水平的提升和服务范围的扩大,形成了“企业发展—环保提升—税收增长”的良性循环。新沂市税务局通过持续优化税收服务,不断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将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为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