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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取消23大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化营商环境助招商引资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2017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江苏积极响应落实,取消或停征23个大项、7个子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减负超60亿元,此举将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
一、落实国家政策,明确清理范围。2017年3月,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35项涉及企业、6项涉及个人。江苏结合本地实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确定取消或停征包括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等在内的23个大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停征卫生监督防疫收费项下的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预防性体检费,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项下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4个分项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发展改革、公安、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等15个部门。
二、测算减负规模,惠及企业社会。按照2016年收费金额测算,江苏此次取消、停征相关收费项目后,预计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62.55亿元,这一金额占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10.98%。通过直接减少收费项目,企业经营成本得以降低,社会公众办事支出相应减少,政策红利将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
三、深化收费清理,推进长效治理。除落实中央层面政策外,江苏还启动对现行省级立项收费项目的逐项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已初步拟定包含取消、停征、转出、降低等措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并向省政府呈报2017年收费清理方案,待方案批准后将组织实施。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江苏将加大清理力度,重点规范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形成规范透明的收费管理体系。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此次收费清理规范是江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同时,规范收费行为也将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江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国家减负政策在地方落地生根,让企业和社会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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