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管新规 筑牢虚拟市场安全防线
互联网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市场秩序,江苏近日出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督检查要点》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检查要点》,通过明确监管标准与边界,为招商引资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新规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互联网药品服务已成为医药流通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网站存在信息发布不规范、交易流程不透明等问题,影响市场秩序和群众用药安全。此次江苏出台的两项《检查要点》,是落实国家药品监管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统一监管尺度、明确运营规范,构建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管长效机制,为基层监管提供操作指引,为企业合规经营划定清晰边界。
二、信息服务监管要点:筑牢信息发布安全屏障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聚焦信息服务全流程规范,从基础资质到内容管理形成闭环监管。在资质管理方面,明确网站需持续保持前置证照有效性,许可事项变更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或审批,杜绝“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人员配置上,要求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药学技术人员需具备法定资质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确保信息审核专业性。
硬件与安全保障方面,强调计算机硬件设备需满足服务承载需求,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用户隐私保护等机制。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覆盖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安全漏洞定期检测等,防范数据泄露与网络攻击。针对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特别明确移动端应用程序的信息发布规范,要求与网站主体资质、信息内容保持一致,避免“一证多端”管理混乱。
内容监管上,严格界定禁止发布的药品信息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广告及信息,以及未经批准的药品适应症、疗效宣传等,确保信息发布真实、科学、合规。
三、交易服务监管升级:全链条把控药品流通风险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检查要点》在信息服务监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至交易全流程风险防控,形成27项具体要求。交易风险控制方面,要求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对交易主体资质、药品合法性进行严格核验,防止虚假交易与非法药品流通。
禁止交易品种管理上,明确除国家允许的药品类别外,不得交易疫苗、血液制品等特殊药品,以及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药品。产品数据库信息需实时更新,确保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与药品实物一致。
交易记录与追溯体系建设是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完整保存交易订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数据,保存期限符合法定要求,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网店药品配送环节需符合药品储存运输质量管理规范,配备温控设备,确保冷链药品运输过程温度可控、记录可追溯。退货药品管理方面,建立专门验收制度,对退回药品进行质量评估,防止不合格药品重新流入市场。
四、监管机制创新:构建长效规范管理体系
两项《检查要点》的出台,标志着江苏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管从“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管理”转变。监管方式上,推行“网上巡查+现场检查”双轨模式,各地监管部门定期通过技术手段监测网站运营情况,对发现的异常线索开展现场核查,提升监管精准性。同时,督促网站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形成“企业自查+监管检查”的协同管理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标准统一是此次新规的突出特点,《检查要点》对各项监管内容明确具体标准,如人员资质需提供执业药师注册证、硬件设备需满足日均访问量承载需求等,避免基层监管“尺度不一”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时限+回头看”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违法违规的网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保障与预期成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为确保《检查要点》落地见效,江苏将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管专业能力,同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辖区内持证网站的动态监测。政策宣传方面,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等方式,引导网站运营主体熟悉监管要求,主动规范经营行为。
此次新规的实施,将有效净化互联网药品服务市场环境,减少虚假信息、非法交易等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通过明确合规边界,为优质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助于吸引更多具备资质的医药企业入驻江苏,推动互联网医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地方招商引资增添新动能,助力江苏打造全国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管示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