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二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政策文号:苏府通〔2018〕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发〔2017〕86号)文件精神,推进开发区内行政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苏办〔2017〕28号),省审改办《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苏审改办〔2017〕25号)要求,公布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二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行政执法主体,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具体承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后,原审批部门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不再行使,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具体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其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原审批部门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律无效。
特此通告。
附件: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二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二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告(苏府通〔2018〕16号).pdf

江苏苏州昆山市产业园区

江苏苏州昆山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昆山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