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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淮河入海水道阜宁段征地拆迁安置工程市级验收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淮河入海水道阜宁段征地拆迁安置工程市级验收意见的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你县《关于对我县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行验收的请示》(阜政报[2005]9号),2005年4月28—29日,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农工办、监察局、审计局、国土局、水利局,并邀请省水利厅、省入海水道建管局、淮安市水利局、河海大学等有关单位同志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依据《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验收细则》,经综合评定,同意淮河入海水道阜宁段征地拆迁安置工程通过市级验收(具体验收意见附后)。 请你县继续完善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剩余补偿资金的管理,并妥善协调解决好移民安置后续问题,确保圆满地完成各项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并一次性通过省、部级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淮河入海水道工程阜宁段征地拆迁安置市级验收意见 阜宁县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工程自1999年11月开始实施,至2005年3月全部完成。阜宁县人民政府在2005年1月22日至3月26日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并具文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成立验收委员会,于4月28-29日对阜宁县征地拆迁安置工程进行市级复验,并由市政府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依据《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验收细则》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听取阜宁县人民政府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报告,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市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的监理报告,查阅有关征地拆迁安置验收资料和档案,并随机抽查了3个村436户移民安置现状,召开了3个移民座谈会,走访了25户群众,对63户移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阜宁县按期完成了市、县淮河入海水道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工作扎实有序,组织网络健全,宣传工作到位。至2005年3月底工程征用耕地及有收益非耕地2.327 3万亩,动迁移民3990户1447 5人,拆除各类房屋2 5.68万平方米,拆迁企事业单位24个,砍伐各类树木86.73万棵,拆除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308.54公里,清理桥、涵、闸等各类交通设施及水工建筑物960座,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概算总投资22996.34万元,符合入海水道拆迁安置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移民生产生活已经得到妥善安置。按照以上地为依托、农业安置为主的安置原则,阜宁县农业安置移民14349人,占移民总人口99.1 3%,根据移民自愿,以农转非等方式安置1 26人。截止2003年12月,土地已全部调整到户,全县共调整给移民土地1.49万亩,人均准土地面积1.04亩,满足规划标准: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已基本恢复原有水平,农村移民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共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43个,集中安置移民3257户,分散安置733户,共砌建移民新居52.14万平方米,人均房屋面积由拆迁前16.65平方米提高到36.06平方米。原拆迁3990户,现已建成3985户;特困户、五保户共271户,现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未建房户共5户,因举家外出打工,自愿暂不建房。按规划在各年度实施移民中心村及居民点通水、通路、通电工程,共铺设自来水管道196.3公里,架设电力线145.5公里,安置点内外共建设道路218.2公里,并有部分移民户安装了有线电视和电话。 三、完成了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的迁建工作。企事业单位及专项设施复建工作已经完成,基本符合实施规划。原拆迁企事业单位24家,共迁建13家,合并6家,破产或撤消不复建5家,其中:原拆除学校6所,现恢复3所,合并3所。专项设施迁(改)建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已恢复原有功能。 四、财务和资金管理严格。阜宁县征地拆迁安置工程累计完成基建投资22996.34万元。财务制度执行较好,会计核算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基本符合“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要求,补偿资金拨付准确及时,资金兑付程序规范,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五、档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符合重点工程档案管理标准。 综上所述,验收委员会认为:阜宁县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县水利局、征迁办与工程沿线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工程沿线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完成了概算批复的各项内容,满足设计要求,按时完成了市政府—1;达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包干任务,保障了入海水道工程的顺利实施:财务制度执行较好,资金管理规范,移民生产生活得到恢复,移民生活基础设施及住房条件普遍有所改善,移民对安置效果比较满意;档案管理规范,资料收集齐全。经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小组评估,总体—上达到了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规划目标。根据《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验收细则》,同意阜宁县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程通过市级验收。 验收委员会建议:阜宁县人民政府在验收结束后要继续加强剩余补偿资金的管理,协调处理好移民安置后续问题,继续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确保工程沿线社会的持续稳定。?
阜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你县《关于对我县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行验收的请示》(阜政报[2005]9号),2005年4月28—29日,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农工办、监察局、审计局、国土局、水利局,并邀请省水利厅、省入海水道建管局、淮安市水利局、河海大学等有关单位同志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依据《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验收细则》,经综合评定,同意淮河入海水道阜宁段征地拆迁安置工程通过市级验收(具体验收意见附后)。 请你县继续完善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剩余补偿资金的管理,并妥善协调解决好移民安置后续问题,确保圆满地完成各项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并一次性通过省、部级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淮河入海水道工程阜宁段征地拆迁安置市级验收意见 阜宁县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工程自1999年11月开始实施,至2005年3月全部完成。阜宁县人民政府在2005年1月22日至3月26日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并具文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成立验收委员会,于4月28-29日对阜宁县征地拆迁安置工程进行市级复验,并由市政府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依据《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验收细则》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听取阜宁县人民政府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报告,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市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的监理报告,查阅有关征地拆迁安置验收资料和档案,并随机抽查了3个村436户移民安置现状,召开了3个移民座谈会,走访了25户群众,对63户移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阜宁县按期完成了市、县淮河入海水道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工作扎实有序,组织网络健全,宣传工作到位。至2005年3月底工程征用耕地及有收益非耕地2.327 3万亩,动迁移民3990户1447 5人,拆除各类房屋2 5.68万平方米,拆迁企事业单位24个,砍伐各类树木86.73万棵,拆除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308.54公里,清理桥、涵、闸等各类交通设施及水工建筑物960座,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概算总投资22996.34万元,符合入海水道拆迁安置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移民生产生活已经得到妥善安置。按照以上地为依托、农业安置为主的安置原则,阜宁县农业安置移民14349人,占移民总人口99.1 3%,根据移民自愿,以农转非等方式安置1 26人。截止2003年12月,土地已全部调整到户,全县共调整给移民土地1.49万亩,人均准土地面积1.04亩,满足规划标准: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已基本恢复原有水平,农村移民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共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43个,集中安置移民3257户,分散安置733户,共砌建移民新居52.14万平方米,人均房屋面积由拆迁前16.65平方米提高到36.06平方米。原拆迁3990户,现已建成3985户;特困户、五保户共271户,现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未建房户共5户,因举家外出打工,自愿暂不建房。按规划在各年度实施移民中心村及居民点通水、通路、通电工程,共铺设自来水管道196.3公里,架设电力线145.5公里,安置点内外共建设道路218.2公里,并有部分移民户安装了有线电视和电话。 三、完成了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的迁建工作。企事业单位及专项设施复建工作已经完成,基本符合实施规划。原拆迁企事业单位24家,共迁建13家,合并6家,破产或撤消不复建5家,其中:原拆除学校6所,现恢复3所,合并3所。专项设施迁(改)建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已恢复原有功能。 四、财务和资金管理严格。阜宁县征地拆迁安置工程累计完成基建投资22996.34万元。财务制度执行较好,会计核算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基本符合“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要求,补偿资金拨付准确及时,资金兑付程序规范,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五、档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符合重点工程档案管理标准。 综上所述,验收委员会认为:阜宁县淮河入海水道征地拆迁安置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县水利局、征迁办与工程沿线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工程沿线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完成了概算批复的各项内容,满足设计要求,按时完成了市政府—1;达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包干任务,保障了入海水道工程的顺利实施:财务制度执行较好,资金管理规范,移民生产生活得到恢复,移民生活基础设施及住房条件普遍有所改善,移民对安置效果比较满意;档案管理规范,资料收集齐全。经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小组评估,总体—上达到了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规划目标。根据《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验收细则》,同意阜宁县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程通过市级验收。 验收委员会建议:阜宁县人民政府在验收结束后要继续加强剩余补偿资金的管理,协调处理好移民安置后续问题,继续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确保工程沿线社会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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