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2月28日。)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

  • 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16年12月31日起施行。原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淮政发〔2004〕215号、扬府发〔2004〕181号)同时废止。 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

  • 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16年12月31日起施行。原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淮政发〔2004〕215号、扬府发〔2004〕181号)同时废止。 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

  •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66次常务会议审

  •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66次常务会议审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淮政规〔2020〕2号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淮政规〔2020〕2号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淮政规〔2020〕2号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第 5 号?《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9月14日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第一条?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 市政府关于张家港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张政发〔2020〕85号)收悉。经报省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金港镇。 二、同意设立张家港市金港街道。以原金港镇长江、巫山、安利、金桥、滩上、中德、中南、中港、中苑、中兴、安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市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市区(不含大丰区)公交专用资产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盐城-大丰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市区(不含大丰区)公交专用资产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整合市区(不含大丰区)公交专用资产资源实施方案》已经市政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阜宁县看守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江苏-盐城-阜宁县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阜宁县看守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阜宁县看守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团结拚搏,锐意进取,在监所安全、监管执法、感

共 12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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