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七政发〔2024〕3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七都镇区域内的3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吴越中路西,起点为亨通大道向南延伸段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人民政府横扇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吴横街〔2021〕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横扇街道区域内的7条道路地名和跨吴江区横扇街道、松陵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函》(吴松街发〔2020〕2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吴江区江陵街道、松陵街道区域的2条道路地名和位于松陵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吴松街〔2024〕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松陵街道区域内的7条道路地名和跨吴江区八坼街道、松陵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盛政发〔2021〕8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 将“目澜路”指称道路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盛政发〔2022〕9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东城商业广场南侧,起点为东径路、止点为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盛政发〔2023〕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吴江市远东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侧,起点为罗绮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盛政发〔2024〕2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区域内的1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大泾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
江苏-苏州-虎丘区
苏府地名函〔2017〕106号 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苏狮街办〔2017〕11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横塘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狮山街道区域内的
江苏-苏州-吴中区
苏府地名函〔2017〕92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越办发〔2017〕6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区域内的10条道路地名和12座桥
江苏-苏州-相城区
苏府地名函〔2019〕110号 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相太办〔2019〕15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太平街道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
江苏-苏州-相城区
苏府地名函〔2019〕140号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相黄办〔2019〕5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相城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
江苏-苏州-吴中区
苏府地名函〔2019〕19号 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甪政呈〔2019〕1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甪直镇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
江苏-苏州-吴中区
苏府地名函〔2019〕85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越办发〔2019〕8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区域内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4条
江苏-苏州-虎丘区
苏府公〔2018〕10号 根据虎丘西路南北、规划谢家浜东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的建设需要,2012年5月24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被征收房屋虎丘西路17号1幢202室系私房,房
江苏-扬州-江都区
苏政办发〔2008〕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都市等 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桃政发〔2023〕3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桃源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南长浜(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桃政发〔2024〕4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桃源镇区域内的2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桃源路西,起点为平桥浜路、止点为戴家
江苏-苏州-吴江区
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同政函〔2024〕1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同里镇区域内的1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东太湖大道北,起点为富安里东门、止点
江苏-苏州-相城区
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市人社、财政、地税、监察等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和十一届市委第17次常委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行吴中区、相城区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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