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调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如皋市人民政府:
你市2018年4月25日《关于报请同意调整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调整的请示》(皋政发〔2018〕2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调整方案。产业园规划面积由10.8平方公里调整9.4平方公里,总体布局“一园四区”。调整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申江路及德源高科厂界,西至如皋、靖江边界,南至沿江码头岸线及江堤及泰仓农化南厂界,北至沿江公路及兴港路(除华电)。其中:1、新材料产业园:东至申江路及德源高科厂东边界,南至阳鸿石化、东方石化、焯晟石化厂北边界,西至如港引河沿岸码头,北至兴港路(去除华电热电厂)。2、精细化工产业园:东至博润化工东边界、百川化工厂东边界,南至南江路(包含南通宝聚颜料有限公司)、粤江路(南江路路口至香江路路口段)、香江路,西至四号港及如皋、靖江界;北至沿江公路。3、建筑新材料产业园:东至如港引河沿岸码头,南至兴港路,西至博润化工厂东边界,北至沿江公路。4、现代物流产业园:东至华江大道(阳鸿石化厂东边界),南至沿江码头岸线及江堤,西至四号港,北至南江路(不包含南通宝聚颜料有限公司)、香江路、阳鸿、东方、焯晟厂北边界。产业园产业定位为优先发展新材料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向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消耗及污染少的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转型升级,建筑新材料和现代物流产业片区不再建设化工生产项目。
二、产业园要根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强化空间管控,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源头管控和风险防范,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建成绿色生态高端园区。
三、产业园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调整后,应进一步优化开发建设规划,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请省环保厅组织审查批准。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通政复[2018]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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